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提高公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不是就能防止他们产生紧张心理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参照群体理论,人们会把自己与那些在经济或社会地位方面取得更大成就的同辈朋友相比较,当发现自己的同辈朋友干的比自己好时,即使本人干的比较好,也会产生紧张感。近年来,虽然公职人员的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他们选定的参照系是社会高收入群体,所以他们的相对贫困感并不能随收入的增加而减轻。对此种现象马克思有过形象的比喻。他说:“一座小房子不管怎么小,在周围房屋都比较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需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小房子就缩成可怜的茅舍模样了。……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程度地扩大起来,那座较小房子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服,越发不满,越发感到受压抑。”[21]这是对具有相对剥夺群体心理的最精辟地描述。即使某一群体本身处境已有所改善,但如果改善程度低于其他参照群体的改善程度,相对剥夺感也会产生。[22]中和技术理论主要用来解释少年犯罪,但同样也能解释职务犯罪的成因。
刚开始履职时,绝大多数公职人员都具有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懂得按照职业道德办事,谨记遵纪守法的处事规则,也想要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当他们初涉犯罪时,因自身行为与内心传统价值观念相违背而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深受良心谴责,事后常自责悔恨,有负疚感。但随着犯罪数额的增大和犯罪次数的增多,其心理防线逐渐放松乃至彻底崩溃,犯罪活动肆无忌惮。这一演变过程与中和技术的运用不无关系。贪污贿赂犯罪人的物欲动机在以权谋私的心理驱动下变得十分强烈,以至于把反对动机(自尊、恐惧、名誉等)压抑下去。在动机斗争的过程中,他们寻找“合理化”的理由来进行自我安慰,减少或解脱心理压力。][24]运用中和技术,贪污贿赂犯罪人为自己的犯罪找到了种种理由,如“众人皆醉,我更要醉”,“老实人吃亏,不拿白不拿”、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徐晶贪污公款90余万元,其中30万元是给她在国外读书的女儿支付学费,她说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甘肃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则称,如果自己拒收贿赂,可能伤害了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自己会成为人民的罪人。还有的人借口“公仆消费”、“我不贪,别人也贪”、“贪污是为了搞好上下关系”等等。公权私用的借口不一而足,这些理由一方面帮助他们否定了犯罪行为对社会的损害,否定了自身的责任,将他们内心固有的社会价值观念逐渐消解,另一方面也巩固和强化了其犯罪心理,致使犯罪愈演愈烈。
实际上,贪污贿赂犯罪行为虽然侵害的不是某个具体人,但却是全社会劳动者,掌权者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获取的财富,既然不会使社会财富的总量增加,那么它只能是来自社会财富总量中一部分。[25]否认自己行为没有对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危害,甚至给自己的犯罪戴上耀眼的光环都是在自欺欺人,是强化犯罪心理的自我安慰。菲利说过,每一个人,即使是纯洁和诚实的人,有时也会产某种不诚实行为或犯罪行为的闪念。不过对于诚实的人来说,正是由于其体格和道德状况正常,这种犯罪念头(同时唤起了犯罪严重后果的)才擦着正常意识的表面,仅仅打了一个闪电而没有产生雷声。对于那些身体或者道德观念不正常的人来说,这种念头存在下来,并抵制住了不太强的道德感对此念头的反感,最终战胜了。[26]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职人员本该利为民谋,但却变成了公权私用,为人民服务变成了损公肥私。在犯罪得逞后,他们毫无愧疚感,并不因犯罪行为损害他人和国家利益而感到不安。可见中和技术在帮助犯罪人说服自己,义无反顾地进行犯罪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结语: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过我们:“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27]惩治职务犯罪需建立在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分析之上。西方犯罪学中的不同交往理论告诉我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公职人员逐渐认同了犯罪,接受了贪污贿赂犯罪的态度,形成了犯罪的内驱力;紧张理论提醒我们在对文化目标认同的同时,不愿意采用制度性合法的手段实现目标,紧张情绪加剧了犯罪的倾向,相对被剥夺感的产生使公职人员心理失衡,愤怒感加剧,最终产生补偿的冲动,引发犯罪;中和技术理论则回答了为什么犯罪人缺乏罪恶感和负疚感,公职人员又是如何突破了防止贪腐犯罪的心理防线。西方犯罪学理论系统而有力地诠释了贪污贿赂的致罪原因,这些理论为贪污贿赂犯罪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我国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提供了新的思路。
付晓雅,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注释】
[1] [美]埃德温·萨瑟兰:《犯罪学原理》(第11版),吴宗宪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6-108。
[2] 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60-964页。
[3] 朱智贤:《心理学大词典》,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7页。
[4] 罗大华:《犯罪心理学》(第五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2页。
[5] [美]戴维·迈尔斯著,侯玉波,乐国安,张智勇译:《社会心理学》(第8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152、176页。
[6] 郭哲,尹冠林:《论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的思维模式》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11期。
[7]温晓辉:《贪污贿赂犯罪年轻化心理分析》,资料来源:
http://www.jcrb.com/jcpd/jcll/201011/t20101104_462192.html,2011-11-2.
[8]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35页。
[9]吴宗宪:《西方犯罪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9月版,第342页。
[10]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57页。
[11] [美]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唐少杰、齐心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3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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