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到位,住房租赁企业才能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21-02-08 14:14:43 来源:中国网 作者:谭浩俊 编辑:藤井树

  针对长租公寓接连“爆雷”,2月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针对市场关切的“资金池”“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问题作出规定。

  此项政策也被媒体称作是长租公寓迎来的“最严监管”,将大大降低长租公寓“爆雷”的可能性,有效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和租房者利益。同时,该政策也将有利于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隐患。

  北京市出台的此项政策,是针对此前长租公寓发生的一系列资金问题,在制度上做出的有效规范。如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承租人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租金贷”资金不能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等等。这些制度安排,等于将市场关注的“资金池”、“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都戴上了一副“紧箍咒”,设置了一道“防火墙”,住房租赁企业将不能再任性地把资金用于填补漏洞,也难以在银行与租房者之间搞名堂。特别是,资本将不能再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租房者、银行等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搞名堂。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这些年来,住房租赁企业、特别是长租公寓能够野蛮生长,最关键因素就是资本的疯狂介入。这些住房租赁企业,借着有资本在身后撑腰,疯狂地通过烧钱扩大业务范围,抢占住房租赁市场。但是随着资金矛盾越来越突出,便设计出了诸如“资金池”、“租金贷”等名目繁多的融资方式,甚至采取犹如非法集资的“长收短付”等手段。结果矛盾越积越多、风险也越积越大。疫情的发生,让这些矛盾全部暴露出来。

  如果说长租公寓接连“爆雷”是资本贪婪、企业经营者太过功利的结果,那么监管滞后也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如果监管制度、监管手段、监管政策及时跟进,很多矛盾和问题就可以避免。至少,不会出现这么大的风险。有些问题是可以预料到的,应当先扎好制度篱笆。

  眼下,多地都对长租公寓采取了政策监管措施,出台了相关制度。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是,除了长租公寓之外,住房租赁市场还有哪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呢?对新的矛盾和问题又当如何解决与预防呢?如何才能防患于未然呢?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当未雨绸缪,把各种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考虑得多一些,把制度的安排考虑得全一些,才能够让监管伴随着改革举措同步向前,而不是被改革举措拉得远远的。监管到位,才能让各项改革更加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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