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舟山国际自由贸易港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日期:2017-11-27 09:50:02 来源: 作者: 编辑:钱锦

 发展自由贸易港,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历史上老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美国在崛起强大的过程中,均大力发展自由贸易,甚至以武装侵略方式寻求建立海外自由贸易港。今天,我国要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目标,也同样需要发展自由贸易港。舟山市具有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独特优势,可在国家战略中发挥更重要、更独特的作用。 

  自由贸易港的海外经验 

  自由贸易港是指设在一国的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对进出港区的全部或大部分货物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自由港内开展货物自由储存、展览、贸易、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自由贸易港有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之分,前者对外国商品一律免征关税,后者则对国外个别商品征收少量进口税或禁止进口。自由贸易港区域划分上有三类:一是不划定特定区域,以保税物流园区为点,以保税运输为线组成自由贸易网络体系,例如鹿特丹港;二是划定港口及其后方的一块特定的区域作为自由港区,例如汉堡港、新加坡港、杜拜港和釜山港等;三是港口所在城市全部为“境内关外”区域。目前世界上有600多个自由贸易港,其中中国香港、新加坡、汉堡、巴拿马等为世界最著名的自由港,是主导国际间贸易的枢纽、集散地和交易中心。 

  自由贸易港的典型特征 

  自由贸易港是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地区。近年来,《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和美国传统基金会联合发布的全球经济自由度指数年度报告显示,中国香港、新加坡自由化程度最高,位居排行榜的前两位。自由贸易港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四大自由”:一是贸易自由。没有贸易管制,不存在关税壁垒或非关税壁垒,凡是符合国际贸易惯例的贸易行为都畅通无阻。二是金融自由。即外汇自由兑换,资金出入和转移自由,资金经营自由,没有国民待遇和非国民待遇。三是投资自由。投资没有行业限制和经营方式限制,包括投资自由、经营自由、雇工自由、经营人员出入境自由等。四是运输自由。即船舶出入港口免海关手续,非强制性引航,船员可以自由登岸等。 

  海外自由贸易港的主要做法 

  一是实施便利化的通关措施和海关监管制度。从国际通行的做法看,海关对自由港监管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增加税收,而是以便利为原则,建立一种极为自由灵活的海关监管系统。如在汉堡自由港,船只进出无需向海关结关,船舶航行时只要挂上海关关旗就可不受海关的任何干涉。再如新加坡,以电子报关和电子审单为基础,建立“一站式”的电子通关系统,98%的企业可以在办公室里通过由新加坡贸易发展局持55%股份的“贸易网”进行一次性无纸报关。“贸易网”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工作,80%的报关在20分钟内处理完毕。客户只需一次报关,就可以完成包括海关、检验检疫、口岸、运输公司、银行和税务等部门在内的整个进出口通关程序,并且在受理电子报关后,货物放行只需要15分钟。 

  二是实施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政策。作为免于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自由港普遍按照“境内关外”原则实行高度自由化、便利化的经济政策,包括自由贸易政策、低税政策、自由通航政策、人员自由流动政策、自主投资企业政策和货币自由汇兑政策等。中国香港堪称为世界最典型的自由港经济,总体表现为“积极不干预主义”。新加坡实行贸易自由、兴办企业自由、金融自由、通航自由等多种自由经济政策。在汉堡自由港,货物可任意进行加工和交易而不必缴纳增值税,货物只有从自由港输入欧盟市场时才需向海关结关,交纳关税及其他进口税;只要能提供有关单证证明,海关就区分管理,视同在欧盟境内另一口岸已完成进入欧盟手续。 

  三是实行优惠的税收和产业政策。给予最优惠的税费政策是海外自由港区吸引投资、扩大贸易活动的关键性措施。如新加坡,为鼓励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投资,发展国际物流业、外向型加工业、制造业和国际贸易,对其营业税、消费税、附加税等给予不等的优惠,其中对已批准且处于开创阶段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免去其利润税;对已批准且处于发展中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对其超过发展前水平的利润准予最高5年的免税。在巴拿马,公司所得税的平均税率为30%至34%,但该国科隆经济自由区内只征收2.5%至8.5%的公司所得税,地方税除车辆牌照税外全部免征。西班牙对自由港区内的出口企业给予4%的加速折旧政策鼓励。 

