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应成国家优先发展战略
发布日期:2013-07-02 16:17:19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肖华 编辑: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第二届中国慈展会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将探索建立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制度,参照孤儿,为身患重残,或有父母但家庭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建立基本生活保障。(7月2新京报)

  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制度,体现了儿童已经成为了国家优先发展战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0-14岁人口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6.6%,总数约为2.22亿。在这么多的儿童中,有很大一部分儿童集中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事实。

  目前,由财政完全投入的儿童福利制度,仅针对政府福利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这样的补缺型福利救助当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会使更多的困难群体,比如城市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包括一些流动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没能够完全纳入福利保障,他们生活还很困难,得不到救助。

  当前,我们虽然没有比较全面的贫困儿童的统计数字,但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贫困家庭儿童的研究,如果按照城乡的低保标准划分的话,估计目前生活在最低保障线的儿童大概是700多万。如果按照2010年亚洲银行对安徽、福建、江西等十五个省18岁以下的贫困儿童做的调查,以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推测,我国有贫困儿童900多万。

  儿童时期是人生中关键的起步时期,每一步都可能对一生产生重大影响;儿童是人类的希望,儿童的整体生存发展状况决定着整个群体的未来走向,所以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儿童的健康成长,把儿童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立入国家战略,建立普惠制儿童福利制度,给予儿童全方位的保护与照顾。其实很多国家也是这么做得。如1909年,美国召开白宫会议决定在联邦政府设立美国儿童局;瑞典的中央社会事业部负责儿童福利政策的规划及经费划拨;日本也有专门的儿童和家庭局以及中央儿童福利理事会

  如果说过去没有经济实力建立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制度,现在随着国家的发展,财力的增强,为我们建立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制度提供了基础,如果我们还不建立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制度,那就是失职。让人高兴的是,我们看到在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增加了“儿童与福利”独立一章,这意味着从国家整体制度上确定了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性转变的目标。

  近些年来,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性推进上,国家也采取了不少措施。这其中以免费午餐和安全校车为代表的普惠型福利表现突出。现在有关又提出参照孤儿,为身患重残,或有父母但家庭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建立基本生活保障,这不能不说我们在普惠性上又推进了一步。

  但是,很多时候要建立一个制度,靠有关部门的自觉恐怕还不够。如政府对有儿童家庭的补贴标准过低,独生子女入托补贴每月三五十元,独生子女补助5元。物价年年涨,可补助却30年不变。这样的状况不得不让人担忧,我们儿童福利制度会不会遇到类似的情况,现在有关重视,在普惠性上推进了一大步,以后由于不重视,又停滞不前了呢?

  因此,为了把儿童普惠性福利制度不断推向前进,应该制定专门的儿童福利法和儿童保护法,制定相应的可测量性的儿童发展指标体系和儿童福利标准,重视和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两方共推儿童福利的发展。建立独立的儿童福利部门和经费预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在任何时候都让儿童优先发展成为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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