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休假裁员?法律责任跑不掉
发布日期:2021-04-07 11:15:5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程晓林 编辑:藤井树

  据媒体报道,某公司700多名员工近日集体接到公司的休假通知,但随后员工们就发现这个“休假”不简单,再回到岗位上班时不仅办公电脑和账号权限全部被收回,办公场所也已人去楼空。事后,涉事企业总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目前正在战略转型,会涉及部分人员优化或裁员。由此可见,休假可能只是幌子,裁员才是目的。现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公司业务调整需要进行人员调岗和裁员,提前告知员工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企业这波操作,逃避了用人单位应负的责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请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可见,因企业战略转型需要人员调整的首选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无法满足企业需求的,才能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裁员。借员工休假之机一走了之,这种裁员已经涉嫌违法解聘劳动合同,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然而近些年来,部分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在裁员过程中无视员工权益和法律法规,通过运用恶意调岗、设置不可能的工作任务、以物抵工资等各种“软裁员”的方式,逼迫员工主动离职,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式裁员也屡见不鲜。企图借助这些小伎俩、小花招违规裁员,降低裁员成本,逃脱法律的监管,企业不仅会丢了信誉,更将面临高额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面对这种“花式裁员”的现象,劳动者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依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应进一步依法强化相关监管和查处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司法机关在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对于部分弱势群体更要做好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工作,让涉事企业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应有的代价。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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