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让难题不再难
发布日期:2016-02-29 15:53:5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胡擎银

  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作为全国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福建法院从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题入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工作,一系列彰显改革风气之先的机制在全省落地生根,并逐渐释放制度红利。

  “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勇于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努力提供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说。

  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立案

  2015年,福建法院系统一项立案领域的“自我革命”吸引眼球。

  9月21日,福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全省法院将打破省内行政区划限制,对全省中级以及基层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案件,实行跨域立案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立案服务。

  当天,泉州市永春县居民陈宏琼成为全省实施跨域立案制后的首个受益人。陈宏琼的案子起诉对象在厦门市翔安区,原本根据规定要到翔安法院立案。“一想到要两地奔波,便几次打消了起诉的念头。”这次,听说省高院在全省推广跨域立案,老百姓打官司可就近选择家门口法院立案,陈宏琼说,“我想试试。”

  永春法院将有关文书转化成电子文档通过专网传输给翔安法院,再经对方信息审核和回传,15分钟后,陈宏琼便拿到盖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电子签章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这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改革,在全国尚属首次。

  福建高院副院长何鸣告诉记者,由于福建区域内山海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加上民营经济活跃,异地纠纷较多。许多老百姓为了打官司,往往需要多次往返于异地法院,既费时费力费钱,也不利于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跨域立案不突破法律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只要就近向其所在的法院或人民法庭提交立案申请,剩下的事情通过收件法院和受诉法院之间加强协作,完成起诉材料的审核、推送和流转。”

  异地审理让官官不能相护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存在问题,行政审判面临诸多困难,突出表现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设立了跨行政管辖制度,给解决这一难题带来转机。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福建法院从2015年9月21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展管辖制度改革。成为全国首批推进此项改革的三个省份之一。改革的“路线图”是将全省除龙岩以外的8个设区市,各确定2—4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指定范围内原属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而龙岩各基层的行政案件上提一级由龙岩中院集中管辖。

  “通过制度设计安排,使司法管辖区域和行政管理区域适当分离,从而打破行政案件‘主客场’模式,提升受诉审理法院和一线行政审判法官对不当干预的抵制能力。”福建高院行政庭负责人说。

  此举一推出,备受关注。9月25日,在管辖“新政”实施后的第五天,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就受理首起跨区“民告官”官司。

  原告杨某说,“行政案件异地审理,打消了我对本地法院与行政机关‘官官相护’的顾虑。”

  法院审案,欢迎“围观”

  “现在开庭”。2015年12月28日上午8时30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走上审判台,敲响法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开庭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还通过网络、微博和微信进行视频直播。一个半小时的审理,吸引了22万多人次的在线观看。这也标志着福建法院“院长开庭周”庭审直播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在此次“院长开庭周”庭审直播活动中,全省27名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并进行现场视频直播,共吸引155万多人次在线观看,8895人次转发和评论相关微博,16万多人次点赞。

  2015年,福建法院以开展“百万网友看庭审”为契机,推动常态化庭审直播2003场,公众可以网上、掌上看庭审。

  欢迎“围观”、不惧公开,将司法过程、裁判结果,暴露在公众的聚光灯下。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福建法院大力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和政务内网、法院专网、政务外网以及司法互联网“四网”建设。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我感到司法公开的脚步在明显加快。”福州律师吴明说。在几年前,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对很多当事人而言,还是一件颇感头疼的事。“打半天电话找不到法官,他们不是在开庭,就是外出办案。”

  如今,随着福建全省“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公共咨询平台相继投入使用,这一难题已迎刃而解。

  当事人只要拨打热线或登录相关平台,便可轻松查询诉讼指南、审判流程、庭审程序、文书样式等公共信息以及案件审判执行进展情况等。这背后,是全省数以千万计的“海量”司法数据在发力。

  “司法过程中的每个节点,均被要求录入数据库里,全程留痕。在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的同时,也实现司法过程可复制、可还原。”福建高院信息化工作小组负责人介绍。

  执行不再是“跑断腿、磨破嘴”

  “朱法官,我已经把欠的钱都还了,能不能早点把我的名字从公示名单上撤下来?不然没人愿意和我做生意,贷款也贷不了!”今年1月7日,漳平商人林某急切地找到漳平法院执行局局长朱隆武。

  这是记者在龙岩法院近期开展的代号为“雷霆行动”的专项执行活动中看到的一幕。

  原来,林某拖欠雇员工资6万多元,漳平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多次协调执行无果后,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布在闹市区的LED显示屏上。

  在亲友圈里“名声大噪”的林某主动找到几名雇员结清了工资款,又赶到法院来“求情”。

  不同以往,龙岩法院借力执行信息化平台,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向失信老赖施压、“亮剑”,成效初显。

  “执行难”难在哪里?一位从事执行工作近20年的老法官告诉记者,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

  “究其原因,在于执行方式的单一以及对失信‘老赖’惩戒手段的缺失。”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福建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以信息化手段破解执行难题。

  据福建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介绍,早在2014年,福建高院就开发出以执行网络查控为核心、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该平台通过与全省35家银行机构以及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网络对接,实现执行人员足不出户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

  “‘点对点’网络查控,改变了执行工作‘几个法官一辆车’,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跑断腿、磨破嘴’的状况。”葛福东说。

  据统计,2015年,福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银行存款110.7亿元,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40.51万件。

  一系列制裁失信“老赖”的重磅举措相继出台:不仅限制乘飞机、坐软卧、住星级宾馆,而且在贷款、招投标、注册公司等方面也受到严格的信用惩戒。

  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福建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万余人,3万多名“老赖”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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