“小饭桌”扎堆居民楼引不满:杂声扰民比闹钟都准
发布日期:2015-10-15 16:48:2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陈峥

   在这里,中小学生们中午可以吃上一口热饭,有一个地方可以午休,家长们由此也可以更加放心。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得建在各地学校周边甚至居民楼中的“小饭桌”日渐流行起来。

  但是,看起来方便的“小饭桌”,却因扰民之嫌,成了社区业主们的烦心事。此外,手续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短板也令“小饭桌”受到质疑。

  “小饭桌”扎堆 小区业主不满

  “小饭桌”专指为中小学生提供的一种饮食服务,经营者包括居民家庭、个人、社区居委会等,除了为学生们提供午餐外,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在一些地方,“小饭桌”等校外托管机构已成为不少家长为孩子解决午餐问题的主要选择。

  10月8日,山东济南市出现一起因“小饭桌”而起的社区纠纷。为驱离住宅楼内的“小饭桌”,济南逸城山色小区的部分业主选择将小区正门锁死,阻止中午放学的小学生进入小区。小区物业则采取限制用水等措施,催促“小饭桌”尽快搬离。

  逸城山色小区是济南东部城区近年新建的封闭式住宅区,与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名校隔街相望。良好的区位优势,一度吸引了一二十家“小饭桌”在此落脚。秋季开学后,每天中午都有约600名学生进入小区,到不同单元楼吃饭午休。

  这起“小饭桌”纠纷并非个案。记者通过查阅、检索发现,近年来,类似的事情在湖北、云南等多地也都有发生。在有的社区,一些住宅楼以“小饭桌”噪音扰民、过度使用电梯为由,实行了中午电梯停运。还有小区向进入大厦吃“小饭桌”的学生收取电梯使用费。这让本应便民的“小饭桌”不断遭遇尴尬,只得在夹缝中勉强为继。

  嘈杂声扰民,比闹钟都准

  记者了解到,扰民是“小饭桌”引发业主不满的主要原因。将民宅改作商用的“小饭桌”,加上又是午休时间,让社区老人小孩难言安宁。

  一位秦姓业主告诉记者,她孩子都说只要听到楼上楼下人声嘈杂,就知道又放学或该上学了,比闹钟都准。

  去年3月上旬,山东滨州市、淄博市都有居民向媒体反映,当地“小饭桌”秩序杂乱,周遭居民的日常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

  安全隐患多,则是这些“小饭桌”的主要隐患。一位在小区商住房开办学生托管中心的业内人士说,小区户型多在100平方米左右,对一二十名学生、四五名成人而言,空间不富裕,“水、电、天然气又不是一般住户的用法,万一发生火灾,一屋子人怎么跑?”

  小区部分公共设施还面临着过度使用与损坏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每天数百人来往进出,电梯等设施使用频繁,公共绿地也受到损害。

  一位“小饭桌”经营者也承认,虽对学生有所管教,但或多或少仍会给住家带来影响。

  记者注意到,目前面对形形色色的“小饭桌”,各地政府职能部门更多的是关注其食物是否干净卫生、从业者是否获得健康证等方面,而针对“小饭桌”扰民采取的措施并不多。更多的时候,此类纠纷主要是依靠社区调解,实现相互容忍,暂时缓和邻里关系。

  出路:走出居民楼,走向规范化

  业内专家表示,一方面,业主正常生活环境与秩序需要维护,另一方面,中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确实存在午间托管的需求。面对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政府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管、协调、机制建设的作用,学校则需兼顾教书育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峰表示,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李海峰建议,从完备经营手续的角度来说,工商、消防、食安等部门应积极介入,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小饭桌”走出居民楼,向着正规化良性发展。

  此外,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办及物业管理公司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有社区基层管理人士表示,假使逸城山色小区物业能较早发现、遏制小区内“小饭桌”的无序扩张,此次纠纷就有可能被提前化解。另一小区的居委会主任透露,周围虽同样有名校,但通过坚持日常走访与征求业主意见,小区里的“小饭桌”被控制在两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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