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炯华:论毛泽东的“马克思加秦始皇”
发布日期:2013-09-01 10:21:04 来源:共识网 作者:王炯华 编辑:

   “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关于列宁斯大林的党国体制,笔者此处不再讨论,此处主要讨论其对毛泽东的意义。

  列宁斯大林的党国体制对于毛泽东说来是顺理成章的。他参加建党的中国共产党是在共产国际的直接帮助下建立的,直到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中共都不是一个独立的政党,而是隶属于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它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服从共产国际的路线,接受共产国际提供的经费,在领导人的安排上也完全听命于共产国际。中共曾一度为自身的布尔什维克化而努力,它早期称苏联为“祖国”,后来称其“老大哥”;它的根据地称“苏维埃”,简称“苏区”;它的党内通讯“致共产主义敬礼”总不忘在括弧中书一个“布”字或直书“致布礼”。中共长期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为伟大领袖和导师,悬挂他们的巨幅画像;它设有专门的“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翻译出版马恩列斯的全部著作,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核心意识形态和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然而,与其说毛泽东和中共宗马,更不如说是宗列、宗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所提供的只是主义、思想和理想,列宁斯大林所提供的则既是主义、思想和理想,尤其又是现实的榜样:“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列宁斯大林的党国体制首先是暴力革命和红色恐怖,这更是毛泽东须臾不离的法宝。1927年3月,他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通过对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农民运动的实地考察,列举农民革命的“十四件大事”1,讴歌湖南农民运动“好得很”,抨击当时党内外对于农民革命斗争“糟得很”和所谓“痞子运动”、“惰农运动”、“过分”等责难,从而引导党内外对于农民运动的关注特别是对于贫农这个“革命先锋”的关注。他指出:“乡村中一向苦战奋斗的主要力量是贫农。从秘密时期到公开时期,贫农都在那里积极奋斗。他们最听共产党的领导。他们和土豪劣绅是死对头,他们毫不迟疑地向土豪劣绅营垒进攻。”“这个贫农大群众,合共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七十,乃是农民协会的中坚,打倒封建势力的先锋,成就那多年未曾成就的革命大业的元勋。没有贫农阶级(照绅士的话说,没有“痞子”),决不能造成现时乡村的革命状态,决不能打倒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我这次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所得到的最重要成果,即流氓地痞之向来为社会所唾弃之辈,实为农村革命之最勇敢、最彻底、最坚决者。”

  正是在这篇考察报告中,毛泽东提出了他的革命定义:“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他还特别强调:“所谓‘过分’的举动,都是农民在乡村中由大的革命热潮鼓动出来的力量所造成的。这些举动,在农民运动第二时期(革命时期)是非常之需要的。在第二时期内,必须建立农民的绝对权力。必须不准人恶意地批评农会。必须把一切绅权都打倒,把绅士打在地下,甚至用脚踏上。所有一切所谓‘过分’的举动,在第二时期都有革命的意义。质言之,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决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决不能打倒绅权。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稍后,他提出“枪杆子出政权”!他后来还说:“勇敢分子也要利用一下嘛!我们开始打仗,靠那些流氓分子,他们不怕死。有一个时期军队要清洗流氓分子,我就不赞成。”

  毛泽东的革命定义以及“矫枉必须过正”,赞赏农民运动给土豪劣绅“戴高帽子游乡”、把敌人打倒再踏上一只脚等激烈举动,实际上是倡导革命恐怖,也就是后来的红色恐怖。这种恐怖既打击了所谓敌人的气焰,又污辱了所谓敌人的人格,“戴过一次高帽子的,从此颜面扫地,做不起人。”2

  杨奎松在《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一书中透露,依靠痞子、流氓做“革命先锋”是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鲍罗廷的观点。因为要发动那些老实本分、安分守己、纯朴善良、循规蹈矩的工人农民起来“造反”其实并不容易。因为这些底层民众由于受传统道德观念的教化而有着自己心目中难以动摇的“天经地义”、“天理人伦”的基本理念,所以对地主、资本家等富有者“造反”(剥夺他们的财产乃至生命),便意味着在自己心灵中必须首先完成对自己信守的“天经地义”、“天理人伦”的摧毁才能够对富有者下手。而这显然有悖于自己信守的传统道德观念。而痞子、流氓、市井无赖等社会顽劣则不同,因为他们本就不认同社会主流价值,所以要煽动他们起来造富有者的反、剥夺富有者的财产乃至于生命并不费力。因此,在毛泽东看来,他们“革命”的“积极性”要比那些老实本分、安分守己、纯朴善良、循规蹈矩的“良民”、“顺民”大得多。同时,他们“革”起“命”来还步子快、胆子大、下手狠,敢抢、敢夺、敢杀,有可能让那些“良民”、“顺民”起而仿效。3

