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信息被错误录入,纠错不该这么难
发布日期:2019-12-03 14:28:05 来源:光明网 作者:任 然 编辑:擎

  近日,据红星新闻报道,两个多月前,四川乐山的杜鹏准备应聘一份保安工作,前往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发现,他7年前竟在广安华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但他事实上从未去过广安华蓥。此后,满头雾水的他通过乐山当地派出所和华蓥警方联系,对方承认该信息有误,他要求撤销错误的“犯罪记录”,却等待了近两个月迟迟未果。在这期间,杜鹏因此两次求职受阻,因担心给女儿今后的升学就业带来影响,自己陷入极度焦虑之中。然而,他没能等到那份还自己清白的一纸“证明”——就在他准备亲自前往广安交涉此事的前一天,突然离开了人世。

  从没去过400多公里外的华蓥却被当地派出所无端录入了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纪录,这样的现象本就匪夷所思。按理说,错误被发现后,涉事派出所就该尽快撤销,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然而在承诺的撤销期限外却依然一拖再拖,这毫无疑问是错上加错。如今,直到无故“蒙冤”的杜鹏已经去世,错误录入的犯罪记录才被撤销,但这并未为这起荒唐事件划上句号。

  较之于目前的意外后果,此事让旁观者后怕的是,如果不是杜鹏因为求职去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可能永远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一份犯罪记录。而不是意外被揭露,公安机关的录入错误也可能永远不能被发现和纠偏。乃至于,若不是当事人意外去世,这份犯罪记录的撤销又到底还要被拖多久?

  涉事公安机关此前的说辞是,“系统数据需要省一级进行删除,已经向上级发出了申请,建议耐心观察”。纪录删除需要申请,这个按程序可以理解,但是,既然已经明知是犯错,且已经影响到当事人的求职,难道就不应该特事特办?一句“建议耐心观察”,近乎冷血。而纠错的效率到底是以错误方的要求为准,还是以被影响者的要求为准?

  更让人诧异的是,在一份录音文件中,乐山市中区公安局高新派出所领导提到,如今广安警方说乐山这边派出所没有发公函,如果乐山发了函就是广安那边的责任,没发函就是乐山这边的责任。言下之意,事件发展到此一阶段,当地有关方面还在试图拿“公函”的问题推卸责任。此一做法,或许与此前撤销纪录的“一拖再拖”互为呼应,让人不得不怀疑有关方面纠错的诚意。

  到目前这一步,除了需要当地上级机关,对错误犯罪记录的被拖延撤销和杜鹏意外去世之间的关系作权威界定,并据此追究相关方面的责任,也更应进一步深挖,最初的录入错误到底是何以发生的?正如杜鹏家人的疑问:当初这个案子到底是如何立案的?取保后7年未结案符合规定吗?抑或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假案”?

  而跳出个案来看,类似的犯罪记录录入错误问题时有发生,但绝大多数都是被“意外”才得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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