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连发16张监管函 防控公司治理风险
发布日期:2017-10-30 17:34:4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晨阳 编辑:何麒声

为进一步强化保险监管,有效防控公司治理风险,中国保监会近日连续下发多份监管函,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制度,对部分公司关联交易采取禁止性措施,公司治理监管从柔性引导向刚性约束转变。

  据了解,被下发监管函的公司均为在评估中监管评分较低的公司,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其中,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合规,内控审计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监管函中明确要求,相关公司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向保监会报送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公司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公司治理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下一步,保监会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保监会将继续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类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将日常监测、违规记录等与分类监管评价、公司治理评级相挂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刚性约束力。”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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