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四警惕” 守好“钱袋子”
发布日期:2022-01-26 10:37:37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延霞 编辑:藤井树

  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如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套路”营销行为侵害自身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做出以下提示:

  一、警惕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保险产品应载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消费者应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根据自身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

  二、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树立诚信意识,不违规将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

  三、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途径维权。注意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不要轻信“退保理财”等说辞。

  四、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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