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地区之所以成为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与这些地区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推崇诚信与契约精神的习俗也有很大关系,这些非正式制度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个体的“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使得他们可以充分发挥才能。
相反,人为的两权分离意味着个体不能自由交易土地,这实际上是损害了个体的“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理论上讲,这种制度安排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消极的。
但幸好从总体上说,由于对“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的承认,产权制度还是得到了改善,换句话说,对“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的承认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人为的两权分离”产生的消极影响。
同样,张军教授文中提到的“私有产权制度其实在中国并不真正存在”的观点也是难以成立的,他把私有产权理解为对“物”的产权或被明晰界定了的“物”的产权。
然而,“物”的产权只是“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的延伸,从后面这种产权看,改革开放后,中国人的私有产权不仅存在,而且也是在不断拓展的,并且这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因素。
如果认识到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就不是人为的两权分离带来的,而是使人重新获得“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之后带来的,那么这对改革就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我们今后要继续改革那些束缚人的创造性才能的制度。
如说在改革之初通过解散生产队解放了农民,释放了农民的创造性,那么现在到了把“改革战场”转移到城市的时候了,即通过改革以“单位”和“国企”为特征的国有部门,释放城市居民的创造性。
“地方政府竞争论”错在哪里
允许人们拥有“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在先,地方政府无意中“亲市场”在后,前者是后者的先决条件,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行为并不总是“亲市场”的,假如地方政府的行为损害了个体“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那么其行为就不可能是“亲市场”的。
“地方政府竞争论”所隐含的是这样一种观点,即由于政府垄断了土地使用权(人为的两权分离的结果),对土地进行集中配置,从而导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果真能这样解释吗?
在我们看来,这一解释难以成立,地方政府的作用不是资源的“集中配置”,而是在无意中促进了财产权的分散化和私有化,从而推动了市场化,而中国经济的高增长是市场化的推进带来的。
由于个体总是想改善自己的状况,当他获得了“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之后,他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都会扩大,比如收入提高后对住房产生需求,地方政府响应这种需求,将国有性质的土地卖给地产商,开发商在卖给居民。
这样,原先集中在政府手中的土地就分散了,产权的性质也变了,从原先的国有变成了个人所有,当国有性质的土地变成了个人可交易土地时,土地实际上已经私有化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就是产权性质的上述变化所带来的结果。
个体在发挥其创造性才能的过程中,自然地对其他“财货”产生了需求,比如经商需要流动,就对道路交通产生了需求,地方政府顺应这一需求建了大量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又比如他的工厂需要工业用地,这时地方政府就建立开发区或工业园。
通过修建道路、设立工业园和开发区,原先集中在政府手中的国有或集体土地被更多的人使用,这时土地的使用权被分散化了。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纠正了自己原先的错误(产权集中在自己手中),分散了产权,也改变了产权的性质,与市场中的个体一道,共同参与私有财产权的创造。
但地方政府并不是“有意地”要促进产权的分散化,而是因为那样做符合自身利益,比如有利于增加当地经济总量,解决就业等。财产权的分散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产权的分散程度提高后,市场化程度也进一步提高,带动了经济的进一步增长,这样在地方政府和市场经济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这里一定要清楚孰在先,孰在后,是允许人们拥有“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在先,地方政府无意中“亲市场”在后,前者是后者的先决条件,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行为并不总是“亲市场”的,假如地方政府的行为损害了个体“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那么其行为就不可能是“亲市场”的。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