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问题APP,消费者要敢于“亮剑”
发布日期:2020-07-10 14:09:22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丰收 编辑:藤井树

  据工人日报报道,为了市场推广,不少APP利用各类优惠和“薅羊毛”规则吸引用户。消费者掏了钱、办了会员,规则却说改就改,当初承诺的优惠说没就没。律师指出,一些APP打着“创新”“升级”的幌子,单方面随意更改规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

  各种市场化APP在方便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的同时,其中一些却挖了“坑”。在线教育、视频、购物、游戏等领域均有APP存在这种情况。

  用户与APP运营商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当用户付费成为会员,意味着这种契约关系已经形成,受到法律保护,运营商私自更改规则,是对用户权益的损害,对契约精神的践踏,也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藐视。对于这种缺乏契约精神的行为,必须进行有力回击。

  从现实情况看,已有部分消费者对APP条款频繁“变脸”说不,有的通过投诉维权,有的通过起诉维权,典型案例如用户吴声威起诉爱奇艺“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爱奇艺承担相应责任。也有监管部门对擅自修改规则的APP严厉说不,如“爱情银行”APP被关停。

  但是仍有APP不吸取教训,继续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一是为了商业利益漠视之前达成的契约,让自己利益最大化;二是以为条款“变脸”对单个用户影响不大,用户不会为此维权,或不在乎用户维权;三是认为监管者管不过来。

  我国APP总数目前已达360万款,拥有天量用户。部分APP条款“变脸”,损害了不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坦率地说,有维权意识、维权行动的用户占比很低,原因之一是,多数用户在权益受损后,认为损失不大,而维权成本较高,维权不划算。

  据悉,很多消费者对APP擅改规则的投诉大多涉及金额不大,有的几百元,有的只有几十元甚至是十几元。这些投诉的消费者中,部分是试试看的心态,能成功维权更好,一旦维权成本变高就可能放弃维权。更多的消费者不会为几十元、十几元去投诉,认为“麻烦”“价值不大”。

  不愿维权,是对问题APP的纵容。如果因为APP条款“变脸”而权益受损的每个用户都敢于维权,直至维权成功,恐怕没有APP运营商再敢无视契约无视用户权益。我们不能因为权益价值微小而纵容APP条款“变脸”。

  从用户角度来说,维权要会算账。表面看,为价值微小的问题维权不划算,但换一个角度看,如果多数消费者依法维权,会倒逼商家集体规范,改变消费大环境,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消费者。也就是说,消费者维权不能只算眼前小账,要有长远眼光和宽阔视野,要算“大账”。

  当个体维权不划算时,可以通过集体诉讼实现目的、降低成本,还可以委托消协去维权。各级消协组织要发挥自身作用,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为消费者维权。对于价值微小、影响面广的侵权现象,有关部门要重视起来,用《合同法》《电子商务法》有效规范APP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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