  农民斗争、打击、掠夺的对象是“土豪劣绅”,其实,当时湖南农民运动中却流行着“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有点田产的都是“土豪”,穿长袍马褂者即为“劣绅”4,都在斗、打、掠之列。所谓“杀猪出谷”,就是冲进“土豪劣绅”家中,将猪呀鸡呀杀了吃掉,将粮食都抢走。这是运动起来的农民常用的方式。“戴高帽子游乡”,当时湖南农民运动领导人之一的程学敬后来撰文说,就是“革命农民”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时不仅“五花大绑”,还会剪掉他的胡须,满脸抹上黑灰。既然“一切权力归农会”,那从杀猪、出谷、游乡发展到杀头,就是很自然的事情。还要把“土豪劣绅”的祖坟挖掉,目的是破坏风水、斩草除根。

  毛泽东沿用列宁斯大林的党国体制所倡导的革命恐怖造成极其深广的影响。自井冈山打土豪、打AB团、延安整风的抢救运动一直到土地改革斗地主,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1957年反右,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60年代前期的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无论是党内政治斗争还是全社会的革命运动,诸如戴高帽子游街、“坐飞机”、捆绑吊打、拳打脚踢、逼供信等激烈斗争方式,都属于所谓红色恐怖,无一不是湖南农民运动的翻版。

  1956年4月,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作秘密报告,揭露和批判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及其有害后果包括苏联30年代肃反,使斯大林的崇高而神圣的地位,一落千丈。对此,毛泽东既感到震惊,也心情复杂。斯大林曾经对中国革命有过错误的主张,对毛泽东本人也不够尊重,毛泽东对斯大林个人并无太大的好感。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论十大关系》中“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时说:“斯大林对中国做了一些错事。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的王明左倾冒险主义,抗日战争初期的王明右倾机会主义,都是从斯大林那里来的。解放战争时期,先是不准革命,说是如果打内战,中华民族有毁灭的危险。仗打胜了,又怀疑我们是铁托式的胜利,一九四九、一九五0年对我们压力很大。”5他在不同的场合对外国客人说:中国党曾经四次吃过斯大林的亏,第一次是王明左倾路线,第二次是王明右倾路线,第三次是战后斯大林支持蒋介石,不让中国革命,第四次是怀疑我是半个铁托。斯大林喜欢“站在别人头上发号施令”,“我在见到斯大林之前,从感情上说对他就不怎么样。”因此,对于赫鲁晓夫揭露和批判斯大林,他的心情是复杂的:“斯大林受批判,我们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揭掉盖子,破除迷信,去掉压力,解放思想,完全必要。但一棍子打死,我们就不赞成。”就是说,毛泽东认为赫鲁晓夫有勇气,敢于碰斯大林,尽管采取的方法不对,可却揭了盖子。他破除了那种认为苏共和斯大林一切都是正确的迷信。在党的一些会议上,毛泽东还多次提到斯大林的错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他甚至对胡乔木说:“苏联揭露的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亚于历史上最专制暴虐的统治。”

  然而,从根本上说,毛泽东要维护的正是列宁创立、斯大林强化的党国体制。1956年11月,他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强调说:“我看有两把‘刀子’,一把是列宁,一把是斯大林。现在斯大林这把刀子,俄国人丢了……我们中国没有丢。我们第一条是保护斯大林,第二条也批评斯大林的错误,写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那篇文章。我们不像有些人那样丑化斯大林,毁灭斯大林,而是按照实际情况办事。”在毛泽东的词典和实践中,列宁斯大林这“两把刀子”,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党国体制。

  “超过秦始皇一百倍”

  毛泽东同样需要“秦始皇”开创的皇权专制,并且自称“超过秦始皇一百倍”。1958年,他在成都会议上说:“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一些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辩论过,你骂我们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秦始皇,是独裁者,我们一概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太谦虚了,何止100倍啊。”其实,何止是“焚书坑儒”超过秦始皇一百倍,他在诸多方面都超过秦始皇一百倍。

