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制度执行力的三个环节
发布日期:2011-11-30 10:32:59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谢明义 编辑: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执行,如果制度不执行,就会如同虚设;如果制度执行不到位,就如同一纸空文。因此,在建立完善制度的同时,必须从三个环节着手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使制度的效用得到充分发挥。

  增强制度意识,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不断强化人们的制度意识,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是确保制度执行的前提。要使制度的学习教育经常化、系统化,促进干部群众学深吃透制度,时刻牢记制度的各项规定。通过各种方式,营造人人崇尚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以尊重和维护制度的模范行动,带动群众形成崇尚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习惯。

  规范制度运行,实施全面有效监督。制度发挥作用,有效监督是关键。要规范制度的运行流程,公开、透明地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执行制度的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单位人员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重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建立健全保障群众知情权和鼓励参与监督等方面的制度,畅通监督渠道。

  维护制度权威,实行严格问责。 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违必究,不能照顾“面子 ”,乱开“口子”,搞“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因此,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必须实行严格问责。将制度执行纳入责任考核范围,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责任制要求进行考评。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适时开展专题、专项、集中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督促其整改提高。对在执行制度方面出现重大失误、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对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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