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旭彬:宋都开封的百年繁华,不过一场残酷的吸血游戏
发布日期:2021-12-07 15:57:42 来源:史料搬运工(ID:shiliaobanyungong) 作者:谌旭彬 编辑:擎

  作者:谌旭彬(腾讯·短史记主编),来源:史料搬运工(ID:shiliaobanyungong)

  宋都开封160年的富丽繁华,

  并不是自由生长的结果。

  一

  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三月,朝廷下旨,要在全开封城搞一次“大拘掠”,也就是财产大清查和收入大管控。

  清查管控的对象,是那些欠了朝廷“市易均月钱”的人。圣旨里说,不管大户小户,须一概采取强制措施,没收房屋接管收入,直到他们将欠朝廷的钱连本带利还上。当然,朝廷是仁慈的,特许小户“拘掠一半”,只按欠款的半数进行资产和收入的管控。

  圣旨里提到的“市易均月钱”,大体可以理解为向朝廷按月还贷。

  宋神宗时,采纳王安石的建议推行“市易法”,成立了一个叫做“市易务”的新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是以略低于高利贷的利息(一般为20%),向缺乏本金的商户们提供贷款,商户们则以房屋之类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该项金融服务推出后,迅速变成了一场摊派游戏——朝廷拿贷出多少款、收到多少利息来考核主持市易务的官员,官员则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迫辖下商户贷款,有需要得贷,没需要也得贷。最后的结果便是,官员们顺利完成了KPI,朝廷顺利收获了一堆烂账。为消化这些烂账,元丰五年(1082),宋神宗法外开恩,允许商人们将还款期限延长三年,然后“均月限以输”——既然无力一次性偿清,那就按月定时还贷吧。

  经历熙丰变法折腾后的开封城百业萧条。无论皇帝如何开恩,都不可能从破产或濒临破产的商户们手里,将钱和利息收上来。所以才又有了1087年的“大拘掠”。

  谏议大夫梁焘得知“大拘掠”即将启动的消息后非常吃惊,紧急上奏劝阻。他对皇帝说,这种事万万做不得。市易务的贷款,已让许多开封百姓家破人亡,朝廷之前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把被抵押的房屋还给百姓,还放宽政策允许他们按月还贷。这本是仁政。谁知没搞多久,又出政策说除了偿还本金和利息,还得按月缴滞纳金。滞纳金才搞没多久,又闹着要搞大拘掠,朝廷的政策怎么可以这样变来变去毫无信用呢?更何况,把百姓每天的收入都拘掠到政府手里,不足的部分再勒索滞纳金,这是在断他们的生计,将他们逼上绝路。最后一定是百姓破产,朝廷也收不回欠款,谁也没好处。

  也许是觉得上面这些话,还不足以说服朝廷。梁焘又站在朝廷的立场,以“贴黄”的形式(将内容写在黄纸里夹进奏章),纯从利益角度出发,对奏章内容做了一番补充。他说:

  “我大宋有一项国策,是高度优待京师之民,平常日子不怎么骚扰他们。所以京师之中能发育出数百家大姓。仁宗庆历年间,西北边境有战事,急需钱用。朝廷将数十家大姓弄过来,一天之内就筹足了军费筹。朝廷养着这些京师之民,平日不动他们,正是为了让他们在这种时候派上用途。臣我希望陛下能继承这一祖宗之法,好好爱养这些因变法已遍体鳞伤的京师之民。如此,再过个一二十年,他们又可以发育成若干大姓,可供朝廷在紧急之时取用。”

  这份拿“祖宗之法”说事的黄贴,实际上是在劝告皇权,不要光想着吸血和杀猪,也得注意造血和养猪。血造多了,猪养肥了,到了关键时刻再吸血、再宰杀,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梁焘的语境里,开封城是一座巨大的蓄血池,一座巨大的猪圈;“京师之民”则是朝廷蓄的血,养的猪。

