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层领导干部退居二线是普遍现象,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这种由地方内部掌控的政策性潜规则,对基层领导干部和社会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老领导越消极,新领导越防备?
笔者将在基层担任领导(科级为主)的干部达到一定年龄,按组织要求不再担任实职领导,或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实际上赋闲自由安排,工资福利全不少,定义为退二线。
据调查,1993年东部某县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大量分流,有些年龄大的干部上调几级工资提前退休;科级干部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退二线安排。这本是临时措施,却一直延续下来,并扩展到县处级干部,副县级55周岁,正县级58周岁,男女同龄退二线。
目前,笔者尚未查到基层领导干部退二线的明文规定。1982年2月,中央做出的《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仅要求:老干部退居二线的制度必须立即着手建立健全起来。笔者调查的某地级市组织部门,因话题敏感讳莫如深,称都是地方自行掌控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在执行中呈现出多样性。一是年龄规定不同。据悉,科级干部退二线正副职,男以52、53周岁居多;女以50、5l周岁居多。各地的年龄点时有调整,如广东某市在2006年换届时,镇街党政正职领导“改非”年龄,由55岁放宽到58岁,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放宽到57岁。一些县级党政副职在无晋升空问时,52周岁内转到同级人大政协任职,过几年到点再正式退休。
二是职务管理不同。据报道和调查,多数地方要求退二线改任对应的非领导职务,也有一些地方直接退下来。
三是工作要求不同。十八大前湖南某县对65个单位的调查表明,有53%的单位要求退二线干部上班,有27%的单位只要求参加会议和集中学习,有20%的单位放任自流。
领导干部退职后,特别是当原来的下属提任新领导后,双方都容易尴尬。新领导不好安排老领导的工作,尊重中有压抑感。退职领导也放不下架子,发表意见怕被说是越权越位,不言语又感觉憋屈,何况有的退职领导对待工作消极,新领导也就更加重戒备防范心理。另据湖南某县的调查,过去,退二线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往往心不在焉,有的干脆在会场发泄,随意讲一些小道消息。因此,一些领导默许老领导一退二线就离开单位。
四是政策执行不同。退二线作为由地方自行掌控的潜性政策,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陆续实行。有的单位推广到普通干部、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地方实行几年又取消了。
失落惆怅,是不少退二线干部的普遍心态。某市直部门一把手留恋职权,在接近退二线年龄时以各种借口拖延,甚至偷改年龄,找领导上访。有女干部任正科级多年,有望提任副县长,但未能如愿,而这时恰到退二线年龄,因不能接受现实,气急病发而亡。某事业单位副职不情愿退二线,还拟请组织调任其当下级单位一把手,未成。按年龄他应是年末到点,但组织上急于腾位子,过了春节就找其谈话。此人极度郁闷,住进了医院。
31名干部,15人退二线
退二线政策暴露出基层领导干部管理存在一定缺陷。首先,退二线这一潜性政策并无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仅因年龄达到内部掌控的点就被“改非”或直接免职,显然不合法律规定。
部分地方基层领导干部“改非”,使得非领导职务几乎成了二线领导的收容所。在贵州某县,乡镇科级干部为进城可申请“改非”,犯错误被问责也可“改非”。事实上,这一职务是为机关中工作责任较大,但因领导职数限制而不能晋升的基层干部解决待遇而设,他们亦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退二线的潜规则,还造成领导干部管理混乱。某地一单位在编31人,竟有15人退二线,只好从外面借凋干部。某单位共6个编制,领导职数3个,改任非领导职务占用2个,仅剩1个普通干部。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前几年,各地极力提升机构层次,多提拔干部。据调查,某干部教育部门编制35人,内设7个副科级处室,正副主任14人,其中6个处室分别有3人——1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普通干部。外加领导班子4人,副科级以上退二线5人,合计23名领导管理12名普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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