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11就要到了,不少人将电子猫眼放入了购物车。这类产品因为具备传统猫眼所没有的监测摄录功能,在保障居住安全中发挥着一定作用,但也引发了侵犯邻居隐私权的新型纠纷。虽是安保利器,却存侵权隐患,电子猫眼到底能不能装、又该怎么装?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安装电子猫眼的业主大多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而事实上,电子猫眼在保障住宅安全、破获案件方面也确实起到了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因安装电子猫眼引发的邻里纠纷也不容小觑。据报道,电子猫眼侵权主要是因为拍摄功能,而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要,下大力气研发更大视角、更远视距、24小时监控存储等功能。
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所以,作为业主,安装电子猫眼虽可,但也不能不顾及给邻居带来的影响甚至是权益侵害。
针对上述,法官就给建议,如果无法避免拍摄到邻居,可以事先和邻居沟通协商,共享监控资料或者共同安装,取得邻居的同意就可以合法安装了。尽量不要擅自安装,以免产生纠纷被认定侵权。事实上,这确有必要。即便是有些许麻烦,但事前良好的沟通,既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也能避免邻里矛盾出现。
规范生产及销售环节至关重要。可以要求厂家标注有无摄录功能、摄录范围,并对摄录到他人隐私有侵权风险进行提示。同时,如果与邻居家的距离超出摄录范围,安装就没有问题。这些均需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多上心、多提醒。当记者向多家销售量高的商家直接询问电子猫眼是否会拍到邻居,有的轻描淡写地说“他(邻居)又不知道”,这显然是不负责任。
此外,也需要加强相关消费提醒及此类案件的警示。据记者梳理了近三年里13起因安装电子猫眼引发的诉讼判决文书,其中9起案件,法院都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判决拆除电子猫眼。可以说,公民的合法隐私是不容许非法侵犯的。故此,唯有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及案件警示,才能够引导安装者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电子猫眼。
总之,加强治安防范很重要,但保护公民隐私同样重要,安装电子猫眼要把握好“度”。业主保护自身财产或住宅安全理所当然,但不应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对于已安装者来讲,切忌不要对邻居或他人的私人空间进行拍摄,更不要对邻居的个人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出行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否则一旦由此产生纠纷,终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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