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河北沽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了一则声明。措辞严谨,法律上挑不出毛病。
声明说,近期有人冒充该局工作人员,以公务采购、公务接待为名,向辖区商户赊欠货物、挂账消费,许诺“单位统一结算”。局方明确表态:没走审批,没盖公章,没正式授权,这账单位不认,也不还。
一纸声明,责任切得干干净净。
但读完之后,心里总有个地方硌得慌。赊出去的货,收不回来的钱,最后落在谁头上?那些开了十几年小店的商户,信了“公家”两个字,到头来却要为一笔子虚乌有的公务消费自己买单。声明替单位保住了账本,可小店的账本上那个窟窿,没人来填。
沽源这件事,表面看是一起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案。可往深里琢磨,它暴露的是一个远比个案更棘手的困局: “个人行为”正在变成一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 出了事往这个筐里一扔,公章照管、制度照旧、追责照轻,最后倒霉的永远是站在最末梢的普通人。
一、骗子不高明,但“公家”两个字太好用了
骗子的手法实在谈不上高明。没有伪造文件,没有技术手段,就是靠一张嘴:“我是某某局的,单位采购,先记账。”
可就是这几句话,偏偏有商户愿意把货先给出去。
你去县城、乡镇那些小店里站一会儿就明白了。一个自称某单位的人进来,张口就是单位采购,店主能怎么办?当面让人出示证件、打电话核实,怕得罪人。一口回绝,又怕以后“不好处”。大部分人只能半信半疑地把账记上,心里安慰自己:公家的人,不至于赖这点钱。
商户赊出去的这笔账,本质上不是赊给那个具体的人,而是赊给“公家”这两个字的。
在县城、乡镇做生意的人,心里都有一个默认的公式:政府单位不会跑,公务消费有保障。几十年积累下来的信任,已经把“公家”两个字打磨成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里最硬的一块基石。骗子太清楚了,“公家”这两个字在基层社会意味着什么,比商户自己还清楚。
更麻烦的是,从头到尾,没有人教过这些商户怎么核实一笔公务采购是真是假。 正规流程长什么样,该找谁确认,对于开小店的普通人来说,全是盲区。信息差是骗子最好的朋友。
二、真公章、真身份、真制服,定远那个案子才叫让人后背发凉
沽源的事,骗子还没拿出公章。但如果你还记得今年6月安徽定远的案子,就会发现沽源不过是冰山一角。
定远县刑侦大队一名在职女民警,2021年到2024年间,穿着真警服、拿着盖了真公章的供货合同,向13名个体户赊购烟茶酒,累计诈骗15人约356万元。
警服是真的。公章是真的。身份也是真的。
商户怎么防?一位做酒水生意的受害者回忆,那名女警主动上门,张口就说刑侦大队要大批量采购烟酒茶叶,走公款统一结算,是长期稳定的单位大单。开门做生意的人,一听“公家单位”要长期合作,谁能不动心?
最后的结果:该民警2025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多名受害个体户至今仍有数百万元货款未能追回。 当地公安局回应:涉案合同系该民警私自制作并私盖公章,属个人诈骗行为,公安局无支付责任。
沽源的骗子还没拿出公章,定远的骗子已经拿着真公章骗了三年。
一个民警能连续三年私盖公章、完成几百万元的赊账操作而不被发现。公章管理制度是不是形同虚设,内部监管是不是存在巨大漏洞?如果连真公章、真身份都不能信,商户还能信什么?
三、“个人行为”这套说辞,是不是太好用了?
从法律层面看,单位切割责任有依据。没有授权,自然不认账,这在法律上叫“无权代理的事后拒绝追认”,单位确实没有买单的义务。
但法律上站得住,不代表道义上就过得去。
定远案中,商户受骗是基于对公安机关的信赖,而非对民警个人的信任。老百姓认的是那身警服、那个公章、那个单位招牌。单位把章管成这样,让人拿出去骗了三年,最后一句“个人行为”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这就像银行员工私自转走储户存款,银行说“这是员工个人行为,跟我们没关系”。逻辑上没错,但谁能接受?
现在的问题是, “个人行为”这四个字正在被用得越来越顺手。 事业单位出了事,是临时工干的;医院出了医疗纠纷,是进修医生个人操作不当;银行员工骗了储户的钱,是员工个人行为。把一切归为“个人行为”之后,单位的公章照盖、制度照旧,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次是“个人行为”,下次还是“个人行为”。可在老百姓看来,穿着警服来赊账的是公安,盖着公章签合同的是公安,怎么追款的时候就变成“个人”了?
四、钱追不回来是一回事,信任回不来是另一回事
如果只是钱的事,倒还简单。追回来就好,追不回来就当交学费。
比钱更麻烦的,是信任这层纸被捅破了。
今天有人冒充公职人员骗了东家,明天真公务人员来西家正常采购,店主心里能不打鼓?嘴上不说,心里也要多留个心眼。一来二去,正常的工作对接也变得别扭。
信任这种东西,建起来要几十年,塌下去就是一两次的事。 每一次冒名诈骗,都是在老百姓心里那本关于“公家”的信用账户上透支。当“公家”这两个字从“靠谱”变成“可能是骗子”的怀疑对象,损失的不只是几个小商户的钱,是整个社会运行的信任成本。
更让人不安的是,公权力自己似乎还不太意识到这笔成本有多重。声明一发,责任一推,事情就算“处理”完了。至于信用被透支了多少,那是看不见的账,没人算。
五、声明之后,该做的不只是一句“我们不认”
声明必须发,不发是失职。但声明之后,该做的事还差得远。
案子得认真办。 冒充公职人员行骗不是简单的民事欠账,该立案立案,该追查追查。但办案需要时间,商户等不起。定远案的教训是:人判了,钱没追回来,受害商户的绝望感持续累积。如何在追赃挽损上提速,比发声明紧迫得多。
别再让商户靠“感觉”判断真伪了。 各单位能不能把自己的采购流程做成一张简单明了的“明白卡”,发到辖区商户手里?沽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声明中已经提醒商户“第一时间拨打办公电话核实确认,切勿轻信口头说辞”,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这个做法值得推广,但仅仅公布电话还不够,要让每一个商户都知道这个电话的存在,知道遇到情况该怎么用。
去走访,别只发文件。 局里人能不能到被坑过的店里坐一坐,听听人家吐苦水,当面讲清楚正规流程,留下联系卡片。这个动作不是认赔,是认账。认的是“我的身份被冒用了,给你添了麻烦,我作为单位有这个责任来帮你搞清楚”。 老百姓认的是这个态度,不只是一纸盖章的免责声明。
管好自己的章,管好自己的人。 定远案最大的警示在于,一个民警能连续三年私盖公章不被发现,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了什么程度?当地调查组已明确表示将对公章管理、日常监督等环节全面复盘核查,对失职失责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公章不是橡皮图章,是公权力的物理载体。管不住章,就等于把公权力的信用凭证拱手让人。
说到底,“公家”这两个字在老百姓心里是有分量的。这份分量不是靠文件堆出来的,是几十年办事靠谱攒出来的。每一次冒名诈骗,每一次“个人行为”切割,都在悄悄削薄这份分量。
声明可以切割责任,但切割不了老百姓对“公家”二字的期待。 真正要修补的,不是法律上的漏洞,而是人与人之间那层被骗子捅破的信任。这事比发声明难得多,但不做,下一次骗局来了,上当的还是那些老实人。当“个人行为”用得越来越顺手的时候,真正被消耗的,是那个老百姓还愿意相信“公家”的社会基础。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