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现代性的问题,先进的中国人并非没有体悟和认识。从“华夷之辨”到魏源的海国图志,从洋务运动到维新立宪的努力,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关于德先生、赛先生的呼吁,从训政建国到共产党的苏联式共产主义革命及其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这些实际上并不单纯只是现代化层面的议题,它们都是对现代性的不同认识和把握,贯穿着作为现代性之核心价值的诉求。
但是,应该指出,这个现代性对于中国人来说并非完全自发,而是渐被激发。在西方的语境中,从早期现代的现代性到20世纪之后的现代性则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其中的核心问题牵涉早期现代的立宪政治、主权国家的构建、个人自由的绝对性、代议制民主、私法自治乃至当时的文明秩序观、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基督教改革中的政教关系等等。
考察百年中国的历史,在价值理性、思想精神层面上的关于现代性追求和构建的过程中,我们很少有一个从容的理论思考和反思,进而导向一种更为理性、更为稳健的现代性选择。我们看到,鸦片战争尤其是甲午战争之后的中国民族心智及其国家道路的选择处在一种激进主义占主导的一波又一波的亢奋浪潮之中,一种革命激进主义的潮流主导着一百余年的中国现代性之路。
对此,我们可以从关于革命激进主义在中国近代的发生学及其一轮又一轮的演变形态中得到印证。康梁戊戌维新的理论和实践,从形式上看源自今文经学中的一个求新变革的变异学说,但是康梁今文经学的内在的革命激进主义实质上则来自现代性的西方世界,激发康有为从传统古文经学中进行托古改制的内在精神驱动力实际上来自于西方文明冲击下的思想激荡。这是一种异质文明,通过康有为今文经学的载体形态而呈现出来。所以他从对古文经学的改造中开辟出一种现代性的诉求,实是一个古老的传统文明在强势的西方异质文明冲击之下的求变印记,因而也是一个西化的现代性中国的托古改制,类似于日本的脱亚(古)入欧。
这个“亚”或“古”就是传统中国,这个“欧”与“今”就是西方文明所显示出的现代性。所以古今之变的表象之下隐含着的中西之争可以说是决定了康有为变法的激进主义性质。而孙中山的国民革命的兴起,在本质上同样也是革命激进主义的,虽然它们在形式上与维新变法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但其中深含着的依然是西方的现代性命题对于传统中国的革命性构建,都是通过打烂一个旧社会来实现对于传统社会的彻底重建。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中国人对这样一种革命激进的社会变革方式情有独钟呢?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条激烈的现代性之路呢?
当然,近现代以来百年中国的屈辱史和失败史所衍生出的民族悲情可以部分地提供解释。作为一个传统的文明古国,在西方列强的殖民主义冲击之下,“保种、保国、保教”的生死存亡问题迭次横亘在中国人面前,中国的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或主动或被动地被裹挟其中,进而激发出一种激进的变法图强的变革乃至革命观念,企图在技艺、制度乃至文明的改造之中“毕其功于一役“,求得与西方列强相抗衡,以摆脱被压迫、被奴役的困厄命运。处于此种悲情之下的有关中国现代性的构建就很难有一种从容的心态去择优遴选有关方案。
为此我们需要检讨,百年中国所追求的这种现代性究竟是何种现代性?中国近百年的历史,是否还有着某种被压抑、被遮蔽然而其自身仍然保存着潜在生命力的另外一种现代性呢?事实上,就当今世界而言,在主流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依然也不是那种革命激进主义的现代性,而是一种反激进的保守主义的现代性。西方的现代性大致有两个形态,一是英美主义的保守的现代性及其法统,这个法统是终结革命的改良主义的立宪建国的理路,它们由此所建立的英美两个帝国支撑着从17世纪到20世纪整个现代世界的主要秩序及其内在的价值指向。这种保守主义下的革命只限于政体范围,其实质是经过革命的手段,用一种宪政框架吸纳革命原则,是一种宪法意义上的终结革命。这里的终结革命所保守的不是西方封建时代的旧制度,而是保守革命的原则、价值与义理,达致一种持久稳定的法治与和平。
与保守主义现代性相对的是激进主义的现代性,这是从法国到德国再到俄罗斯的一波又一波的社会革命浪潮,这种不断革命的现代性所进行的是破旧立新的工作,即打破旧制度,建设新世界,遵循的是一个不断否定的逻辑,强调的是破除,永久不停的破除,直至毁灭。革命激进主义只是西方现代性的一股潮流,从某种意义上说,上述两股现代性的潮流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并驾齐驱、不分轩轾,但从一个良性社会秩序的构建来看,英美模式要优于法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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