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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对冤案当事人的精神赔偿就该打破“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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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9-17 15:53:36
文章摘要:
对于刘忠林、金哲宏们,再多赔偿都不算“多”。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就该敢于打破“天花板”,甚至用补偿性、惩罚性赔偿去“对价”补偿。“正义本不该缺席,也不该迟到”,而迟到过后,补偿就该跟上——不只是要“有”,更要“够”。对冤案当事人的赔偿跟关怀就该来得更有力些,精神损害赔偿也该敢于突破“天花板”。这也是倒逼司法系统规范办案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