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栏目集中曝光了一系列“网红儿童”乱象。3岁女童被长期投喂至70斤、幼童被迫生吞虫蚁博眼球、姐弟互殴兄妹反目的家庭矛盾被刻意制造、低龄儿童被包装成情侣炒作带货——画面刺眼,却又真实地在短视频平台上收割着流量。
这些看似分散的个案,共享同一个底层逻辑:童年不再是人生的一个自然阶段,而被编码为可被算法识别、可被流量变现、可被资本复制的数据资源。 “网红儿童”不是偶然的文化现象,而是一种新形态的剥削——它以“记录成长”为话语包装,以MCN机构的工业化生产为组织形态,以平台算法的偏好推荐为分发通道,完成对未成年人身心与未来的系统性透支。
一、不只是“畸形的爱”:一种新剥削形态的结构性展开
从“晒娃”到“啃娃”,一字之差,差的是一条底线。成年人偶尔拍一段孩子成长的视频发到网上,记录天真烂漫的瞬间,这是人之常情,无可非议。但当“晒娃”变成了一门生意,当孩子的哭笑打闹被写进脚本、孩子的形象被纳入人设、孩子的成长轨迹被商单绑架,事情就彻底变味了。
3岁女童被喂到70斤,这个数字本身就是一种暴力。 据央视报道,正常3岁女童的平均体重约为14公斤,而这个孩子的体重已被催至同龄标准值的两倍多。镜头前大口吞咽的孩子不是在享受美食,而是在执行任务。她的身体被透支,自然成长节奏被流量生意彻底打乱。更令人不安的是,父母不仅没有收手,反而公开宣称“马上突破100斤”——这不是记录成长,而是发布业绩。
同批曝光的还有更令人震惊的案例。报道中呈现了这样一段内容:一个身着黑色T恤的小男孩被成年人教唆闯进女浴池,拍摄者非但未加制止,反而借男孩之口宣扬“未成年人没有法律责任,就算非礼也得忍着”的荒谬论调。另一段视频中,同样的小男孩通过女厕所门缝偷看被抓包,竟理直气壮地说出“我是小孩,不犯法”。这些刻意拍摄并传播的内容,不仅是对女性权益的公然漠视,更是在向未成年人灌输扭曲的价值观。
除此之外,大量亲子账号刻意摆拍姐弟互殴、兄妹反目,靠激化亲情矛盾收割点击;MCN机构将低龄儿童模特配对“情侣人设”,模仿成人暧昧剧情引流带货;部分自媒体账号发布整蛊未成年人的视频,逼迫孩童生吞虫子、蜗牛、野草博眼球。乱象之多,手法之杂,已远超“个别家长失德”所能解释的范畴。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内容的持续传播正在催生错误的社会导向。一些家长把打造“网红儿童”视作赚钱捷径,竞相效仿把孩子变成摇钱树;一些缺乏判断力的未成年人也容易被“读书不如当网红”的功利念头裹挟。 当一种扭曲的价值观通过算法被反复放大,它所影响的就不仅是个别家庭,而是一整代人的成长环境。
二、一条被合法化话语包裹的剥削链条
“啃娃”乱象的滋生,从来不是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而是一条灰色产业链上的集体失守。这条产业链的精密程度,远超公众想象——它不是一个孤立环节的失控,而是三方主体在各自利益驱动下形成的结构耦合。
家长是这条产业链的“原始供应端”。 一些监护人迷失在流量中,为短期收益牺牲孩子成长,把懵懂无知的孩子当成“流量密码”,把亲情异化为牟利交易。《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然而,当一条广告报价可达数十万元时,法律的宣示效力在赤裸的经济激励面前迅速衰减。 家长并非不知法,而是赌自己“不会被查”,或即便被查也不过是“封号了事”。在流量的裹挟下,仅靠法律条文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MCN机构承担了“精加工”的角色,实现了剥削的工业化升级。 它们提供的不是简单的代理服务,而是一套标准化剥削流程:人设设计、脚本生产、拍摄执行、运营分发、变现闭环——孩子只是这条工业化流水线上的“原材料”。 这些看似天真烂漫的“萌娃日常”,不少是家长与MCN机构精心策划的“剧本演绎”,从人设打造到流量变现,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商业流水线,实现“儿童网红”的批量生产。一个被市场验证过的“爆款人设”,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被复制到成百上千个账号上,而每一个复制品的背后,都是一个真实的孩子在透支童年。
平台在这场博弈中扮演了“沉默的共谋者”角色。 部分短视频平台审核存在漏洞,对伤害儿童、刻意制造冲突的内容识别滞后。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的推荐算法,天然偏好高情绪唤起、高冲突性、高辨识度的内容,而“啃娃”类内容恰恰完美匹配这些指标。平台嘴上说着“保护未成年人”,背地里却给“啃娃”内容暗中推流。 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姿态,比直接的纵容更令人不齿——诸多侵害未成年人的不良内容不仅顺利上线,还能获得流量推荐,前置审核机制形同虚设。
三、法规密集出台,为何拦不住“啃娃”狂奔?
