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禁智能终端进校园:“确有需求”四个字,成了家校新难题
发布日期:2026-11-05 11:33:25 来源:长三角城市圈 作者: 编辑:擎

  广东拟立法禁止手机、电话手表进校园,条款写得很清楚:原则上不带,确有需求家长书面申请,进校统一保管。但真正让家长和学校都卡住的,不是“禁不禁”,而是“确有需求”这四个字到底谁说了算。

  2026年10月27日,广东省人大官网发布《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手机、电话手表等智能终端原则上不得带入校园;确有需求须家长同意并书面申请,进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截至2026年11月5日,这份征求意见稿仍在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到11月25日,条款尚未最终生效。

  这场争议不是广东修法才有的。据媒体报道,2025年8月,深圳就有家长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建议教育局干脆禁止中小学生带电话手表到学校,理由是“对身心健康与学业会造成负面影响”。但当时的报道同时点出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面对“一刀切禁止”的建议,不少家长明确表示反对。如果手表不让带,孩子上下学路上怎么联系家长?万一出事怎么办?

  一年多过去,同样的分歧又落到了广东这次立法上。一边是家长嫌手表让孩子分心,一边是家长怕禁了手表自己不安心。条款给出的方案是“原则上不带,确有需求家长书面申请”,但“确有需求”恰恰落在了两拨家长的分歧正中间:谁的需求算“确有”,谁的不算,学校拿什么尺子量。

  电话手表早就不是“手表”了

  这次条款最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把电话手表和手机并列写进了“智能终端”。过去很多学校只盯手机,对手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家长需要它。但据媒体报道,儿童智能手表早就不是单纯的通话定位工具了,游戏、视频、社交、支付,商家把能塞的都塞了进去。据行业研究报告数据,中国5岁至12岁儿童约1.7亿,儿童智能手表市场普及率约30%,相当于每三个孩子里就有一个拥有。

  也就是说,学校面对的根本不是“手表要不要禁”的问题,而是一个戴在孩子手腕上的微型娱乐终端要不要管的问题。只禁手机不禁手表,等于留了一扇谁都能推开的侧门。

  但家长的分裂也恰恰在这里。深圳龙华区教育部门2025年8月在一则公开回应中曾试图把这道题拆开:仅具备基础通话、定位功能的手表,学校可以规定进校统一保管、课堂禁用;带游戏、视频等娱乐功能的,参照手机管理,限制入校。这个思路听起来合理,但它默认了一件事:学校有能力、也有精力去逐个辨认学生手腕上那块表到底属于哪一类。现实中,产品功能边界模糊,家长购买时也未必分得清,“分类管理”四个字落到班主任头上,很可能就是一句“都交上来”。

  “统一保管”四个字,在有些地方已经走样了

  条款说获准带入的终端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这句话的法律边界其实很清晰:学校只有临时保管的权限,不是没收,更不能扣着不还。有评论文章把这条线划得很明白:多地立法给学校撑了腰,但也“钉死了”学校的手,可以收上来保管,不能损毁,不能没收。

  但现实中的执行偏差,比条款描述的要粗粝得多。东莞阳光问政平台上有一则2026年10月的家长投诉,指控当地某中学把学生手机扣留到学期末才归还,拒绝家长以监护人身份领回,还强迫学生和家长签署“保管期间手机若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的保证书,不签字就不还手机。投诉原文写得很克制,但意思很重:“校规明目张胆凌驾法律法规”。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家长单方指控,平台并未认定学校违法,但它指向的问题不是孤例:当“统一保管”缺少操作细则和责任划分,学校很容易从“临时保管者”滑向“实际控制者”,家长交上去的是手机,接过来的是一个说不清谁兜底的风险。手机里有定位、通讯、支付信息,保管期间丢了、坏了、电池废了,算谁的?如果条款只写“统一保管”四个字,不碰这些,那它给学校的是权力,留给家长的是不安。

  禁掉一块表容易,补上那块表的功能才难

  反对“一刀切”的家长,理由其实很朴素:手表的基础功能是安全,不是娱乐。上下学路上定位、遇到事情打个电话,这是很多家庭让孩子戴表的起点。深圳龙华区教育部门在那则回应里提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配套:不少学校已经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开通班主任热线来解决学生和家长的联络需求。

  这说明替代方案不是不存在,而是有没有被当成禁令的前置条件来对待。如果一所学校只是把学生的终端收上来,却没有让学生在校内找到可用的联络渠道,那“统一保管”在家长感受里就只剩下了“管”,没有“理”。反过来,如果校内联络是畅通的,家长对手表的执念会松动很多。他们真正舍不得的不是那块屏幕,是屏幕那头能找得到孩子的确定感。

  真正该盯的,是“确有需求”最后长什么样

  广东这次修法不止终端管理这一条。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独立的“网络保护”专章,要求学校把“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纳入教学,发现学生有沉迷倾向要通知监护人,发现网络欺凌要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告。这说明立法者清楚,把设备挡在校门外只能解决校内可及性,解决不了孩子离开校门之后的事。

  但所有配套里,最该被盯住的仍然是“确有需求”的认定标准。征求意见截止到今年11月25日,条款还有调整空间。如果最终文本只留下“家长申请、学校保管”的框架,把认定权完全甩给学校,那结果大概率是两种:管得松的学校,申请就批,统一保管变成每天上下学交一次、拿一次的形式;管得紧的学校,能不批就不批,家长觉得你不讲理,学校觉得自己担不起责。

  一份不让家长和学校互相为难的规则,不能只写“原则上禁止”,还得写清楚“例外长什么样”。电话手表该不该禁,家长已经用分歧投了票;接下来要看的是,立法能不能把这道分歧题,变成一道有标准答案的操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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