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养犬,更严格更规范是大势所趋
发布日期:2019-10-15 15:22:2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编辑:擎

  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在该市城管局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从养犬的登记、遛狗时的绳长、流浪犬的收治和领养等,规范均有详细规定。

  养犬须登记、遛狗要拴绳,类似规定并不新鲜。而在流浪犬的处理上,深圳拟规定,“对于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实施无痛安乐死”,这一条颇具新意,引发了热议。

  人们在议论深圳新规的同时,也注意到,几乎与深圳同步,广州也在着手修订已实施10年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10月1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修订草案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针对文明养宠,两个特大城市不约而同推出新规,人们自然会有一个猜测:这是否意味着今后对养犬的治理将日趋严格和规范?

  这种猜测显然是有道理的。一方面,养犬早已成为现代城市的一种生活方式,在许多饲养者那里,他们所饲养的不仅仅是一个动物,还可能是其精神慰藉之所在;另一方面,因为养犬,各种矛盾高发,如饲养禁养犬类给他人造成不安、不拴牵引绳随意出入公众场所、随地便溺影响卫生环境、昼夜狂吠打扰他人休息、喜欢的时候是宠物不喜欢的时候就成了街头弃物,类似现象无疑都在显示养犬绝不是一件纯粹私人的事情。

  养犬当然是一种个人权利,但一旦犬只离开私密空间,进入公共场所,可能会对他人造成困扰乃至伤害,这种权利就必须受到约束和限制。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既令狗主满足需求,又不让其他人群受到伤害,出台强制性的规范必不可少。

  围绕养犬,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全国许多城市都制订了相关法规,但毋庸讳言,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探究原由,一是几乎所有法规都只有惩罚,而相对忽略了对狗主的激励,二是法规的执行力有着明显欠缺。

  众所周知,任何城市治理“狗事”,出台法规,养犬登记都是基础性的制度。因为只有先登记,才能避免管理盲区,也只有先登记,后续的强制免疫等制度才有实施的条件。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基础性制度,在全国的推进多不理想。狗主为何对自家的犬“上户口”不积极?据媒体报道,很多狗主认为“有证没证一个样”。没有激励,这一制度自然难免被狗主漠视。

  现在深圳规范中提出,“对于准予登记的犬只,应当植入电子身份标识。犬只植入电子身份标识,不收取费用。”这一点对狗主是一大利好,由于宠物走失常让狗主头疼,而有了芯片,则可以通过电子标签顺利找回。这样的激励相信会让养犬登记制度逐步受到狗主的欢迎。

  法规执行不力,难点在于管狗工作繁琐,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不容易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广州修订草案中特别规定,“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同时明确市民发现违法养犬行为可以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等途径进行举报和投诉。类似措施能否保证法规的刚性,进而消除违规者的侥幸心理,值得期待。

  至于深圳引发热议的流浪狗处理规定,只要细审条文不难发现,对无主犬只进行无痛安乐死只是处理的最后一步。在此之前,“犬只收治中心接收流浪犬只,应当在7日内查找养犬人并通知认领”,“对接收的弃养犬只和无主犬只,应当制订专门的工作规范,并建立接收犬只档案及犬只信息查询平台供公众免费查询”,“检验检疫合格的犬只,报区城管部门批准,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领养”,规定得可谓详实,处理方式也足够人性。

  推动文明养宠,狗主肯定会比以往付出更多,监管部门也必然会增加更多事务,但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因为它会让整个社会更加文明也更加和谐。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