  秦始皇中央集权、委派官吏的“郡县制”只是到县为止,中国两千年专制也都只是到县为止,县以下的广大农村、集镇,则是山高皇帝远,管不着,那里大都是家族或士绅自治,即使国民政府在农村、集镇实行保甲制度,仍然是县治,并且县政府只有县长和民政、财政、教育、交通等几个科、不多几个人享受财政开支,国民党县党部主持地方党务,并不领导政府,也不享受是财政供养。至于乡镇保甲长,全在财政编制之外,他们完全只是尽守土、维稳、催税、抽丁之义务,并没有享受相应的职务待遇。毛泽东的党国体制加皇权专制则是共产党位尊国家和宪法之上、党领导军队、党领导政府、党领导文化、教育、科学、企业等等,甚至党政不分,直止以党代政。毛泽东还建立了史无前例、世所罕见、空前绝后、从中央直达乡镇基层的党、政、军、公、检、法、青、妇等多套机构和庞大干部队伍,并且统统纳入国家或地方的财政编制。这是叹为观止的超过秦始皇一百倍!有人统计,中国历代官民比例是:汉朝1:7943;唐朝1:3927;明朝1:2299;清朝l:911;新中国成立初期1:294,现在则是l:34,甚至1∶18,世界最高、历史最高。现在中国的公务员和准公务员人员超过7000万,18名老百姓就得养1名公务员。6

  秦始皇称民为“黔首”,实行商鞅发明的户籍制度,连坐株连制度,两千年的中国专制社会也大都沿袭这一制度。然而,比起毛泽东党国体制对中国人民的管制和株连,小巫见大巫耳!

  一是像苏联、纳粹德国那样,毛泽东的党国体和皇权专制高度组织化。除了统领一切的共产党,还有共青团、少先队、工会等等,各行各业的协会如作协、美协、音协等,各个界别的联合会如妇联、青联、学联、文联、社联等。“组织”无所不在,“组织”无所不能,服从“组织”,依靠“组织”,相信“组织”,奉献“组织”,几乎成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组织”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反“组织”特别是反党则一定会受到惩处。

 

  二是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早在1955年11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1958年1月,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从此,中国人被人为地划分为二个等级,一个是农业人口,另一个是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在就业、福利、粮食、住宅等各个方面获得了国家财政的保障,基本上是吃喝拉撒、生老病死都由国家包了。而农业人口即农民只能画地为牢,永远只能在土地上而且只能是在自己村庄的土地上从事劳动,他们连走出自己的村庄都得经过批准,更没有迁徙自由,从而剥夺了农民进城工作的自由,限制了农民作为国家公民应当享受城镇居民所能享受的权利和待遇,他们的生老病死政府基本上不管,即使是在参加集体劳动的过程中负伤或死亡也只有自己承担,他们的粮食、食用油、生猪、禽蛋等等还经常被国家以极低的价格强行收购,而自己却常常饿着肚子。至今,虽然已改革开放几十年,仍有对所谓农民工的岐视!

  三是把所谓阶级敌人打入另册,并且株连家属和子女,21种人成了动辄得咎的“贱民”。所谓21种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制和镇压的对象,也就是1967年《公安六条》提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简称地、富、反、坏、右、资(本家)、特、警(伪警察)、宪(兵)、团(三民主义青年团)、军(国民-党军官)、贷(放高利贷者)、小(小老婆)、小商小贩、娼、僧、巫(婆)、道(士)、尼、流(氓)。71952年《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规定对被管制分子,应剥夺下列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行政职务之权;参加入民武装与人民团体之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居住、迁移及示威游行之自由权;享受人民荣誉之权。8

  四是连续的政治运动,打出一批又一批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直到文革中揪“走资派”。刘少奇就是“文革”中被整死的级别最高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并株连妻子、儿女,以及不计其数的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

  五是舆论控制。国际国内新闻一律由新华社发通稿,有倾向性新闻选择新闻解释,再由各报转发,统一口径,舆论一律,形成“三人成虎”效应。对国外形势报忧不报喜,对国内形势报喜不报忧。媒体一律公办,发行基本公费订阅,连读报也是单位安排,只有上层才通过各种文件、简报和内部参考资料了解情况。