  梁焘是否真将“京师之民”看成可吸之血和待宰之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相信宋仁宗、宋哲宗们一定是这样看的,相信这些话会对皇帝起效果。有意无意之中,梁焘道破了开封城的本质——在北宋治下,开封城富丽繁华了160余年。但这种富丽繁华,并不是自由生长的结果,而是权力疯狂吸血的产物。

  二

  这种吸血是有层次的。

  第一个层次,是开封疯狂吸取全国之血。

  按宋太宗的说法,汴京城“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开封在宋初就已是一座常住人口过百万的大都市。此后直到北宋灭亡,其人口规模始终维持在130-150万左右。这当中,包括驻军约10~20万人,皇室、贵族、官僚、官用工匠约10万人,僧尼道士约2~3万人。这些人加上他们的眷属,约占到了全城人口的三分之一。

  司马光算过一笔账,在开封这样的地方,一户十口之家若要想维持一种体面的中产生活,每月需要有15贯钱的收入(开封之外,15贯钱维持一户中等人家全年温饱绰绰有余)。宋仁宗时代禁军的月俸,底层士兵4-5贯,基层军官7贯,中层武官20-100贯不等,高级武官从150-400贯不等。考虑到底层士兵不会带着十口之家驻扎京畿,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禁军中人都超过了司马光提出的“中产线”,是高消费乃至超高消费人群。再看官僚集团。北宋官员的俸禄,自宰相至岳渎庙令,共分为四十一个等级。宋神宗熙宁年间,最高级别的宰相与枢密使们,月俸是300贯;最低一级的岳渎庙令月俸也有10贯。考虑到群聚开封城的主要是中高级官僚,而非岳渎庙令这类底层官员,可以说城内官僚也全部超出了司马光提出的“中产线”,是高消费乃至超高消费人群。这还仅仅只计入了他们的俸禄,没有将各种合法福利(比如发绫发绢发绵)和灰色收入算进去,后者在他们的收入中往往占比更大。

  这些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军队、官僚和皇室贵族(以及依附于他们的僧尼道士),构成了开封城最核心的消费人群。城内的其他居民,也就是普通百姓,则主要靠给这些人提供服务来维持生计。开封是一座没有产业的城市,它几乎完全依赖“公务员消费”来维持运转。这一点,自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可以看得很分明。孟笔下的开封,有着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奢侈消费,但几乎没提到任何其他产业。若将吃财政饭的群体集体撤离,开封的富丽繁华就会瞬间崩塌,整座城市也会瞬间失去活力归于死寂。

  也就是说,宋都开封是一座纯消费城市,它的活力源头是权力集团的极尽奢靡,它的繁华背后是全国税赋源源不断地输入。《玉照新志》里说开封城里到处都是“天姬之馆、后戚之里、公卿大臣之府、王侯将相之第”;孟元老说城中官员豪宅太多,自己实在是没法全记录下来;做过宰相的吕蒙正则说,开封的盛世景象,全赖皇帝、官僚和士大夫集中于此。为了维持这种奢靡与繁华,权力集团在北宋全境长期实施高强度汲取——朱熹说过,北宋自开国之日起,民众的税赋负担就已远超前代,而且“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历朝历代盘剥百姓的手段,都被继承了下来并发扬光大。即便在号称仁治的宋仁宗时代,也是民生凋敝,不堪重负。官员陈舜俞曾在奏折里公开批评仁宗朝的施政,说它“取民之财可谓悉矣”,用尽了所有盘剥百姓的手段。

