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八大任务
发布日期:2015-12-28 14:42:08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王振民 编辑:胡擎银

  【摘要】未来五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攻坚时期,要旗帜鲜明、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在宪法实施等诸多方面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关键词】依法治国 十三五 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根据十八大以来中央的战略部署,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也就是说,到2020年不仅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要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设定的改革总目标不是一个经济概念,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的不懈追求。小康主要还是经济概念,要解决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的根本问题,还要靠建设法治社会。因此,未来五年,是依法治国的攻坚阶段,是依法治国能不能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一系列的硬仗要打。这些硬仗能不能打赢,关键在于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是否到位,是否树立了必胜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必须要把依法治国当成一场绝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争,不是三心二意、当成一般的工作去抓一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有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全面专门部署,面临的机会非常难得,未来五年攸关成败,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决定性胜利。

  保障宪法实施,成立宪法实施机构

  四中全会将保障宪法实施作为依法治国的第一项任务,说明了宪法实施的极端重要性。然而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宪法实施的机构,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中国能不能成立宪法委员会,把宪法实施的程序具体化,真正使违宪的行为得到纠正,开创中国政治和法治的新常态?大家都拭目以待。这是一场硬仗,也是未来几年必须要完成的重中之重的任务。宪法实施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配,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机关,这一步一定要坚决迈出去。这也是检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场战役最终是否完胜的标志性大事件。

  改革立法体制,推进人大常委会专职化

  现在依法治国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法律制定的速度跟不上、法律质量不够高。一般而言,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大约需要有1000多部成文法律,我们现在才制定了240多部,大量领域无法可依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目前我们至少还有100多部法律需要制定,就目前的立法速度而言,这些法律要制定出来,至少需要几十年,然而我们不可能等着几十年后法律都出台了才治国理政。对于执政者而言,有法律要“治”,没有法律也得“治”。对于人民而言,有法律要工作生活,没有法律也要工作和生活。但是,有法律的治理、工作和生活,才最有公正、安全和效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上讲话所指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向“有法律的治理”转变,就要求法律的数量必须足够,立法的速度要跟上。就质量而言,国外同样的法律有几百条、上千条,而我们的法律只有几十条,太过简单。过去的立法思想是宜粗不宜细,因为还没有把法律当成执政和行政的唯一依据,还要靠文件执政和行政。将来法律应该是执政、行政的唯一依据,所以立法思想应该转变成宜细不宜粗。立法机关必须要有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立法的速度和质量。为什么立法速度和质量都上不去呢?因为我们存在一个制度上的障碍,就是还没有全职立法机关。与发达国家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160多名委员,而且基本上是兼职的,两个月才开一次会,这远远不能适应依法治国对立法的需要。四中全会提到增加专职委员,但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大委员人数,而且应该全部专职化。这是制度上的大改大革,是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体制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

  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最核心的问题还是怎么认识依法行政,有没有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的唯一方式。目前在不少部门和地方,行政和法律还是两张皮,一些党政“一把手”将法律看成是法制办或法律工作者的事,跟自己好像没有关系,这实际上是没有认识到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过去,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是通过文件来体现的,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是以法律作为载体体现出来,依法行政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行政。一些干部会花很多时间研究党的文件,但却不知道现在法律才是党最重要的“文件”,重要到必须用法律约束力保证坚决贯彻实施。希望各地方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多花些时间去研究法律这些“黑头文件”,因为党的执政理念、政策方针都写到法律里了。必须改变行政与法律两张皮的现象,彻底放弃过去靠文件治国的做法。文件是一种思想教育和引导,但是要从行为上引导执政、行政行为,一定是通过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有刚性约束力和法律后果,再重要的中央文件都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思维”必须要转变为法治思维。未来几年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有质的突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就迎刃而解。将来要形成一种思路,法律有规定的,就按法律办,就不要再请示领导,只需要依法行政。将来考核领导干部有没有法治思维,可以将“法律有规定的是否还请示或接受请示”作为一个重要标准纳入法治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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