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居民增收内生动力
发布日期:2019-09-19 15:12: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车伟 程杰 编辑:藤井树

  当前,我国经济尚处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国际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激活城乡居民增收动力,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国家发改委将要出台《关于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合理增长的行动方案(2019—2020年)》可谓正当其时。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运行面临下行压力,本着深入贯彻共享发展、就业优先的发展理念,将稳增长、稳就业、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与居民增收政策措施相结合等原则,预计行动方案将会围绕稳定就业岗位、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促进重点领域改革、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减轻家庭支出负担、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等内容出台具体政策举措,从而有力地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收,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

  从经济学理论来看,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宏观上取决于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微观上要依靠就业者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本质上要依靠稳增长、稳就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并没有改变,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行动方案应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将“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就业稳定在居民增收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提高劳动生产率作为增收的重要源泉,着力激活收入增长的内生动力。这就要求必须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特别要求加大对吸纳就业较多的小微企业支持;鼓励家政服务、育幼服务、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将就业岗位创造放在宏观调控和产业监管的优先重要位置。

  创造居民收入的新增长点需要依托新经济新业态。顺应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潮流,行动方案要积极把握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在创造新就业、挖掘增收新渠道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经济转型带来的压力转化为就业增收的巨大潜力,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据技术向各领域渗透,催生更多新就业形态,通过科学监管为新事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

  劳动者存在人力资本和技能水平差异,不同群体的就业方式和收入结构不尽相同,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有所差别,目标群体的收入激励方式和政策着力点有必要差别对待。因此,行动方案应充分考虑到重点群体之间的差异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行动计划和政策举措,着力保障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技术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活力和增收动力,确保主要就业人员都能够从中受益,也保证了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化关键领域改革,释放居民收入增长红利。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降成本、增收入的重要途径。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改革完善科研机构和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有利于极大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同时,要通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减轻教育和医疗负担等诸多举措消除民生“痛点”,使居民收入减速风险得以规避。

  经济转型加快转变,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一些新现象、新问题和新挑战需要采取有效举措妥善应对。对于当前出现的一些新挑战,行动方案应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最大程度上消除对就业和收入的不利影响。例如,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带来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的相关措施可以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帮扶,以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稳定就业工作。对人口流入多、租赁供需矛盾突出、租金上涨较快的城市,建议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低问题,要加快完善适应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社保制度,为依托互联网平台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可及的社会保险项目,对于需求迫切的工伤保险,可研究出台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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