  权贵所在之地,必然要优先保障各种需求。由汴河、蔡河、五丈河、金水河构成的水运网络,犹如一条条巨大的血管,将全国的血液源源不断吸入开封。大中祥符元年(1008),仅各地运往开封的漕粮,就多达七百万石。《东京梦华录》里说,每日里驱赶进入开封城的生猪有上万头,每日里送入开封城的生鱼也有数万担。但负责优先保障开封物资供应的漕卒和养殖户们,日子却过得很艰难。宋神宗年间,苏轼写过一篇奏议,专门分析漕卒为什么会沦落到去做盗贼。他的结论是:“上之人”的刻剥,让漕卒们收入微薄,没衣穿、没饭吃,手烂脚烂,一年到头得不到休息,不做盗贼是活不下去的。

  为了优先保障开封,京师周边地区的百姓也会时常被拿来直接牺牲。宋仁宗嘉祐初年,蔡河发洪水,为免水入开封,朝廷以邻为壑,出动军队与民工将河堤挖开,把滔滔洪水引向了开封西南县邑,沿线百姓俱成泽国鱼虾。身在挖堤现场的王安石,目睹了这一惨剧,在诗里留下了“妇子夜号呼,西南漫为壑”这样的句子。

  三

  第二个层次,是官府与官僚权贵在开封城内的疯狂吸血。

  北宋有商业行会160个左右,多数设在开封。据《都城纪胜》和《梦梁录》记载,这些行会的成立全部由官府主导,目的是满足“官府科索”,而非是为了维护商人利益。

  强迫商人成立行会,然后让行会去承担采购任务,以满足官府的消费需求,是当时的一种普遍做法。时人将这种吸血之道,总结为“京师百物有行,官司所需具以责办”。有利润的买卖,往往“责办”给那些有官僚权贵背景的商户,没利润的买卖,就“责办”给普通生意人。宋神宗时,米商曹赟被“责办”采购糯米五百石,他根本无法完成,只好上吊自杀。

  更有甚者,官府或权贵需要某物,开封城根本没有经营该物的商家,他们也会强迫经营其他商品的商人去成立行会,将采购的任务强行摊派在他们头上。这种风气愈演愈烈,最后闹到怨声载道的地步,宋神宗不得不出台谕旨,“官司下行买物,如时估所无,不得创立行户”——官府有采购需求,若无商人经营该货物,不许强行设立行会。

  这种对行会的“责办”,不仅限于采购,也包括售卖。官府常将积存的物资拿出来,强行摊派给行会,要他们按官定价格出售。有利润可图的物资,自然是交给有官僚权贵背景的商户,无利润可图的物资,比如“积压年深,以致陈损不堪食用”的茶叶之类,则往往强行塞给普通生意人,将损失转嫁到他们身上。

  最要命的是,开封城不允许任何一个商人游离在行会之外,不允许他们脱离官府的控制和盘剥。宋人郑侠在给皇帝的奏折里提到过这种苛政:“不赴官自投行者有罪,告者有赏。”不向官府登记、不参加官府组织的行会,就在开封城做买卖是有罪的,告发者可以领取赏金。苛政造成的结果是:“京师如街市提瓶者,必投充茶行,负水担粥以至麻鞋头发之属,无敢不投行者。”连在开封城的街上提瓶卖水、挑担卖粥、摆摊卖鞋、为人理发,也都得加入政府组织的行会。

  这种宋式行会(与欧洲的行会组织区别极大)的存在,意味着开封城并没有真正的自由市场。

  恶政一旦付诸实施,很快就会形成一整套以恶为轴运转的生态系统。先是官府利用手中权力从行会商人身上吸血,然后又有了行会商人利用官府赋予的垄断地位,从非行会商人身上吸血。

  首先,不向相应行会缴纳高额会费,是不允许在开封城做买卖的。王安石雇佣过一个洗衣妇,该妇人对王诉苦,说她有个儿子擅长做饼,因为“行例重,无钱赔费,开张不得”,交不起高额的行会准入费,饼摊一直没法开张。

