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全面改革”提出始末
发布日期:2013-04-15 16:46:45 来源:共识网 作者:吕客 编辑: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胡耀邦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他在十二大上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十二大报告认为“在一九八一年到一九八五年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提出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目标,还要求 “正确解决党对政府机构的领导和对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问题”。十二大之后,如何落实好十二大精神,如何开创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中国改革开放的道路如何走?成为摆在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面前的迫切问题,回应这些问题,胡耀邦鲜明地提出贯彻十二大的总的指导思想----“全面改革”。

  一

  胡耀邦同志“全面改革”是在邓小平同志讲话精神的指导下提出的,和小平同志的精神是一致的。1982年11月15日,小平同志在谈到改革时讲道:“工业方面的改革比农业方面完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可以说现在才开始,人们头脑里的旧框框太多。但是农业改革会给工业一种启发。拿农业来说,强调了责任制,工业方面凡向这方面努力也强调责任制的,就都见效”。

  1982年12月11日,胡耀邦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上做了“一九八三年的工作”的讲话,提出:改革工作必须按中央的部署坚决而有步骤地进行;机构改革是整个改革的第一步,应当努力做到不因机构改革而使国家蒙受损失。经济领域的改革也要一步步前进。

  83年1月12日,邓小平在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农业部门负责同志谈话时特别讲了改革成败的三条标准:“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 为落实小平同志讲话精神,17日,胡耀邦指示:请力群、涧青同志帮助,认真把小平一月十二日谈话记录稿修改好。考虑扩大发行范围。因为这是一篇在关键时刻的非常重要的谈话。

  在“全面改革”正式提出前,胡耀邦和小平同志交换过意见。1月17日、18日,在中央书记处听取国家经委的汇报中,胡耀邦同志透露:从去年开始,我们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应当是:全面改革,破旧创新。这个问题也是小平同志提出来的。胡耀邦在 3月6日听北京市领导汇报改革问题时又讲道:小平同志不是讲了嘛,不要犹犹豫豫。 邓力群同志也说“这些都是(胡耀邦)和小平同志私下聊天聊出来的”。

  也是在1月17日、18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国家经委汇报的会上,胡耀邦在听取汇报时讲了改革问题:“情况变了,历史前进了,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也要跟着前进。”“要适当地加快改革。这是多数同志的呼声,我们的高级干部要从指导思想上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从去年,特别是从今年开始,我们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应当是:全面改革,破旧创新……我们千万不要把改革的问题放到次要地位上,当作一件小事情,当作方式方法问题,而应当恰如其分地把它作为一个总的指导思想问题。这个总的指导思想抓不住,四个现代化的新局面不可能打开。从历史经验来看,前几年许多同志对拨乱反正,犹犹豫豫,跟不上,这是一个教训。现在搞改革,我们希望不要又出现那种跟不上的情况。改革不能犹犹豫豫。如何改革,中央有杠杠,乱不到哪里去。不要发生这样的现象:中央提倡改革,各个部门却说不能动;中央要动,部门又发号施令不许动。如果这样,部门不是同中央打开架了吗?这个可干不得。所以,想不通的人有,哪个地方都有,哪个部门都有,要做说服工作,也要允许发表不同的意见,但是不能阻挡。” “他(小平同志)前几年就说过,四化要搞上去,就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改革要贯穿四化的整个过程。因此,我们千万不要把改革的问题放到次要地位上,当做一件小事情,当做方式方法问题,而应当其如其分地把它作为一个总的指导思想问题。这个总的指导思想抓不住,四个现代化的新局面不可能打开”。

  据时任《人民日报》社社长的秦川同志讲,就在报告的前一天,胡耀邦和小平同志还做过一次谈话。 在1989年4月5日,胡耀邦对李锐讲:“小平说:文件很好,没有不同意见”。

  胡耀邦的这个讲话也在中央书记处交换过意见。1984年1月21日,胡耀邦在和李锐的谈话中讲到:“一九八三年一月,我关于《四化建设和改革问题》讲话,内中谈到要全面改革。乔木时在昆明,送给他看了,他说全文很好,略有增删。” 在1989年4月5日,胡耀邦和李锐的谈话中,他又提到:“这二十八条,书记处都看过。乔木当时在云南,改了几个字寄回,是同意的。”

