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政治的理想是如何被毁弃的
发布日期:2015-10-27 17:14:29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 编辑:胡擎银

  正是在这样的“霸道”之下,原有的村社共同体土地所有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村社在管理生产(主要是维持灌溉制度)、组织公田劳动、定期重新分配土地、执行慈善、主持教化和调解纠纷等方面的职能和权威丧失了;因共同体不复存在而孤

  立的一家一户的小农,从此在身份上直接隶属于国君;贵族制度则随之失去了存在的可能。问题在于,君主专制集权的国家体制,是以官僚来控制和管理社会的。村社共同体不复存在,村社的职能和权威的丧失,使社会的组织程度如散沙一般,国家对大多数社会事务只能予以放任。

  吕思勉先生指出,秦统以后的二千年中,地方的公益事业“悉废坠而无人过问,而人民遂出现极萧索可怜的状态”,与社会在组织方面的这种退步和放任关系甚大。而村社共同体的不复存在,正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在组织方面退步的一个最基本的方面。总而言之,履亩而税所造成的中国社会基层组织的倒退,给当时以及后来大一统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兼并战争与“率土食人”

  从周室东迁到春秋结束,差不多300年。有人统计,仅《左传》上有记录的战争,就将近500次。而诸如齐、晋、秦、楚、吴、越、燕各自在边地进行的扩张战争,多不包括在内。伴随着这些拓地千里、战车数千乘的大国的出现,战争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而偶尔出现的和平,也只不过是诸侯发动更大规模战争的前奏。

  战争的规模越大,杀人也越多。大国交兵,动辄战车千乘、兵力十万。春秋后期的吴、齐艾陵之战,齐国十万大军,几乎全都战死沙场。进入战国之后,战争的规模就更大了。有人统计,战国时期较大规模的战争总共185次。其中,秦国对各国的10次较大战争,杀敌最少的一次是4万,最多的是45万,总计近130万,而战死的秦兵又不知多少。(路遇、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整整五个半世纪,仗越打越大,杀人也越来越多。这样长时期、大规模、几无间断的战争屠戮,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孟子诞生于孔子卒后的一个多世纪,对列国之间的剧烈兼并和杀戮,较孔子有着远为深痛的感受,对那个时代和战争的性质当然也看得更清楚。他总结道:“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这段话揭示了春秋战国时代的三大问题:一、那是一个统治者求富的时代;二、那个时代的统治者为富不仁;三、那时的统治者最为不仁的事情,莫过于为了求富而穷兵黩武。孟子还说过:“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无政事则财用不足”。这两句话,一是说土地和人民为统治者求富之基础,二是说保证国家有充足的财用是统治者为政的根本。

  诸侯因求富而追求广土众民,无休无止地发动战争;而为了有效地削弱敌国,滥杀更成为争取在长期战争中取胜的重要手段。惟其如此,除了在战场上杀敌,军队在战场之外也有组织地对敌国平民进行大规模地杀戮。尤其是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就实行了上首功(以杀头论功)制度。在吞并六国的过程中,秦国的士兵打到哪里,必以杀戮敌国无辜百姓邀功,且无论老弱病残妇孺,被屠戮者亦以数百万计。“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绝非虚言!孟子因此强烈谴责“春秋无义战”,更把战国时代的那些能征善战的将领、纵横术士和提倡“农战”的改革家,一概视之为“率土地而食人肉”的罪犯,说“善战者服上刑(编者注:好战者应该受最重的刑罚),连诸侯者(搞合纵连横的策士)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使百姓开垦荒地尽地力的人)次之”。即便是对管仲这样的人物,孟子的评价也很低,认为他得到齐桓公的重用,居官时间又长,齐国国力又那么强,却不能恢复“王道”,功劳也只不过“如彼其卑”。这与孔子对管仲的赞扬,是大异其趣了。

  “仁”的托空

  孔子提倡“仁”,以克服“礼崩乐坏”而恢复“王道”。周辅成先生认为,孔子对于“仁”的倡导与阐发,意味着中国古代的“主德”,由“义”而转向“仁”,并将更多地强调主观意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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