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贫富分化已经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当穷人与富人的分野已经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存在的时候,穷人的尊严问题就不可避免地提出来了。
穷人的尊严首先是一个现实的而不是一个理论性的问题。穷人也应当有尊严,社会应当维护穷人的尊严,在道理上,这似乎都是毋庸置疑的道理。
但现在真正的问题是,这些毋庸置疑的道理,在现实中却在不断遭遇问题。这就是穷人尊严问题的现实性。
一位自称也是出身穷人的博客作者写了这样一段话:“我穷,但我也是有尊严的!”这种曾经的自励,现在已经褪色成了一种自慰,一种自嘲,甚至是一种自欺、自悲。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观念不断飞跃的现代社会,“生活不相信眼泪”已全然不是台词,“穷人的尊严”已经大面积贬值,甚至根本没有价值。一个在社会贫困底层心力交瘁挣扎不休的穷人,倘若站出来要高呼“尊严”,是断断不能赢得半点敬重的。
要得到些许怜悯还需躬着背做出一付乞讨相,否则只能引得旁人一片嗤笑冷眼,或是一付逗猴般的神情唾骂一声:“神经病!”这段话可以说概括出了穷人尊严问题在现实中的真实遭遇。
穷人尊严的脆弱,无疑来自社会为其留下的能够维护尊严的空间的狭小,甚至是有意无意的羞辱。
评论家何三畏先生提出一个观点,穷人需要一个保底的尊严。他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就是有感于来自社会的这种羞辱。他举的是一些商场或厂家策划的以优惠价卖鸡蛋,结果,在商场里,许多人包括许多老人仅仅为了买几个便宜的鸡蛋就挤得一塌糊涂,尊严尽失。其实,更有意的、更赤裸裸的超越底线的羞辱也并不鲜见。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讲的是他自己的经历,即有钱的老板请他到洗脚城洗脚,令他目瞪口呆的是,盲妹竟用舌头舔脚。“张老板把另一只脚抬起,在哪个小姑娘的脸上随意的蹭来蹭去!小姑娘很不舒服,但还是用力的吮吸着他的脚趾。把脚趾全部吸吮完成以后,小姑娘可能口干了,从胸前掏出一个水袋喝了几口。并用牙齿轻轻地在脚后跟上轻咬按摩”。
这样的羞辱已经到了变态的程度,但更让人深思的是背后冷酷的逻辑:没有这样的服务形式,这些双目失明的女孩就可能连生活都维持不了。
徐贲在介绍马格利特《正派社会》一书时,用了这样一个说法,“正派社会与不羞辱”。马格利特把“羞辱”定义为“任何一种行为或条件,它使一个人有恰当的理由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但马格利特忘记说明了,一个羞辱的社会实际上也是一个强制使被羞辱者接受羞辱,并对不接受羞辱者有能力进行惩罚的社会。
前些年在南方某外资企业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外籍老板强令打工者下跪,几十个工人都跪了,只有一个人没有跪,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愤然离去。人们都会知道,如果这个离去的人不主动离去,结果将会是什么。这就是羞辱本身具有的强制性力量。
中国自古有句名言,不为五斗米折腰。但实际上真要在现实生活中践行这样的原则,是很困难的。如果上述打工者的家属要依靠他的工资糊口,他的孩子要依靠他的工资上学,事情就远非是一个气节问题,甚至不单纯是个他个人的生存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弱者本身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显然是不现实的。
上面所举的舔脚的例子也许是极端的,甚至我们也可以将其看作是社会中的那些渣滓所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这样极端的、无意识的、散射性的羞辱则是更加常见的,有时这种羞辱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会仪式。
日常性的羞辱往往与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往往与社会不公平联系在一起。最值得引起人们警觉的是,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这样的一些字眼儿,又不时与公权力相联系。
有人曾发现某大都市公安网曾刊登出一幅公告,公告是漫画形式,题目是:露宿街头勿同情。漫画上是两个时髦的青年男女骑着摩托车驶过上海城郊地带,看到路边的无家可归者,女的说,“这些外地人真可怜啊!”。男的说,“小芳,你不能同情他们,他们露宿街头,影响我们城市的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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