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行人致3死7伤,别让公交司机“带病上岗”了
发布日期:2024-04-13 13:57:23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藤井树

  据南昌交警通报,4月8日11时42分许,南昌市一辆公交车由东向西先后与多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一起交通事故,3人当场死亡、7人受伤送医。目前,驾驶员李某(男,51岁)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步调查,驾驶员李某驾驶车辆行至叠山路胜利路口时突发心脏不适失去意识。事故原因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位驾驶员职业操守固然令人敬佩,但其因不期而遇的突发疾病,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无疑给公交司机“带病上岗”敲响了一记警钟。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近100万公交车驾驶员,每人每天的平均驾驶时间约为7小时-9小时,以保障全国每天1.9亿人次的公交出行。数量庞大的公交司机背后,存在着影响生命健康的“痛点”,由于劳动强度大、长时间保持单一坐姿、精神高度集中、饮食起居无规律诸多原因,像颈椎病、胃病、腰间盘突出、痔疮、高血压、心理压力大以及心脏疾病等情况,似乎成为不少公交司机的“标配”,这不仅让驾驶员自身饱受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也埋下了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各地公交司机在行驶途中因突发疾病,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事件,屡见报端,似乎印证了这一点。

  现在的情况是,尽管公交司机作为特殊群体,关乎着乘客与行人的安全,但现行制度安排,却给公交司机“带病上岗”埋下了“伏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申领、换取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提供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可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除了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提交证明外,对其他驾驶人(包括公交车司机例行参加体检),并无任何强制性和约束力。因此,一些身体有潜在疾病隐患的公交车司机,因没有及时体检,发生类似南昌公交事故,也在所难免。

  显然,不让公交司机“带病上岗”,需防患于未然,一方面,国家层面有必要推行公交司机强制体检制度。借鉴民航、铁路系统,对飞行员、司机体检形成的成熟管理模式,对公交司机架构起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以及体检档案管理办法,为安全驾驶提供坚实制度管理保障。与此同时,利用先进科技手段,防范突发疾病发生。比如,北京部分公交司机,配发多体征情绪感知设备,实时监测驾驶员生命体征和精神压力变化,对出车前身体不适的驾驶员,暂停当日驾驶工作,加强对驾驶员健康状况等跟踪管理。又如,武汉、安徽铜陵等地公交企业,先后引入智慧岗前自助服务系统设备,每天检测公交司机的身心状况,来有效避免公交司机“带病”开车。

  当然,从公共安全角度来考量,作为公交司机,也要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提高关注度和重视度,这不仅是对驾驶员本人负责,也是对乘客负责,更是对公共交通秩序和行人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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