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竹知了,捅破了多少窗户纸?
发布日期:2026-08-05 07:31:46 来源:长三角城市网 作者: 编辑:擎

  说实话,在2026年8月4日之前,大多数人对“竹知了”的记忆,还停留在童年夏天。那种用竹筒削成、一摇就“嘎嘎”响的小玩意儿,五块钱一个,公园门口老爷爷的手艺。

  可谁也没想到,就这么个不起眼的玩具,在短短一周内,成了全网最烫手的话题。更魔幻的是,它让一家科技企业专门在周二晚上发了份详细的情况说明,逐条澄清:“我们没有要求全网下架”“我们投诉的不是玩具”。

  但越澄清,网友越不买账。因为这场风波早就不是“玩具该不该下架”那么简单了。它像一根引信,炸开的是一道陈年旧题:企业维权的边界在哪?网友玩梗的底线又在哪?

  一、一个“哇”字,如何变成全网热梗?

  把时间拉回2023年底。问界M9发布会上,余承东那句“1000万以内最好的SUV”话音刚落,台下爆发出一声“哇——”。那声惊叹太有辨识度了,带着点意外,带着点捧场,又带着点说不清的荒诞感。这段现场音频很快成了短视频创作者的“素材宝藏”。

  两年后,有网友偶然发现,传统手作玩具竹知了在快速摇动时发出的连续“哇哇”声,跟那段发布会音频的音色和节奏惊人地相似。这个发现像一颗石子投进湖面。很快,短视频平台上涌现出海量二创作品:有人把竹知了画面配上余承东的原声,字幕打上“1000万以内最好的玩具”;有人制作卡点视频,让竹知了的“哇”声与现场惊叹声无缝切换。嗅觉灵敏的电商商家更是直接跟进,商品标题写上“余总同款”,详情页贴上发布会截图。

  如果故事停在这里,这不过是互联网“造梗”流水线上又一个寻常案例。但接下来的转折,让整个事件彻底变了味道。大量相关短视频被投诉下架,投诉方指向鸿蒙智行关联方。

  消息传开,舆论瞬间翻转:“连个竹知了都不让玩?”“大企业手伸得也太长了吧。”

  面对汹涌的质疑,8月4日晚21时38分,鸿蒙智行发言人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声明披露了三组核心事实:监测到相关网络信息累计5.6万余条;实际只投诉了其中171条具体侵权内容;平台反馈下架了144条。声明同时澄清,投诉针对的是恶意剪辑、AI仿冒声音、利用AI丑化肖像、虚假归因、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并非针对“竹知了”玩具本身。电商平台上的竹知了商品,从未被投诉过,也从未被要求下架。

  数字精确,逻辑清晰。可为什么声明发出后,网上的质疑声非但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

  二、各说各话:你看到的是“侵权”,我看到的是“扫兴”

  问题的症结,在于一个极其普遍的认知错位。

  从法律和商业逻辑来看,鸿蒙智行的做法并非没有依据。那些被投诉的视频,真的只是普通网友在“晒玩具”吗?仔细看被投诉的样本:有的把余承东的声音用AI调得严重变形,有的将“哇”声循环卡点配上嘲讽性字幕,有的直接合成高管“说”一些从未讲过的话。这些操作,搁在任何一家重视品牌形象的企业身上,法务部门都不会坐视不管。

  但绝大多数普通网友不会去区分“那171条”和“那几万条”之间的差别。 普通人的感知路径很简单:昨天还能刷到的搞笑视频,今天不见了;在电商平台搜索“竹知了余承东”,结果页变得干干净净。于是结论脱口而出:“鸿蒙智行把竹知了给封了。”

  这种情绪,像极了小时候正看着动画片,家长突然关掉电视说“该写作业了”。家长的出发点有道理,但孩子就是生气。

  企业维权的正当性,在传播层面撞上了网民最朴素的情绪反弹。 这是第一层窗户纸。双方陈述的都是事实片段,但各自只看到了事实的一面,谁也说服不了谁。

  三、越压越火的“史翠珊效应”:一次维权,反而点燃全网

  如果说认知错位是第一层窗户纸,那第二层就更让人无奈了。这起事件几乎完美复刻了传播学上著名的“史翠珊效应”。

  2003年,美国歌手芭芭拉·史翠珊起诉一名摄影师,要求撤下其豪宅的航拍照片。结果起诉前该照片仅有几百次浏览,起诉后却暴增到几十万次。你越是想压下去的东西,传播得反而越疯狂。

  竹知了事件正沿着同样的轨迹演进:投诉下架144条视频之后,全网关于“竹知了被禁”的讨论量不降反升,电商平台上竹知了的销量翻了数倍,甚至有人专门买来录视频,声称要“挑战一下会不会被投诉”。

