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户籍改革“十三五”期间将产生巨大经济收益
发布日期:2015-10-26 15:53:54 来源:中国日报 作者: 编辑:胡擎银

  第二,地方政府应借助中央政策的契机加快推进户籍改革进程。一直以来,户籍制度改革是以地级城市为主导渐进展开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明确了未来户籍制度相关的改革目标,地方改革要充分把握中央对户籍改革的政策契机,不能把目光集中于改革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改革带来的收益才是持续发展的源泉,应加快推进户籍改革收获红利。

  第三,户籍改革必须遵循改革收益与改革成本对等的原则。户籍制度改革的收益是巨大的,但红利的分配并不均等,改革创造的经济增长、财政税收谁获益最多,理应负担更多的改革成本。在目前财税体制下,中央政府显然是户籍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理所当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户籍制度改革必须全国整体推进、由中央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以基本公共服务和福利均等化为思路深化户籍改革。同时,流动人口高度集聚的地方政府也是主要的改革收益者,自然应多承担改革成本。

  第四,必须尽快明确户籍改革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和福利均等化的思路在全国所有城市展开,尽快制定具体的户籍改革线路图和时间表,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可考虑完全由中央政府负责,如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随着统筹层次逐步提高,中央财政也应该承担更高比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居住证制度,使居住证基本可以替代户口准确地将公共服务与基本福利覆盖流动人口时,也就意味着户籍改革目标的实现。

  (作者:屈小博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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