梳理现有法律框架,可以发现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针对“网红儿童”乱象的制度供给并不匮乏。
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该办法首次将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细化为四大类:可能引发或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良行为的信息、可能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内容、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不当披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平台不得在首页首屏、热搜、弹窗、榜单等醒目位置呈现此类信息;针对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平台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向未成年人推送风险信息。
在此之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已明确禁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更是直接划出红线: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要求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短视频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广告法》也明确规定,未满10岁的儿童不能代言广告。
规定不可谓不细,法律不可谓不全。但短视频平台上,触碰底线的内容依旧屡见不鲜。 法律写在纸上和落在地上之间,显然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造成这种落差的,是三重深层矛盾。
第一重矛盾:执法速度追不上迭代速度。 一个违规账号被封禁后,运营者可在数小时内以新身份重启;一个被下架的内容模板,稍作修改即可重新上线。而监管侧的立案、取证、认定、处罚流程仍遵循传统行政执法的节奏,在灰色产业的快速迭代面前显得力不从心。
第二重矛盾:违法收益远大于违法成本。 目前针对“啃娃”类内容的处置手段,仍以删帖、封号、限流等平台自治措施为主。涉事账号被封禁后,运营者可以换号重启、继续牟利,无法形成有效震慑。对于靠“啃娃”获取暴利的家长和MCN机构而言,一次违规的代价远低于一条广告带来的收入。
第三重矛盾:监管职责交叉与缺位并存。 家长作为监护人的“违法主体”身份在法律实践中难以认定。“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标准不够具体,何为“不正当”存在大量解释空间,执法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选择以“教育劝导”代替处罚。与此同时,网信、文旅、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的监管职责虽有分工,但在“儿童网红”这一交叉领域,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尚不健全,容易出现“谁都管、谁都管不到位”的局面。
三重矛盾叠加之下,“啃娃”乱象得以在法律的缝隙中持续生长。
四、治理重构:从运动式清理到制度化免疫
“啃娃”乱象的治理,不能依赖舆论周期性爆发后的应激式清理。要真正刹住这股歪风,需要建立一套使灰色产业链失去生存土壤的“制度性免疫系统”。这套系统的构建,需要四个层面协同发力。
监管部门要主动亮剑,实现从“个案查处”到“穿透式治理”的转型。 必须细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执法标准,针对利用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屡教不改的监护人、自媒体从业者依法追责。具体而言,应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操作性标准,明确可量化的判断指标;建立跨平台“儿童网红”账号数据库,对同一未成年人出现在多个平台的情况实施交叉核验,防止“封号即清零”的规避行为;推动MCN机构涉及未成年人业务的强制备案制度,将其纳入监管视野;加大违法成本,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责。不能每次都等到舆论炸了才动一动,被动应对永远追不上乱象演变的速度。
平台必须扛起主体责任,把保护机制前置到算法设计阶段。 平台不能仅满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区”或设置“青少年模式”这类表面合规动作,而应将“儿童利益优先”真正写入算法逻辑。具体而言,应在推荐系统中增设“未成年人内容健康度”评估维度,对刻意消费、透支未成年人的内容采取限流、下架、禁止投放等刚性措施;严格落实内容标注制度,升级审核机制;建立第三方参与的算法审计机制,定期评估推荐系统对未成年人内容的分发偏误。平台不是菜市场,不能什么内容能带来流量就放任什么内容流通。 全行业需要统一标准、协同治理,摒弃“唯流量是举”的单一指标,引入内容质量、社会价值、教育意义等多元评价维度。
家长更要摆正育儿观念,完成从“经营者”到“守护者”的角色回归。 孩子不是用来变现的工具,童年不是用来收割的流量池。那些镜头之外的陪伴、玩耍、睡眠、学习,才是一个孩子真正需要的成长底色。社区、学校、妇联等组织应加强对家长的媒介素养教育,使其理解“过度曝光”对儿童心理发展的长期伤害。在司法实践中,应探索“监护人履职评估”制度,对严重损害子女权益的网络晒娃行为,适度引入监护权干预措施。流量转瞬即逝,但童年无法重来。 分享生活与消费孩子之间,始终有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
社会也要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公众应积极利用平台举报渠道,对涉嫌伤害儿童的内容形成“一键举报”的集体行动力。媒体应保持对这一议题的常态化关注,避免仅在极端案例曝光后才短暂聚焦。当越来越多人对“啃娃”内容说不,当“儿童网红”不再是流量密码而是道德负资产,这条灰色产业链才会失去生存的土壤。
需要指出的是,各方并非从零开始。今年以来,网信部门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多批次从严处置违规账号;上海已启动2026年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明确整治炒作儿童CP、打造“网红儿童”博取流量牟利等行为;部分平台也已开展专项治理——但这些行动仍以阶段性整治为主,距离常态化、制度化的治理机制尚有距离。单家平台的行动远远不够,全行业协同才是破局的关键。
五、为被定价的童年赎回未来
一个3岁孩子不会理解,为什么自己的胃要承载那么多食物——那不是爱,那是一份流量市场的期货合约,而合约的履行期横跨她的整个童年。
那些被脚本操控的表情、被算法推送的眼泪、被商单透支的睡眠,正在共同构成一代“网红儿童”的成长底色。他们的身体数据被转化为DAU的增量,他们的情绪波动被拆解为互动率的分子,他们的天真被定价为CPM的分母——而他们自己,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流量狂欢中,只是唯一没有拿到出场费的主角。
法律可以处罚违规者,算法可以调整推荐权重,平台可以下架违规内容,但童年只有一次。当这一代“网红儿童”长大成人,回望自己出现在镜头前的那些日夜,他们不会记得账号有多少粉丝、广告有多少报价——他们只会记得,镜头后面,父母的目光究竟是温暖,还是焦灼地盯着一串跳动数字的贪婪。
流量有价,童年无价。过度包装出来的“儿童网红”,与其说是记录孩子的成长,不如说是成人世界的功利与算计。那些被喂到70斤的孩子、被塞进脚本的孩子,他们长大后回看自己的童年,看到的会是满屏的弹幕和点赞,还是父母温暖的目光?
治理“啃娃”乱象,归根结底要回答一个最朴素的问题:我们究竟想给下一代留下什么——是满屏的弹幕和点赞,还是真实可触的、不被定价的童年?
流量终会退潮,但孩子的未来禁不起一场试验。答案,掌握在每一个成年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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