  二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宣传,1月20日,胡耀邦在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做了《四化建设与全面改革》的报告,报告共讲了28条内容,全面系统的阐述了“全面改革”。这个报告是“全面改革”思想的重要文本,系统体现了胡耀邦同志“全面改革”的思想。

  在这个讲话中,耀邦同志开宗明义地提出:

  要搞四个现代化,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没有改革,就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改革要贯穿四个现代化的整个过程。这个见解,提纲挈领,应该成为我党领导四化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导思想。

  不少同志对这个关系我们事业全局成败的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充分的精神准备和清醒的紧迫感。现在,我们要把这个问题特别突出起来,以便从领导到群众,从党内到党外,认清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我们党是用什么样的一个总的指导思想进行工作的呢?就是:拨乱反正。我们作得既坚决而又有条不紊,不到四年的时间,就开创了今天的局面。如果说拨乱反正为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前提条件,那么,改革--也就是破旧创新,必然为夺取现代化建设的胜利提供可靠保证。

  文革结束后,经过小平、胡耀邦等同志的拨乱反正,中国开始走上正轨。除少数顽固坚持“极左”思想的人,党内对文革的否定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却并不完全一致。有人认为只要改掉“极左”政策,回到文革前的计划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做到“有计划、按比例”,扎扎实实地搞经济建设,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中国就可以实现现代化。“改革”改的是工作中的具体的、“方式方法”的问题,不存在体制上的改革。而邓小平、胡耀邦等领导同志认为改革当然要改掉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错误,但建国后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和专政体制,是学习“苏联模式”的结果,在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上高度集权,渐渐失去活力。胡耀邦指出:

  “我们在计划方法和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相当一个时期受了外国模式的某些影响。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在许多问题上是不成功的,更不适合我国的国情。现在,我们确定了在本世纪要力争达到的奋斗目标,而这些不成功的有害的模式,却严重地束缚着我们的手脚,禁锢着我们许多同志的头脑,归根到底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不抓紧改革,我们的奋斗目标就有落空的危险,这就增加了我们改革的紧迫感。”

  这个分析直指“苏联模式”的弊病,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建立的各项具体制度,日趋僵化,已为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因此必须“全面改革”。所以“全面改革”成为十二大之后党和国家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总方针。他讲:

  改革的总的方针是从实际出发,全面而系统地改,坚决而有秩序地改。

  什么是全面而系统地改?全面,就是一切战线,一切地区,一切部门,一切单位,都有改革的任务,都要破除陈旧的、妨碍我们前进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风,都要钻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立新章法。那种认为问题只存在于别人、别处,正确都在于自己、本行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为什么要提坚决而有秩序地改?大规模的改革,当然是一件很艰巨复杂的事情,需要深思熟虑,实事求是。……去年十二月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上,我们着重强调:全党都要按中央确定的步骤,坚决而有秩序地进行。

  讲话中,胡耀邦明确指出改革要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

  除机构和经济方面的改革外,政法、外事、劳动、人事、宣传、科技、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以及各个人民团体,总之一切部门,都有改革的任务。

  只有改革的侧重点不同,没有要不要改革的问题。改革,才能打开新局面,才能创造新经验,才能较快地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水平和领导才能。

  在改革的几个重点领域,这个讲话也提出了改革的思路。

  1.经济领域的改革

  几年前我们就提出在经济问题上还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但是除农业以外,在其他方面,我们几年来只作了许多小改小革,以及某些重要制度的小范围的改革试点工作。这些改革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毕竟因为没有全面触动带根本性质的问题,所以还不能显著地转变局面。

  社会主义经济的弊端主要是缺乏活力,也就是企业缺乏应有的主动性、灵活性,职工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问题主要还是在于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几十年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证明,先进的公有制,还必须靠先进的方式去经营。恰恰在这个带根本性质的问题上,我们不敢改革,不敢创新。

