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应当回归“礼”的本质
发布日期:2024-03-23 14:24:33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潘铎印 编辑:藤井树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认定,原、被告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判决女方向男方返还绝大部分彩礼。

  彩礼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彩礼,这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仪,原本承载着男方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感谢,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了攀比之风,甚至有些人借彩礼之名行诈骗之实,严重损害了彩礼给付方的合法权益。

  彩礼作为一种婚俗文化,法律未禁止,也不提倡。“你商我量”地谈彩礼,在一定程度上是两个家庭间互敬互爱、相互认同的表现,也是夫妻相互疼惜、相互付出和信守承诺的相处之道。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现实中却仍有不少因高额财礼问题导致双方对簿公堂的案例。高额彩礼使“婚姻金钱化、感情物质化”的现象愈演愈烈,多年来已成痼疾。它严重侵害公民的婚姻自由权,给婚姻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给婚后生活埋下隐患,甚至让本应幸福美满的婚姻走向分裂、破碎。

  竞相攀比高额彩礼的风气需要整治,要让彩礼的意义回归于“礼”。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索要天价彩礼,假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索要的高额彩礼是要还回去的。施行的新司法解释规定,是为了完善与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为了重申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的原则。高额彩礼看似是个人的家事、私事,实则带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影响乡风民风。治理高额彩礼,关乎公序良俗、社会文明。

  推进婚俗改革,是民之所愿、所盼。高额彩礼是一个风俗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各地各部门需要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倡导文明婚风婚俗纳入文明乡风建设,拿出更多务实有效的举措,促进人们的观念更新,让彩礼回归合情合理的轨道。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增加相关规定,推动形成喜事新办的公序良俗,做好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工作,将喜事新办、新事简办的倡导落到实处。遏制高额彩礼,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倡导婚姻平等、以精神契合为主导的婚姻理念,营造健康文明的婚嫁环境,让文明新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婚姻关系和谐长久的关键是“三观”相合、性格相投、感情相依。只有秉持正确婚恋观、价值观,把感情作为婚姻家庭的基础,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让婚姻回归到“爱”的本质,才可能把家庭建设成和睦幸福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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