  六是行政控制。社会的行政化控制,达到有史以来最严密程度。特别是文革时期,行政权力通过“单位”,一直落实到每个角落、每个人。工农商学兵,人人都隶属于一个单位。单位不仅在经济上控制个人,农民是工分,工人是工资,外加户口和粮油关系。行政上控制个人的许多方面,诸如长途外出,结婚离婚,搬家迁移,调动工作,上学培训……等等,都要经过单位审查和批准。政治上思想上控制个人的则是政治学习,思想汇报,个人档案。单位对个人的控制,还深化到刑事治安领域。县团级党委有权对员工作出政治处理,轻则发动其他员工开批斗会,中则办“学习班”,重则戴“帽子”,转化为“阶级敌人”而沦入贱民阶层。由于全社会高度统一行政化,因此无论人们到哪个地方,都有单位管着,无论换了多少单位,所有单位的管理模式都高度一致且前后衔接。真可谓“天网恢恢,密而不漏”。

  最后是对生命的漠视。1949年后,毛泽东经常吹嘘他的无产阶级专政经验说:“我们杀了七十多万人,东欧就是没有大张旗鼓地杀人。革命嘛,阶级斗争不搞彻底怎么行?”“镇压反革命,杀一百万,极有必要。一九五七年右派进攻,反了右派,反造不起来了。反革命杀了一百多万。匈牙利没有杀反革命。六亿几千万人,消灭那个一百多万,这个东西我看要喊万岁。”“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要大捕大杀几批。”1957年毛泽东在莫斯科会议上说到世界大战时竟神采飞扬地说:“这样的一场世界大战中国可能会死掉四亿人口。但是中国用三分之二人口的牺牲,却换来一个大同的世界还是值得的。死掉四亿人,还剩两亿人,用不了多少年,中国就又可以恢复到六亿人口了。”“原子仗现在没有经验,不知要死多少,最好剩一半,次好剩三分之一”。“人要不灭亡那不得了。灭亡有好处,可以做肥料”。“为了世界革命的胜利,我们准备牺牲三亿中国人”。因大跃进、人民公社中浮夸风、共产风等人祸因素,1959年已开始出现饿死人的情况,四川、河南、安徽、甘肃、贵州、青海、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饿死人数多,情况严重;富庶之地的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也饿死了不少人。但是,毛泽东却认为这不过是“几片鸡毛蒜皮”。9后来,各地不断报告数以万计的饿死人数,一些有良知的官员忧心忡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国家主席刘少奇甚至向毛泽东直言“人相食是要上书的”。但是毛泽东不仅无动于衷,反而认为是刘少奇将他的军,记恨在心。对于文革武斗,毛泽东公然说:“我才不怕打,一听打仗我就高兴,北京算什么打?无非冷兵器,开了几枪。四川才算打,双方都有几万人,有枪有炮,听说还有无线电。”

