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老悬着
发布日期:2019-07-08 15:56:16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官敬 编辑:擎

  “一枚5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头顶肿包;18楼抛下,就能砸破头骨;要是25楼,可能当场致人死亡……”看完小区电梯门口的宣传单,头皮一阵发麻,不自觉摸摸脑袋是否完好无缺,心里油然生起各种揪心:倘若是花瓶、沙发、门窗等大件从高楼抛下砸中人,岂不砸成了“肉饼”?以后路过高层小区,要不要抬头看天,甚至敬而远之?毕竟血肉之躯经不起闹腾,没谁有颗铁脑袋,是金刚不败之身。

  可以说,高空抛物之所以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就在于它的不随机性和偶发性,造成“人在路上走,锅从天上来”的意外惊悚感,尤其是媒体最近报道5岁小孩被玻璃门窗砸中等事件,更是加重公众的焦虑意识和忧患心理。试问,“人在高楼下,哪有不低头”,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何从说起。讲到底,还得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治理好高空抛物“城市病”,别让它老“悬”着,扯掉这颗不定时炸弹,维护公共安定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抛的是垃圾,根子里却是“素质垃圾”问题的折射。有的可能是明知而故犯,囿于懒惰思想不愿下楼“省一趟”,加上侥幸心理作祟“没那么巧会砸到人”,因此随手一扔“全靠运气”,把行人安全交由“上天安排”;有的可能是无知而明犯,诸如少数新入城居住老人、调皮捣蛋的熊孩子等,一个是习惯了“乱扔乱丢”,暂时不适应城市生活方式,一个是刻意追求“无知的刺激”“看看能发生什么”……而烂掉的门窗、斑驳的墙体、“摇摇欲坠”的钢筋水泥等等,皆留下潜在风险让路过者“中奖”。

  其实,不管是因哪一种理由,高空抛物都够不上理由,尤其在造成既定伤害事实情况下,只能“跟警察和法律说”。莫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成为公众心头的痛和身体的痛,就得想方设法把它管下来。例如,浙江杭州一小区安装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探头,既能有效震慑和监管,又能锁定目标、精准惩处。这为防范治理高空抛物提供了一个思考角度,唯有多些主动、多些积极、多些探索,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就能带上全方位、有保障的“安全帽”。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尽管彼此处在不同一座城市、不同一条街道、不同一个小区,但人与人交际日益紧密联系的时代背景下,“今天的我路过你的楼下、明天的你也会走过我的窗前”可谓是生活的常态。守护公共出行的安全、维护大伙头顶的“蓝天”,恐怕谁也不能放松警惕、卸掉责任。有道是,“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从你我做起、遵守守法,那么“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定会在“人心齐,泰山移”的合力之下降落下来。

  文/段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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