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回落”了,物价水平也该回归正常了
发布日期:2020-03-16 17:55:13 来源:东方网 作者:郝冬梅 编辑:藤井树

  针对疫情期间特殊情况,苏州市发改委价格监测出实招,确保全市“菜篮子”和防疫用品价格的平稳运行。据3月14日发布的监测显示,苏州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大白菜、包菜、青菜、白萝卜等蔬菜,价格已回落到正常价位。

  苏州市发改委加大了疫情期间价格监测力度,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的巡视频次,有效防范哄抬物价现象。据监测,目前苏州副食品市场货源充足,猪肉、淡水鱼价格平稳波动,蔬菜价格普遍下行,多个蔬菜品种价格已经回落到正常价位。

  应该说,苏州的物价回落到正常水平,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疫情严重的时候,物价上升是有原因的:道路不畅、运输成本增加、劳动成本增加,价格自然会高些。而疫情不断好转,生活慢慢恢复正常,物价也该是“潮起潮落”的。

  不过,苏州物价水平的回归正常,也只是一个地方的现象。如今还有不少地方的物价水平处于“疫情期间的水平”。尽管说,价格并不算太高,并不算离谱,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这种现象。疫情防控“阳光明媚”了,物价水平也需要“潮起潮落”了,不能“涨潮”的时候很迅速,“落潮”的时候很缓慢,甚至还保持着“疫情期间价格的水平线”。

  疫情来临之后,各种物价走高,只要不是太离谱,只要不是“一个萝卜20元”,“一棵白菜30元”,合理的价格走高是能够被理解和接受的。特殊时期,商家的成本在增加,需要维护商家的利益,在商家利益和市民利益对接中找到结合点。因此“特殊时期的特殊价格”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在疫情防控的形式好转之后,在各地陆续降低防控等级的情况之下,在交通出行恢复正常的情况之下,物价水平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该主动作为,引导商家放弃“不合理的利益”,与“疫情防控等级不切合的利益”,监管好物价水平;对于商家而言,也需要正确看待利益,市场陆续恢复正常了,就应该让价格也慢慢回归到正常水平。

  前几天到街头去剪头,我花了40元,而“平时的时候”是15元,我们这个地方属于“低风险区”,商业业态、生活秩序基本恢复了正常。这个时候还以“疫情期间”的理由多收钱显然不合适。

  疫情不断好转,物价也该下来了。疫情造成的物价“涨潮”可以理解,但是有“涨潮”的时候就该有“落潮”的时候。“疫情期间物价水平”的尾巴不能拖得太长。这不仅是“多花几块钱”的事情,而是市场公平的事情。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