  近年来,我们的一些地方,一些同志,在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启发下,在工商业方面勇敢地搞了一些各种形式的企业经营责任制的试验。这种经营责任制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作法,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叫做:以承包为中心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的、职工福利和劳动成果相联系的经营责任制。试点证明各类企业都可以搞,还有一些事业单位也可以搞。只要承包合理,生产情况就会迅速改变,生产秩序、劳动纪律就会迅速好转,做到国家收入大大增加,用于公共设施和福利事业的财力有了来源,职工的工资也可提高。人们把这叫做国家得大头,企业得小头,职工得零头,而国家和企业得的,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全体职工和全国各族人民。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带动了工资制度朝着实行职务工资和以经营好坏为转移的浮动工资的方向改革,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提高职工的社会主义觉悟,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向上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还必将推动税制、物价和流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从各方面改变企业经营好坏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的状况,使企业和职工感到有“压力”,同时也使他们有条件充分发挥自己的“活力”。

  2.经济综合领导部门的改革

  改革势必触动上层经济领导部门特别是中央各经济部门和省市,进行领导方法的改革。这些年许多经济专家不断呼吁我们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但什么叫按经济规律办事?这值得很好地想一想。我们过去的经济规模比较小,摊子不大,用统收统支的办法管理财政,用统购包销的办法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成绩是显著的。现在,我们面对着的不仅是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而且经济规模和事业规模也比过去大多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已占绝对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上级经济部门做好工作的关键,应该是要多做:全局性的规划工作;思想和政策的指导工作;经济立法工作;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经济信息的传播工作;以及深入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先进典型的推广工作。

  3.机构方面的改革

  我们机构的主要弊端和问题是:机构臃肿,互相扯皮,干部老化,效率很低。改革必须达到精简机构,缩减人员,调整班子,提高效率的目的。

  一方面放手大胆地吸收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科学文化知识,敢于创新的同志,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另一方面,使相当一批数量的老同志退到第二线,并且切实负责地把他们安排好,照顾好。要使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各级领导班子中不少于三分之一,在大中城市的各级领导班子中,不少于二分之一。这个规定务必实现。要引进一大批五十五岁以下的有高中特别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同志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要领导现代化建设,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是很难胜任的。因此,我们现在挑选干部,在注意革命化的前提下,对于领导经验和文化程度二者,要着重强调后者。那些新吸收的文化程度较高,德才兼备的同志,一下子提到领导岗位上来,经验和威望都可能不够,但锻炼几年也就有了。我们的老同志,特别是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同志必然了解,我们是很难工作到九十年代的,因此,必须把诚心诚意支持年青人上台,并且放手让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当作自己最重要的历史使命。

  4.地市体制改革

  现在全国有了许多人口较多,工作较发达的中等城市,这些地方多半有市、地两套班子,领导机构交错重叠,给工农业的发展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各地都同意逐步合并地、市,扩大城市管理经济的权力,由市来领导周围的县和农村,以利于发挥城市在组织工农业生产和流通等方面的作用。凡属条件具备的,这种合并应力争今年九月前与市、地机构改革一道完成。这符合看准了就坚持干的工作方法,我认为是可取的。

  5.提出党、政、企分开

  农村基层的政企分开,全国都在试点。这样做,党政工作和经济工作两个方面都更好办事,争取明年一年基本完成,并且要把基层党和政府的工作,真正建立起来。

  实际上,胡耀邦设想的改革目标并不仅仅限于农村基层,为什么这次讲话他只提农村基层的政企分开?1989年4月5日,他在与李锐的谈话中揭出原因:一九八三年一月,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共讲了二十八条。一九八○年邓小平长篇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过党政要分开(但办不到)。这个说法,毛主席批评过:党政又分又不分。我的讲话中,党政职能要明确划分,全党都要懂经济。

  6.知识分子政策

  知识分子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有一些具体政策和制度问题有待解决。我们必须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中继续深入进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教育,狠抓这方面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出:当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合理化建议在生产上取得效益,或者为群众提供了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良好服务时,当生产部门和劳动人民乐意为他们的辛勤劳动付出更多的报酬时,我们应当放开手脚,从政策和制度上保证他们能够得到这种合理的报酬。这实际上是把我们坚持要在工人农民中实行的原则推广到知识分子中去。这也是一种改革性质的工作。希望知识分子多的部门和地区,带头把这种性质的改革工作做出成绩来。

