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与“卖国”,向来是思想交锋与争论的主题。“爱国”的口号常提,“卖国”的帽子也常有。但何谓“爱国”?何谓“卖国”?实质内容是什么?恐怕到现在我们也没真正弄明白。爱国不是爱朝廷,爱政府,这个已有很多人写文章,说的道理也很深刻。但仍未摆脱“国”的束缚,因为国本身无所谓爱与不爱,国所包含的实质内容,比如利益,文化,制度等等,才是我们爱的本质内容。但利益,文化,制度与国是不同的概念。
一,国家是什么?
国家是什么?搜百度的“国家”定义,一大堆。仔细梳理起来大体有四种:
A,民族论。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此为民族论。在这个定义中,一个国家没有具体边界。这个定义无法解释多民族的国家,也无法解释一个民族多个国家。
B,地理论。国家是指被政治自治权区别出来的一块土地(包括海洋)。此为地理论。地理论比民族论更具体。它或有民族论的内容,因为相同民族更容易组成一个国家。但地理论用地域给出边界,可使国家具体化。
C,工具论。国家是维护一种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包括行政当局、军队、警察、法庭等,此为工具论。把国家当作工具是马列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列宁有一经典定义: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D,契约论。国家是通过民众讨论,确立一种契约建立起来的。此理论来自西方自由主义。美国便是由原英属的十三块殖民地(洲),通过讨论并确立一种契约(宪法)建立起来的。然后陆续有新的地区(洲)认可这种契约并加入进来。
尽管国家的定义多种多样,但是否一定要爱“国”,则很可疑。
语言、文化、种族、血统或者历史,确有爱的存在。我爱黄皮肤、黑眼晴,爱方型文字、李杜诗篇,爱汉文的含蓄和意境高远。但并不等于爱由这种血统或文化形成的国。文化与种族可能确实是国与国之间的区别,中国与美国英国,确实文化不同、历史不同、血统不同,却不一定以国来代表这种不同。国是有具体边界的,文化或种族则没有明显的具体边界。国与管控权和管控地城相关,文化或种族只与血统和历史相关。国是排它,并相对固定,文化或种族却是兼容的,不同文化种族互相交织影响。国一旦被暴力或其它方式改变,原来意义上的国便不复存在,文化种族却是始终存在。显然,爱某种文化或历史,并不一定要用爱国来表示。也不宜用爱国来表示。爱中华民族、中华文化,能同时表现为爱“大清国”、爱“中华民国”、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吗?在“中华民国”时代,把爱中华民族说成爱“大清国”,会被当成反动分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代,把爱中华民族说成是爱“中华民国”,也会被当成反革命。同样,在他国的华人,爱中华文化,并没有背叛他们的国家。中国人信西方的“上帝”,也不是卖国贼。所以,国是国,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化,两者必须分别开来。
地域的边界确实是国的具体体现。所以我们把捍卫“领土完整”,看作是爱国的重要内容。但“领土”与边界虽然指的是一块同样大的土地,内涵上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领土”有私有的含意,这一块土地包括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是我的或是我管理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不能丢掉,让给他人私有或他人管理。捍卫“领土完整”是捍卫管理者的利益。谈不上爱“国”。如果你一定要爱,那是爱朝廷或爱皇帝了。边界则是管理的地域划分。是依管理的优化原则来确立的。按照管理优化原则,一个国可以拆分成几国,如近代的民族独立(有相近文化更利于管理);几国也可以合并为一国,如现代的欧盟建立(可以实行经济一体化)。所以地域和其边界虽然是国的表现形式之一,却不是我们爱的内容。清帝国疆域广阔,是爱新觉罗家族的荣光,与中国百姓有何干系?大英帝国的没落,或许削了英女皇的面子,却没妨碍伦敦工人增加收入。苏联解体,分解为多个国家,对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民主自由的确立、民族矛盾的消解等等,有好处还是有坏处,这个可以去研究。根据这种研究,你可以说解体好,也可以说解体不好。但我们现在痛惜苏联亡国,并不是基于这种认识,而是把一种领土(专制制度下的表述)或边界(民主制度下的表述)看作国的本质象征,而不是形态特征。正如把人的高矮胖瘦看作是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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