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职业化未必是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3-06 15:13:27 来源:半月谈网 作者:贺雪峰 编辑:擎

  近期在中部某省一地级市调研,发现当地正在推行村干部职业化,并认为这是打通乡村治理最后500米的关键。观察之下笔者认为,这条路其实很难走通。

  何谓“村干部职业化”?据笔者在当地所见,主要是三件事。

  村干部报酬工资化。村支书和村干部一年的报酬由之前的1万多元提升到3万多元,相当于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以上。

  进而,村干部的工资里有一部分设定为绩效工资,而绩效由发放工资的上级负责考核。这样一来,村干部的首要工作就是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为村民服务只是考核的区区一项内容而已,村干部由此成为乡镇的下属。

  此外,村干部的工作地点变成了新建的党群服务中心,干部们每日在此“坐堂”,按时上下班。

  这套制度乍一打量确实“看上去很美”,似乎是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在乡土间落实了。然而,如果熟悉一点中国农村的情况,恐怕为之点赞就没那么容易了。

  试想,村干部职业化,村庄中真正的农民还能当上村干部吗?在中国广大的农业型农村地区,村级治理事务相对简单,村干部工作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与临时性,村干部因此都是不脱产干部,不必为当干部放弃自家的生产经营。也正因此,只有在村庄中有收入机会的农民才能“当得起”村干部——因为村干部的报酬至多只有误工补贴;也才能“当得好”村干部——因为他们始终是村庄生活共同体的一员,理解村里人的意见需求。而村干部职业化,则是要村干部彻底放下农具走进办公室,当前村级治理中干部与农民的天然亲和力就被打散了。再加上不用干农活却拿着两倍于村民的高薪,更要让大家敬而远之了。

  值得注意的是,村干部职业化其实也近乎村干部行政化,村干部成了乡镇直接指挥的基层办事员,每天要处理的主要是“对上”的事务,难免不与村庄生产生活的节律脱节。中国的村庄现在还是熟人社会,如果村干部在村里留不下脚步,他的话如何能在村民中产生分量,又谈何营造村庄的凝聚力,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业的积极性?长此以往,村庄治理的效率恐将大为降低。

  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其实一直是群众工作,要不断地走村串户,打通私密关系与社群关系,才能保证干部可以团结群众、引领群众,关键时刻动员群众。如果干部只能在服务中心的办公室里“坐堂”,在文字报表间消磨时光,乡土的脉还摸得准吗,人心的病还看得见吗?村干部的服务是在流动性中实现的,固定下来的服务模式,恐怕村民不会买账,也就谈不到服务的初衷。更何况,村干部工作具有相当季节性,让“忙季”之外的干部坐在办公室无所事事,恐怕只能看见村民经过门外异样的目光。

  当下,乡村振兴大业方举,国家向村庄投入大量资源,确实给农村带来许多可喜变化,只是为农民服务不能让包办思维死灰复燃,而应当充分重视、积极发挥农民的主体性。

  具体到村务治理,就是让村干部因地制宜组织农民来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换言之,资源下乡必须与农民自身组织能力的有效提升相结合,乡村振兴才可能真正在乡土间生根。这就要求村干部的角色应在国家代理人与农民当家人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

  如果一味照搬治理的科层化模式,把村干部变为乡镇的办事员,无异于把他们在村民中的印象推向国家代理人的刻板一极,难免造成隔阂,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更严重的问题是,如果村干部被排斥于村庄共同体之外,直接后果之一就是村庄“人心散了”,难以组织、难以动员,国家的影响力更难以有效接通人心。村庄公共事务的改善无从谈起,还可能给一些“狠人”可乘之机,让村务治理帮派化。

  究其根本,村干部职业化引发的最值得关切的问题是,村庄到底是应视为共同体,还是要纳入行政建制,村庄应当自治还是行政化,生活在村庄中的广大农民群众究竟是治理主体还是单纯的服务对象?进而,村级治理是应该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本,还是只需要凭借几个受上级监督、由上级考核、一切听命上级指示的村干部就能运转自如?

  中国农村乡土社会的复杂性久已为人熟知,熟人社会的延续性仍需高度重视。在今天的中国,村级治理还不足以推行“一竿子插到底”,国家包办农村事务,也可能会事倍功半。

  由此,我们应当承认,村干部职业化,可能还不算是治理乡村的好办法。与乡村振兴大业相适应,与乡村治理现代化愿景真正相契合的治理模式,首先应当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村干部植根农民,依靠农民的传统不动摇更不中断,乡村基层治理的效度才能日见提升,乡土社会的活力才能日益彰显。

  (作者贺雪峰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本文原刊于《半月谈》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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