  7.政法工作的改革

  我们要开动脑筋,认真思考政法工作的作法是否也有个改革的问题。我们政法工作,特别是公安工作的传统作法,是以对阶级敌人和各种反对社会主义的分子进行侦察、审讯和惩办为主的。这在社会主义改造没有完成以前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我们国家的政治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口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党的政策日益取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反革命分子和仇视社会主义分子的数量和活动阵地在逐步缩小……我们政法工作特别是公安工作必须根据国内政治情况的变化,实行必要的转变,注意加强综合治理,以预防犯罪和教育挽救失足者为主。也就是说,实行积极“治安”,而不是消极“保安”。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开创一个政法工作的新局面,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国家的治安工作的新路子来。

  需要特别指出的,耀邦同志从没有试图提出一个囊括一切的改革方案,也没有明确规定所有领域的具体的改革方案。而且其具体方式方法也不是没有可商榷之处。但改革就是就是要通过总结经验、深入实践来找到各领域的具体的、正确的办法。比如对政治体制改革,耀邦同志就反对在没有研究透彻的情况下急急忙忙一哄而上的改,以避免社会期望过高引发不稳定情况。胡耀邦认为在改革的进程中既要发挥全党的智慧,也要尊重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和实践。因此改革的方法就是“试点”,通过小范围、多层面、渐进式地试“对”和试“错”,来寻找规律,降低风险。这就涉及到改革的途径问题。在这个讲话中他讲道:

  大规模的改革是一件很艰巨复杂的事情,需要深思熟虑,实事求是。中央决定有步骤地进行,经过典型试验,保证我们不会来回折腾和产生混乱。过去一谈到改革时,我们的同志喜欢用“态度要坚决,步子要稳妥,工作要细致”的话,在通常情况下,这三句话是对的。但是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同志往往由于片面理解“步子要稳妥”,而犹豫不前,老是被动。

  胡耀邦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进步和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指出改革要依靠人民的支持,改革的动力在于人民。他说:

  工人阶级的绝大多数对改革是有强烈要求的,持怀疑和反对态度的只是极少数。我们应当动员和组织工人阶级站在改革的前列,支持改革,参加改革,领导改革。要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人群众发扬共产主义精神。随时随地把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也要使广大干部了解,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必须包含人民群众的利益,离开人民群众的利益去谈国家利益的观点,把国家利益同群众利益对立起来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有害的。

  胡耀邦还提出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成败的标准:

  我们改革的总目标,是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的思想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凡属符合人民利益和时代要求的新思想、新创造、新经验,我们都应当吸收,凡属不符合新的历史任务和实践要求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风,我们都应当敢于抛弃。

  要以是否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改革对或不对的标志。

  这在思想实质上和小平同志提出的“三条标准”是一致的。

  三

  胡耀邦同志的讲话,党内和社会上反响很大。广大人民群众十分拥护和支持,一时群情振奋。《人民日报》第二天就报道了这个讲话的节选内容。之后一段时间,《人民日报》大力宣传“全面改革”,每天在头版显著位置刊载反映“改革开放”的报道,还撰写了“十论大锅饭”的评论,有力地支持了各项改革的实施。

  但当时也存在着不同意见,有的的领导同志就不同意耀邦同志的这篇讲话以党内文件方式传达下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同志大力支持胡耀邦,他严正指出:在有中直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同志参加的会议上发表了一个中央讲话,如果不形成文件发下去,党的历史就会留下一个空白,怎么向后人交代呢?所以,耀邦同志的讲话经胡乔木同志的修改发了下去。

  之后,胡耀邦不顾阻力,继续在中央,向有关部委、省市 “吹风”,呼吁“全面改革”。

  1月27日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胡耀邦说:机构改革,工作很艰巨,超过了预计。现在还只完成三分之一多一点。如果二月份还完不成,那就不行。经济部门要抓关键问题,加以拍板,加以解决,不能只是一般号召。现在改革之风吹下去了,势不可挡。抓住这个环子,一可以出效益,二可以出速度,三可以出精神文明,四可以出财政,五可以出人才。服务行业不补贴了,就可以出财政。对改革要加强领导。小的漏子可以出,大的漏子不会出。千万不要阻挡,只能疏导。