  这就形成了一种悖论:维权行动越有力,公众反弹越猛烈。 声明中那句“尊重正常的网络表达和善意批评”写得足够真诚,但在这个语境下,多少显得有些苍白。因为公众的反弹情绪,从来不是冲着声明里的哪一句话,而是冲着那份声明背后“我能决定你能看到什么”的权力感。

  鸿蒙智行在声明中公布详细数据,本意是为了说明“我们没有滥用权利”。但客观上,这组数据反而让公众第一次直观地意识到:原来你们在如此大规模地监测网络内容。在一个对“巨头话语权”高度敏感的时代,这种感知本身就会引发警惕。

  四、法律追问:“暗喻”到底算不算侵权?

  如果把前两层归结为传播和心理层面的错位,那么第三层就是整个事件绕不开的法律命题:不指名道姓的“暗喻”,算不算侵权?

  不少网友感到委屈:“我连‘余承东’三个字都没提,也没写‘华为’,就放一个竹知了的声音,怎么就成了侵权?”

  但法律界的共识是,侵权并不以“指名道姓”为必要条件。 当公众看到竹知了、听到那声“哇”、不约而同地联想到余承东和问界M9,这种排他性联想一旦成立,且被规模化用于商业营销或丑化传播,就构成了“明确指向”。有律师打过这样一个比方:你画一只穿西装的猪,旁边放个苹果手机,虽然画面里没写一个名字,但所有人都知道你在影射谁。

  更何况,此次被投诉的部分内容踩中了2026年的新红线:AI仿冒高管声音。根据2026年施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利用AI生成仿冒他人声音的内容,已有明确的规制依据。从这个角度看,企业的投诉并非“玻璃心”,而是有法可依的维权行为。

  但法律上站得住脚,不等于舆论上就能赢得理解。 在年轻网民的世界里,造梗、鬼畜、二创早已成为互联网内容生态的基本玩法,是草根对权威的解构,是群体狂欢的乐趣来源。你今天投诉竹知了,明天会不会投诉其他鬼畜创作?这个“度”由谁来把控?企业单方面说了算吗?

  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公众的疑虑是真实的。

  五、深层追问:为什么公众对“大厂维权”如此敏感?

  竹知了事件之所以能够穿透小众圈层、演变为全网公共话题,根本原因在于它触动了公众对“平台时代话语权”的本能警觉。

  过去十年间,大型科技公司已经掌握了强大的内容影响力。一个侵权投诉,可以让成千上万条视频在几分钟内消失;一份法务函件,可以让无数商家连夜修改商品标题。这种能力本身是中性的,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当这种能力被用于保护高管个人形象时,普通人的直觉反应往往是:你能删除我的视频,我却没有对等的力量来回应你。

  这种“力量不对等”的感知,天然地让舆论场上的天平向“弱者”倾斜。哪怕这个“弱者”只是在玩梗的网友,而“强者”是在依法维权的大公司。

  更复杂的一层是,许多人对“高管个人形象”与“企业商誉”的边界并不买账。在他们看来,余承东是公众人物,享受了巨大的流量红利和粉丝追捧,那么承受一些解构和调侃也是公众人物的宿命。这种心态虽有偏颇,却在舆论场中极有市场。

  于是,一个原本清晰的法律问题,在公众讨论中被迅速替换成了一个情绪化的道德问题:大公司该不该管这么宽?

  六、一只竹知了,照出的不是对错,是裂缝

  写到这里,我不打算下一个“谁对谁错”的结论。因为在这件事里,每一方的立场都有其合理性。

  企业有权保护高管形象不被AI丑化、不被恶意归因。网友有权进行正常的网络创作和善意调侃。电商卖家有权蹭热点销售合法商品,只要不越界虚假宣传。平台有义务依据规则处理侵权投诉。

  四个“有权利”碰撞在一起,就构成了今天的困局。竹知了本身是无辜的。竹筒削成,一摇就响,没有任何恶意。真正冲突的,是数字时代两股强大的浪潮:一边是法律赋予的名誉权、肖像权保护,另一边是互联网原生文化里的解构精神与戏仿传统。

  这两股浪潮之间,至今没有清晰的航道。每一次像竹知了这样的事件,都是在帮助我们摸索边界。企业在试探“什么程度的梗我可以容忍”,网友在试探“什么程度的创作我会越界”。

  声明发完,热搜还在。竹知了依然在各大电商平台正常销售,摇起来还是“嘎嘎”响。但我想,以后人们再摇它的时候,心里或许会多一分掂量。不是害怕被投诉,而是会多问自己一句:我摇出的这声“哇”,到底是在怀念童年,还是在消费一个我不曾谋面的人?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值得每个人,包括企业自己,都认真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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