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失败维权难,不能“谁赶上算谁倒霉”
发布日期:2021-09-16 15:55:03 来源:人民网 作者:蒋萌 编辑:藤井树

  “相信我就把你变美,不相信我就把你的情敌变美”“没有美丽的外表,再有趣的灵魂也无人问津”……这样的洗脑式医美广告,相信不少人都在线上社交平台、线下电梯间等地方瞧见过,明眼人都能看穿这是一些医疗美容机构在贩卖容貌焦虑、借机招揽顾客。

  广告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几万元隆了个猪鼻子”“打了水光针脸烂了”……美容不成反而毁容的例子不胜枚举,网上甚至出现“整容失败吧”,其中数以万计的哀怨、吐槽、控诉帖,以及网友自曝整容失败的照片,让旁观者看了都心惊胆战。

  更大的问题是,整容失败的消费者“讨说法”常常遭遇医美机构推诿、卸责。近日,山东济南某整形机构女老板殴打顾客的视频被曝光,女老板野蛮嚣张,对顾客谩骂、威胁、扇耳光,令人震惊不已,这样的极端案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医美维权难的问题。人们不禁要问:“医美之殇”难道是谁赶上算谁倒霉?

  关注医美乱象,不能不重视以下因素。

  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范畴,本来只有正规医疗机构才有资质开展。可受到美容整形行业高昂收费高额利益的诱惑,大量非法机构和无资质人员也想从中分一杯羹。有统计显示,2019年国内非法经营的医美店铺数量就超过8万家。非法机构和从业人员在不明真相的爱美人士身上打针动刀,给后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一些人甚至因为接受非法医美而丧命。这样的惨剧足以敲响警钟。

  即便是合法的医美机构,如果利用专业信息不对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也不能被容忍。一些医美机构一方面将美容整形效果吹得天花乱坠,吊足消费者胃口;另一方面刻意回避医疗手术存在风险隐患,“拍胸脯”承诺只停留在口头,绝不落在纸面。由此,就算消费者对医美术后的效果不满意,也拿不出书面证据来维权。某些医美机构挖这种“坑”可谓心机重重,更有甩锅的预谋。

  法规层面的短板同样亟待弥补。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医疗美容的人身损害鉴定规范。如果仅是参照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诸如割双眼皮却变“肚脐眼”、隆鼻手术后两个鼻孔一大一小等情况,无法被认定构成伤残。由于医疗美容是否失败缺乏判断标准,医美服务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也难以量化,导致相当一部分医美纠纷都以消费者败诉告终。即使某些诉讼成功,赔偿金额往往也与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成正比。

  医疗美容方兴未艾,要警惕其野蛮生长。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联合多个部门出台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部门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违法医美行径,对行业正本清源。鉴于医美广告制造容貌焦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于8月发布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的征求意见稿,旨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完善法律法规,堵塞有关漏洞,更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医美行业需要大浪淘沙,合法合规是底线,而非最终目标。对医美机构而言,需要认清大势,从“重营销”转向“重内功”,努力提升医生技术、完善医美规范、优化服务流程等,核心要义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消费者安全。如此,才能使医美机构行稳致远,令医美行业拥有乐观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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