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改革的顺序:农民、粮食和土地
发布日期:2015-11-11 11:53: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于晓华 编辑:陈峥

   中国农业改革最近的进展看起来不是很顺利。粮食临时收储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土地确权政策等一系列政策在最近粮食价格剧烈波动的背景之下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这些政策的出发点都是为保护农民作想,但是为什么这些政策在粮食价格波动之下就出现了问题?此时,我们必须要对农业政策问题做一个全面的整理和反思。

  粮价波动引发的政策风险

  农业政策制定存在多重目标,一般主要目标包括:(1)保障粮食安全供给;(2)确保农民收入增加;(3)维持农村美好环境功能(经济学上称为“多面功能”)等。

  传统意义上,中国政府把“保障粮食安全供给”放在优先地位,即所谓的“以粮为纲”。如果既满足“以粮为纲”,又同时兼顾“增加农民收入”的功能,最好的政策就是对粮食进行价格支持。高粮价既能促进农民增加产出,又能增加农民收入,一箭双雕。

  这样的政策20世纪60年代在日本和欧洲广为流行。在国际粮食价格很高的时候,这样政策的财政负担很小,而且对生产的刺激有限。但是,如果国际粮食价格变得很低的时候,由于补贴的刚性,价格差加大,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欧盟在1984年对农业补贴负担曾经超过欧盟总预算的72%,这导致了欧盟农业政策在2003年“脱钩”的市场化改革。

  粮食价格波动对社会福利的伤害很大。粮价过高,容易伤害城市消费者,尤其是城市贫民。如果粮价过低,又会伤害农民,所谓“谷贱伤农”。但是,由于自然灾害以及金融市场投机等因素影响,国际粮价波动在所难免。

  国际粮食价格从1990年开始一直处于上升周期,直到最近的2013年。中国正好在这个周期中导入了粮食保护价敞开收购,收购价和国际粮价同步上升。但是国际粮价在2013年开始全面下跌,到2015年中国国内粮食收购价格开始全面高于国际市场价格50%,有些产品甚至是国际价格的两倍以上。后果就是国产粮食库存和进口粮食同时不断增加。库存和补贴成本使得财政负担非常沉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最近政府不得不降低收购价。这带来了一系列的政策后果。

  现有的很多农业改革都是基于高粮价基础上的。首先,粮食价格下降伤害了农民收入增加。其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地流转等出现了逆转。

  因为大家预期粮食价格高企,很多种田大户或者企业进入农业,流转土地,进行大规模种植。现在粮食价格下跌,这些种田大户损失很大。由于地租是在预期粮价较高的情况下制定的,很多承包人无法支付地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跑路的现象。

  因为这次的市场风险过大,会造成投资者很大的心理冲击,会让很多投资者对农村金融和农业风险有重新认识,导致农地使用权抵押等一系列政策推进受阻。

  农地确权要有“历史的耐心”

  中国农业现在遇到的问题在欧洲早就发生了,所以有了欧洲2000年后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这次中国粮价下跌也是一个契机,中国的农业政策有必要进行一次根本性的再思考。

  农业不同于其它产业,它有两个特征:季节性和高风险性。在现阶段,即使科技非常发达,这两个特征也不能完全克服。为了对抗劳动强度的季节性和高风险性,世界上各国农业的经营都是以家庭为主体。美国如此,欧洲如此,日本如此,非洲还是如此。以美国2007年的农业普查结果为例:全美国2204792农场中,87%为个人或者家庭农场,8%为农民合伙农场,4%为企业经营农场,1%为其它形式的合作农场。

  如果接受这样的现实,国家就不应该鼓励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农业未来必须扩大规模才能自立。现有的生产规模太小。但是如果采取“农地确权”,鼓励农地使用权流转,可能操之过急。我们要有“历史的耐心”去解决这个问题。

  即使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确权”,农村任何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明确的。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即使确权,也没有对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增加多少保护。有人认为土地确权后可以通过银行抵押等手段获得金融资助,从其它国家的经验来说,农地产权抵押鲜有成功的例子。俄罗斯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土地私有化的一个目的就是想用土地抵押获得贷款,但是基本上所有金融机构都不接受土地抵押。1995年坦桑尼亚在美国和欧盟的资助下实行土地确权,其一个主要目的也是希望农民通过抵押土地所有权来获得贷款,但基本没有银行接受抵押。其根本原因是:农地不能移动,且农业收益较低,风险很高。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