  总之,1949年后30年间,毛泽东视人命如草芥,其“马克思加秦始皇”制造了8300万冤魂、3千万件冤案、3亿多人受批斗,10冤狱遍于国中,超过了中国历史上所有暴君恶行的总和。仅以文革计,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统计,正式被“起诉”迫害的有744,554人,34,766人被迫害致死,受牵连者超过一亿。其中受害的政治局委员22名,中央委员(含后补)96人(1968年有“叛徒”、“特务”、“有历史问题”罪名者占总数72%),中央书记处书记13人,副总理13人,全国六个中央局的4个第一书记,29个省市区的60个主要领导人,中央监委34人,人大常委60人,全国政协常委74人,军委副主席5人,民主党派负责人11人,军队干部8万多人(其中1100多人被迫害致死)。以政治局委员计,1965-1969年,10 个人打倒7个;1965-1973年,10 个人打倒8个。1965-1969年的5个侯补政治局委员打倒4个。国家领导人从主席到副总理共21人,除宋庆龄被架空,董必武、谢富治、柯庆施三人早逝外,12个被打倒,3个被斗,一个被批。21个人只剩一个、但后来还是死无全尸的林彪。地方情况同样如此,仅“广东地下党案”就有林锵云等85人被逼死。11国际社会普遍将希特勒、斯大林当作20世纪暴君的代表,希特勒造成了6百万犹太人的死亡,斯大林则造成了2000万苏联人的死亡,他们所犯的反人类罪和毛泽东的党国体制和皇权专制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尹振环提出,毛泽东非常反感的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无意地击中了毛泽东“秦家店”皇权专制的要害。他将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对路易·波拿巴如何恢复帝制的论述概括为九个方面:1,波拿巴主义是一种统治形式,很难说是哪一个阶级专政。如果,非要说成是阶级专政,那就是官吏、军队、警察这个阶级的专政,依靠这三大杠杆无限制的君主专政;2,波拿巴主义,不仅对人民大众专政,而且也对统治阶级实行专政,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无民主可言;3,它也代表一定阶级的利益,但却不那么固定。本来革命消灭了君主专制制度,但发现消灭的不是君主专制制度,而是从君主制度所夺来的进步;革命所夺得的民主主义成果,被狡猾的骗子消灭的一干二净;4,国家又回到了“宝剑和袈裟的原始统治”状态,革命者遭受前所未闻的屈辱,人民群众被奸污,被衣冠的骗子弄得措手不及,毫无抵抗,甚至高高兴兴,糊里胡涂地当了俘虏;议会和选举不过是个装饰品,奉命表决,奉命执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点缀灰色的单调而已;5,波拿巴可以随时任免高级官吏、将军、大使、法官;各级主要官吏都是任命的;6,取消地方省、区的自治;7,贿买军队是波拿巴主义的法宝之一;8,不听话的笔,要折断;乱说话的嘴,要封住;压制和消灭社会上、学校中能讲话和能写文章的分子;9,彻底消灭出版的自由,彻底消灭不同调门报刊,报刊全部官办;把讲坛上,报刊的言论,变成一个音调,一样的面孔,一式的穿著。12可以说,马克思所批判的波拿巴恢复帝制的这些特征,几乎每一条都能与毛泽东的皇权专制对上号。其实,马克思早在《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就已指出:“中国和印度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只是‘东方式的专制’和小市民式平均主义的愚蠢和嫉妒。”13

  毛泽东的“马克思加秦始皇”实质是列宁斯大林的党国体制加秦始皇开创的皇权专制,是当代中国问题的制度原因。它本来应当随着毛泽东的离世和改革开放而结束,但是不仅没有结束,而且仍然由于几十年只改经济、不改政治而顽强地存在,现今甚至出现一股反民主、反宪政的逆流,这不尤其值得国人的深思和警惕么?

  注释:

  1 十四件大事是: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政治上打击地主;经济上打击地主;推翻土豪劣绅的封建统治——打倒都团;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普及政治宣传;农民诸禁;清匪;废苛捐;文化运动;合作社运动;修道路,修塘坝。

  2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1991年第25页。

  3 王彬彬《国共关系的一段往事》,《同舟共进》2010年第12期。

  4 《湖南农民运动资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版,第339页。转引自王彬彬《国共关系的一段往事》,《同舟共进》2010年第12期,

  5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86页。

  6见《中国历代官民比例》,成都《劳动理论与实践》1994年第9期,又见转帖%5D18名老百姓就得养1名公务员.

  7 资料来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8C%E5%8D%81%E4%B8%80%E7%A7%8D%E4%BA%BA

  8资料来源: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8473112

  9 1959年8月27日,贵州省委第一书记周林以中共贵州省委的名义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了一份粉饰太平的简报。简报主要内容是:1、粮食问题,说粮食“张情况,已经彻底得到解决”,“目前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抓紧粮食生产,确保秋收作物丰收”,“把粮食征购列为党委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2、市场问题:“上半年全省市场情况,总的讲是稳定的,日用工业品的品种,数量有了显著增加”,“商业工作还在进一步贯彻中央指示,反对右倾保守,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抓紧收购和销售……力争市场进一步好转,迎接国庆十周年”。8月30日,毛泽东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转发《贵州省委关于粮食和市场情况的简报》,批示说:“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及反党分子完全看不见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主流是什么,他们抓起几片鸡毛蒜皮作为旗帜,就向伟大的党和伟大的人民事业猖狂进攻,真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了。近日我们收到很多省、市、区的报告,都是邪气下降,正气上升,捷报飞传,声势大振,如同贵州一样。”见崔敏《贵州的大饥荒年代》,资料来源: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5/2743/25/35/2_1.html

  10资料来源: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47/11/31/4_1.html

  11资料来源: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91549102

  12尹振环《马克思与“秦家店”》,《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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