  其次,外地商人携货来到开封,都得先让城内的相应行会吸足了血,才有机会赚到钱。据王安石对宋神宗说,开封城的茶叶生意是控制在茶行手中的,茶行则由十多户有官僚权贵背景的大商人控制。外地商人运茶来京,首要之务就是去拜见这十多户大商人,请他们吃饭喝酒,以亏本的低价将茶叶卖给他们,来博取他们的欢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他们的允许,将剩余的茶叶定个高价,再卖给城内茶叶行会里的那些“下户”。王安石说,不但茶行这样玩,城内其他行业“盖皆如此”,全是这种套路。

  类似的记载,也见于《宋史.食货志》,里面说,行会商人从外面运货到开封,城内的“坐贾铺户”会为他们充当担保人,让他们按正常价格迅速完成交易拿钱走人。非行会商人运货来开封,“坐贾铺户”是不肯出具担保的。没了担保,这些商人就只好连人带货一起滞留京城,最后往往落得一个货价暴跌、不得已只好亏本卖给城内行会商户的结果。

  也就是说,官府吸行会的血,行会的控制者们则一头吸外来商人的血,一头吸行会底层成员的血。开封城内的这些行会控制者,又大多有官僚背景。或是权贵的亲戚,或是高官的代理人。自宋太祖默许宰相赵普公开“营邸店,夺民利”开始,官僚从商这股不正之风,贯穿了整个北宋王朝。期间虽屡有谕旨下令禁止,但大多只是走个过场,鲜少真的严查。这种对官僚从商的宽容,即本文开篇梁焘提及的“优待京师之民”。

  于是乎,到了宋真宗时代,按宰相王旦的说法,开封城中已是巨富遍地——“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百万,即一百万贯钱,一贯钱是1000个铜钱,也就是有10亿铜钱的家产。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从商的官僚权贵。如在宋徽宗时代做过宰相的何执中,他名下的邸店数量“甲于京师”,每天可以收120贯房钱,一年可以收近4万贯;他的同僚朱勔更厉害,光邸店一项买卖,每天可得“数百贯”。

  四

  开封是一个世界;开封之外的北宋,又是另一个世界。

  官僚权贵与自己的商业代理人们合作,在开封这座权力的渊薮里,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城内是雕车宝马、青楼画阁;是新声巧笑、按管调弦;是集四海之奇珍、会寰区之异味。城外是被各种税赋和衙前差役压得喘不过气来、“不敢营生”“不敢求富”的赤贫世界。司马光、苏轼、郑獬们在给皇帝的奏折里说,那赤贫世界里的百姓,他们不敢多种一棵桑树,不敢多养一头耕牛,不敢积攒超过十匹布帛,因为他们害怕成为朝廷登记簿里的富户,那意味着会被拉去承担衙前之役,而衙前之役必然导致破户败家。

  两个世界之间的这种差距,也体现在富豪规模上。如前文所言,早在宋真宗时代,开封城内资产百万贯以上者就已“至多”,资产十万贯以上者就已“比比皆是”;而开封城外京东路的首富万延嗣,却只有资产十四万二千贯。路相当于省,京东路紧邻开封位置优越,并不是什么老少边穷之地,它的首富放到开封城内,却根本就排不上号。

  接下来,就是游戏的第三个层次。

  不论官僚权贵将财富积累到何种程度,他们也终究只是梁焘所谓的被朝廷刻意优待豢养的“京师之民”,是皇权的蓄血池。平常时日的宽纵,是为了在非常之时抓出来放血。宋仁宗对西夏用兵,先是强行向开封城中数十户豪富借款,仅李氏一户就借了二十余万贯;稍后在河东用兵,又向城中的“上等户”搞摊派,许多人家被摊派了超过一万贯。宋徽宗也曾以收复燕云十六州为名,对包括开封权贵在内的全国富户们进行勒索。这些摊派与勒索从不偿还,至多不过是像宋仁宗那般,给被放了几十万贯之血的人家,赏赐个不值钱的“京官名目”聊作安抚。

  宋都开封的百年繁华,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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