  四是自由贸易港功能管理体制上更加专业高效。自由贸易港的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港口、自由贸易港区和海关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例如,杜拜自由贸易港的管理机构是杜拜港董事局,作为政企合一的实体,董事会主席为皇室指派,对协商事宜具有最终裁定权。二是专门机构管理模式。通过成立经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港的整体事务,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例如汉堡港的自由贸易港。三是政府宏观管理,授权企业开发与经营模式。自由贸易港区的法律法规、行政监管、设区审批、政策调整等由政府负责。自由贸易港区的业务规划、开发、经营、设施建设、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区内企业与政府监管单位之间的协调等具体经营工作,由经政府授权的自由贸易港区管理企业进行运营。如新加坡的管理模式。 

  五是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日趋复合化和综合化。传统的自由贸易港的服务功能主要集中在储存、展览、拆散、分类、分级、修理、改装、重新包装、重新贴标签、清洗、整理、加工和制造、与外国的原材料或所在国的原材料混合、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及金融保险、商贸、代理、货运等。近年来,随着各国港口都向大型化、专业化、集装箱化、工业化多功能的方向发展,自由贸易港的功能也随之日趋复合化和综合化。其中,向国际物流、国际贸易、国际中转和出口离岸加工等功能拓展成为发展的重点。 

  我国自贸区与海外自贸港的差距 

  从目前国务院公布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看,我国自贸试验区与海外自由贸易港在经济自由度上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目前国内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国际高标准国际投资规则之间在涵盖范围、不符措施内容、清单开列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异。二是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上,与成熟自由贸易港的监管制度和体系相比较有待进一步细化,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服务功能拓展上,从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试点内容看,跨境投融资汇兑等资本项下开放业务有待纳入体系。四是货物监管方面,我国的货物通关涉及各部门大量衔接工作,现行试点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善。五是在法制保障方面,自贸试验区的法制保障,尚存在法律效力等级较低等问题,有些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创新。通过自贸港建设,可以进一步弥补我国自贸试验区发展上的不足。

  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必要性 

  一是建设自由贸易港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和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从1990年至今,我国进出口金额已经增长了近43倍。近年来,我国加入WTO带来的开放红利已经所剩不多,特别是我国是大宗商品的主要需求国,但在定价上缺少话语权,国际贸易大而不强。加快建设自由贸易港,探索建立与之相匹配的金融、航运、贸易制度,有利于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 

  二是建设自由贸易港是顺应全球化和构建国际新规则的重要抓手。当前,国际贸易规则正发生深刻变化,北美、东盟等多边自由贸易区正在加快构建。与此同时,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开始兴起,旨在构建更高开放层次的投资贸易新规则,将冲击WTO在世界贸易领域的主导地位。为此,我国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准备,先后批准成立了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试验国际投资、贸易、金融新规则,在此基础上建设自由贸易港,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新规则构建上赢得更多的主动权。 

  三是建设自由贸易港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建设自由贸易港,对于打造对外开放高地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为我国赢得更多国际投资贸易竞争红利。 

  四是发展自由贸易港是和平崛起的必然选择。纵观全球,自由贸易港区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影响国内市场的前提下,以强调服务、减少对贸易的阻碍为宗旨,最大程度获取国际自由贸易给国家经济带来的好处。海外先进经验表明,以传统口岸、保税区以及发达的保税物流形成的自由贸易港区,能够起到以点带面的效应,最大程度满足国际贸易及其相关的多种需求,通过其网络效应和灵活性,带动周边区域及全国经济发展。建设自由贸易港发展国际贸易、航运、金融,需要有强大国力和海洋运输安全保障能力,需要配套同步推进本国的货币国际化。这是英国、美国等传统大国崛起的主要经验,也是我国和平崛起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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