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改革设计建议
发布日期:2013-11-21 10:08:17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 作者:王晓军 乔杨 编辑:

  由于我国官方公布的数据中没有公务员的在职和退休数据,2008年前国家统计局公布按企业、事业、机关口径统计的分类数据(2009年后不再公布这一数据)。2008年,国有机关就业人数为1 1 56万人,在2000 - 2008年,国有机关就业人数年平均增长率为1%。考虑到我国公务员是一支相对稳定的队伍,这里假设2008 - 2012年公务员每年增长1%,20 1 3年后,公务员就业总数保持不变,每年新增就业人数等于当年减少的就业人数,减少的原因包括退休、死亡、伤残、调离等。另外,我国没有公布的分年龄性别的公务员数据,假设在职公务员的年龄分布与同年城镇职工相同。假设公务员死亡率与同年城镇入口死亡率相同。考虑到当前和未来我国公务员受教育年限较长,公务员至少要求有2年的基层工作经验,以及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的考虑,假设新增就业的平均年龄为25岁,平均退休年龄为60岁。

  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国有机关单位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3万元(2009年后不再公布这一分类数据),同年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为2.8万元。2000年以来,职工平均工资一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国有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更高,2000年以来增长速度达到15%。考虑到未来我国经济发展可能放缓,假设未来的工资增长率有所下降,到2020年工资增长率下降到8%,2025年后工资增长率保持在6%的水平上,假设工龄工资增长率为1%。这样,依据分年龄在职人数、平均工资及其增长率、工龄工资增长率就可以估计出各年份年龄的平均工资。我国在2000 - 2010年期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最低水平为99.2%,最高水平为105.9%,平均为102%。假设未来价格指数保持在102%的水平上。

  1.对个人待遇的影响。经过构建模型计算后,得出了新制度的替代率,图1给出了不同工龄的退休者在新制度与原制度下的替代率。从图1可见,新制度使个人养老金待遇明显下降,但降低的幅度受工龄的影响较大,工龄越短待遇降低的幅度越大。现行制度按工龄区间规定退休金,、使工龄区间两端相邻工龄的养老金待遇相差较大,如工龄10年比工龄9年的替代率高出20%,工龄20年比19年高出10%等。改革方案避免了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养老金待遇与参加年数挂钩,每多参加1年增加相同比例的养老金待遇。

  2.满足待遇目标的职业年金缴费率。依据假设和公式计算,如果从201 3年开始改革,为满足设定的职业年金待遇目标所需的缴费率为16%。这样,如果个人缴费率为8%,财政对应的补贴也是个人工资的8%,这一设定正好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相同。

  3.改革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如果制度从201 3年开始改革,改革年的“中人”设定为49岁及以下年龄的在职人员,即50岁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仍然保持在原制度下,按原制度计发和调整养老金,个人不需要为职业年金缴费。改革年49岁及以下的在职人员转向新制度,个人需要为职业年金缴费,缴费比例从1%开始,每2年增加1个百分点,达到8%后稳定不变。由于现收现付制下个人的缴费可以用来支付当期的养老金,从而可以冲抵财政对养老金的支出。按照假设和模型,我们测算了改革使财政支出的缩减额。随着时间的延续,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额不断增加,从2013年的50亿元增加到2050年的14898亿元,从而使财政支出相应缩减。2024年后,随着“中人”在新制度下的陆续退休,财政支出持续降低。2024年在新制度下的退休金支付比原制度降低了56亿元,到2050年,在新制度下的退休金支付降低了8599亿元,加上职业年金个人缴费使财政支出的缩减额,制度总支出可以降低234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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