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把破解“青少年模式”当成敛财工具
发布日期:2023-10-18 14:19:23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何勇 编辑:藤井树

  近期,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购买会员即可破解“青少年模式”的不正当竞争案。该案原告的App内设置了“青少年模式”。该案被告某公司运营的App,将“青少年模式”弹窗自动关闭功能作为“会员尊享特权”之一,以“限时免费”吸引用户开启该功能。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00万元的经济损失。

  用户只要花钱开通会员,就能够破解App设置的“青少年模式”,突破防沉迷系统,可以无限制地观看短视频网络直播。这俨然是把破解“青少年模式”当成了一门生意来做,当成平台的敛财工具。App的这种套路不仅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更重要的是让“青少年模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功能落空,毫无社会责任感可言,被法院判赔300万元,实属活该。不过,这个违法成本实在过低,恐怕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角度说,不管是网络游戏平台,还是短视频网络直播平台,都必须上线“青少年模式”,防范青少年沉迷网络,这是平台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基本的社会责任。短视频网络直播平台没有上线“青少年模式”,或者“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花钱买会员就能破解,完全起不到防止青少年用户沉迷网络的作用,明显属于没有尽到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丧失了社会责任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在2022年5月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进一步规定,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要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实际上,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一直是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的重点问题之一。中央网信办在今年暑假开展的“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明确把网络沉迷问题作为重点聚焦的7大问题之一,其中包括“诱导未成年人长时间观看直播短视频”“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教授未成年人破解防沉迷系统、绕过青少年模式”等问题。App把绕过或破解“青少年模式”当成敛财工具,理应成为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的重点问题,予以“严打”。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健康安全、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环境,决不许App把破解“青少年模式”当成敛财工具。对把破解“青少年模式”当成生意来做的App,不能止于民不举官不究的民事维权,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及时亮剑执法,切实提高App把破解“青少年模式”当成生意的违法成本。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更严厉的处罚机制,除了大幅度提高罚款标准外,还有必要直接给予下架乃至取缔关停的严厉处罚,让平台不严格落实“青少年模式”成为赔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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