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顶级的金融奇才都在监狱里?
发布日期:2015-08-27 21:49:30 来源:知乎 作者:邓海韬 编辑:胡擎银

  2003年7月,中国证券市场“啤酒花(600090)”、“南方证券”、“青海信托”等一连串危机事件爆发后仅一个月,全国范围内就有十几家银行对德隆开始“只收不贷”,所谓害德隆之心未必有,但防唐万新之心不可无。这一下子就掐断了德隆本来已经脆弱到极点的资本循环。2004年,情急之下的唐万新错上加错,饮鸩止渴,竟然抛售流通股套现,结果市场越抛越紧张,直到4月13日,合金投资跌停。

  4月14日,德隆“老三股”全线跌停,几周之内,不可一世的德隆仅流通市值就损失达上百亿元,自此一发不可收拾。6月,调查组进驻,唐万新出逃,但未能逃掉。2006年,法院以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非法获利之罪,判处唐万新入狱8年,罚金40万元。44岁的唐万新又在狱中开启了他考古的新生,12岁的德隆则永远地关上了它的生命之门。

  三、资本冒险家——张少鸿

  硝烟散尽,中国股市上的“庄家鼻祖”张少鸿全军覆没,曾经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诸多荣耀也随着他的商业部落一同沦陷。与刚刚落马的“战友”、德隆系操盘手唐万新黯然长叹的表现迥异,牢狱中的张少鸿正谋划“东山再起”。尽管现在,眼泪是他留给两万余名被害人的最大“补偿”。

  2008年初,这位原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读公司)掌门人接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成立,判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斯时,繁华落尽的张少鸿在郑州等地监所“生活”已近四年。

  五年前,正是因为这个“极具市场价值的个人商业运作项目”,张少鸿让两万余人领略了一次“天堂”的风采,又残酷地将他们扔进了现实的“地狱”。2001年8月9日,是张少鸿最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潜逃路上的张少鸿在河北邢台折戟—距离郑州警方《通缉令》的发出尚不足9天。此前,他曾致信河南省公安厅,幻想扭转乾坤,但终究回天乏术。张少鸿面对的是法律与公理的拷问和27955位被害人的注目。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到张少鸿步入“地狱”的故事梗概。

  1994年7月,张少鸿的三读公司“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开始“擅自以‘读书押金奖读金’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997年1月7日,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河南省工商局曾联合对其进行查处,并课以310万元的重罚。不过,张少鸿的“非法吸收存款”之举很快便死灰复燃。在其策划下,该公司向社会吸收存款时又多了“委托理财”项目,并承诺每年给予一定比例的高额利息。至1998年9月10日,该公司“已向社会不特定对象27955人吸收资金约5.85亿元”。这些钱几乎全部被张少鸿用于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期间,他用公众存款购置的1530万股“深发展”股票被套,市值缩水愈半,“崩盘”悲剧最终在三读公司上演。

  案发后,警方发现,该资金中尚未兑付的群众计655543人次,金额约4.48亿元。1530万股“深发展”股票冻结日市值仅为2.28亿元。27955位受害人5.85亿元的存款“收获”是:按集资债权兑额计算比例成为“深发展”的股东,拿回手中的现金仅约3573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2001年9月6日,三读公司被河南省工商局吊销。不过,对于这样的一个结局,张少鸿似乎没有勇气面对。一方面,他承认自己应该对三读公司的“读者”负责,并表示“只要他们债权没有兑现,我就不会忘却对他们的最终责任”。而另一方面,他又以“十分委屈”的姿态出现,认为自己是一个“蒙冤者”。

  2004年1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张少鸿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决下达后,张少鸿即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我将用我毕生的努力,来洗脱因体制转轨时期个别部门滥用法律而强加给我的不实的罪名!我将在后半生中,以百倍的奋斗精神,并用多种方式和成效来证明世纪交替时期发生在郑州、发生在张少鸿身上的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个滑稽可笑的冤错惨案!”在写给有关部门的信中,44岁的张少鸿展露的仍是一幅“志在千里”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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