  1月30日,胡耀邦向水电部的领导同志讲:改革要抓紧。我的那个关于改革问题的讲话是经过书记处讨论过的,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准备修改后在二月中旬公开发表。此外,改革还要坚持以下几条:(1)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要对国家多做贡献。(2)在对国家多做贡献的前提下,必须拿出一部分来改善职工待遇。职工收入多少要看贡献大小,不要一刀切。如果不体现这个原则,就可能又来个新的另外形式的大锅饭。包了以后,你就不要去干涉人家的工资奖金。

  我讲了,准备干他三年。农业前后四、五年搞上去了。过去每年的农业文件,我都亲自过问。现在我可以转过来抓工业了。框框要大家来打破。要搞改革,成熟了的,要一片片地搞,不是某个单位的一个环节上搞,而是要全面搞。老在一个点上搞,它就孤立,复旧势力大,它就存在不了。我们过去长期搞一个点,先进单位全国学,哪个单位也受不了。它孤立,别的单位也学不起。红旗要一路插过去,要像滚雪球那样越滚越大。农业上搞了几年,成熟了,就是搞承包生产责任制。工矿企业叫承包经营责任制,要想清楚几条原则。既然包了就不要过多干涉

  2月4日,胡耀邦在听取了煤炭部的汇报时,特别讲到要防止有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反对改革。他说:改,免不了出点乱子。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出点乱子不要怕,查到有弄虚作假的要批评。要防止少数人搞我们的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他有意把改革搞乱,来败坏改革的声誉,再来反对改革,动摇我们搞改革的决心。我们搞改革是为了国家多得益。在这原则下,小毛病不要紧。

  搞改革,不完善的,经验不成熟的,不系统的,都不要紧。经过实践,可以逐步完善。问题是要防止少数人捣乱,搞假改革,然后又出来反对改革,动摇改革。各条战线都要注意这个问题。

  耀邦同志的这些看法是非常到位的,他深刻地看到改革的阻力之大,反映出对改革阻力的担心。

  2月初,胡耀邦视察深圳,视察中他高度评价深圳改革开放的实践,肯定了深圳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验。他给深圳特区题词“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为这个改革开放的试验区指明下一步改革方向,要求在一切为了人民利益的立场不变的情况下,大胆改革,创新方法。他有针对性的指出“你们一开始就没有用新体制来办新特区,把内地臃、肿、杂的弊端引到特区来了,这不行。特区要新事新办,特事特办,以后全中国一切新事都要新办,否则将来又要改革。” 对袁庚在领导体制方面的改革他十分欣赏。

  3月6日,胡耀邦视察北京市,他鼓励北京市委领导和北京市的中央委员锐意改革,他说:你们改嘛!能改到什么程度就改到什么程度。我精心指导,又改出了成绩来,谁能否定?谁能反对?

  3月13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卡尔.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胡耀邦从党的指导思想高度阐明了全面改革的必要性:“现在,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阶段。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还有不少不适合我国情况的、错误的观念和模式,长期禁锢着人们的头脑,严重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只有从实际出发,冲破这些东西,全面系统地、坚决而又秩序地、有领导有步骤地实行改革,才能全面开创新的局面,才能使马克思注意到基本原理同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际更好的结合起来,进一步发展科学的社会主义。”

  与此同时,反对耀邦同志“全面改革”的声调日渐起。2月16日,胡乔木同志把《人民日报》社社长秦川等同志叫到寓所,告诫他们“中央的某一次会议,领导人个人的某一次讲话,不要急于宣传,不能作为宣传中心。”“耀邦同志的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与十二大精神没有联系,还有同十二大精神不相符的地方。十二大才几个月,还算不算数。” 为宣传“全面改革”降温。3月17日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耀邦同志受到批评,“全面改革”被“叫停”。但改革开放的进程一旦启动就不可能长期停滞,一年后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中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年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1987年,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重启改革开放局面。实践没有终点,改革未有穷期。胡耀邦提出的“全面改革”中的一些内容在之后的改革开放实践中被反复证明是正确的。“全面改革”是党和国家的一个“正资产”,影响深远,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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