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倒逼工资立法提速
发布日期:2019-09-24 15:23:03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汪昌莲 编辑:藤井树

  工资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18日贵州、湖南两地相继公布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上调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至少达到7个。从7省份数据来看,上海以248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居首位,重庆则以300元的涨幅居单次调幅之首。

  今年以来,已有7个省市先后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涨幅不一,但平均调增比例较去年大幅提高,多地迈过2000元大关,对于广大低收入群体来说,无疑释放出了利好信号。特别是,多数地方明确提出,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其“含金量”更高。然而,理想变现实,通常会阻力重重,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规范,没有严密的常态监管,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再高,也仅是纸上画饼。

  多年来,要求取消最低工资标准的声音,从来就没有消停过。殊不知,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劳务市场有欠规范,用工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现象相当普遍,一旦取消了最低工资标准这个保障机制,势必会助长部分不良企业压榨员工的不良风气,员工按劳取酬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特别是,一些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就会把拖欠、克扣、削减员工工资,视为救命的稻草。可见,假如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受到伤害的还是企业员工。

  调查显示,42%的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且很少有用人单位因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而被处罚。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不少地方仅把最低工资标准,当做一条指导线,并没有作为一项法规来执行;二是由于人力市场供大求小,找不到工作的人以自降身价来竞争就业岗位,导致一些员工即使拿不到最低工资,也忍气吞声地干下去。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成了水中月、镜中花,难以从根本上惠及低收入劳动者。

  可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倒逼工资立法提速。首先,国家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尽早出台《工资条例》,把“调低限高”作为核心内容,既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又要限制垄断企业高工资,不断消除行业差别和分配不公。同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兼顾企业利益。比如,有关部门应该在调整企业税负、服务企业经营等方面给出更多优惠措施,促使企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不向员工转嫁经营成本。特别是,各地应将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实行问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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