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该总成为3·15的座上客
发布日期:2023-03-18 07:16:55 来源:红网 作者:张鑫 编辑:藤井树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到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又意料之中地被曝光。泰国大米安徽产,潮汕“腐菜”变“美味”、蜜雪标签旧变新……这是今年3·15新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总会为3·15这一天雪上加霜。

  今年3·15的主题是“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而回顾近几年里3·15这天的食品问题:猪血鸭血分不清、黑心作坊瘦肉精、山寨饮品涌市场、农药海参一路行,还有让人瞠目结舌的光脚踩、手拿烟、老坛酸菜土坑腌……如此多“食来相瞒”的不诚信让我们看到一个很现实的情况——食品安全问题年年变本加厉,甚至如今已经成为常来常往的座上客了,这不可理解,也不可能照亮消费信心。

  毋庸置疑,安全的食品才有市场,食品安全也理应成为生产者雷打不动的坚持,毕竟,只有保障了质量安全,才能有食品业的健康发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对于生产者来说,食品的“安全”必须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苏丹红鸭蛋里有致癌物,三鹿毒奶粉导致逾30万儿童患病,硫黄熏制的生姜会让人体相关组织慢性衰竭……一旦发生问题,不是靠有关部门一次性地打击、短暂的监管就能够控制住局面的,更不是靠企业反思、道歉、整改就能弥补的。

  企业应该明白,经济上的不景气还可以长远布局、来日方长,但是消费者身体上的损失,倾尽企业全部都无以为偿,一旦越界就是毁灭性的暴击。《食品安全法》第125条有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过大致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所以,保障食品安全才是保护自身周全。

  然而生活中总有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即使被警告、被要求整改,依旧屡教不改。对于这些企业,若“限制”对他们不足以构成威胁,有必要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遏制”其发展。

  于生态,对于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要求的排污企业,环保法曾采取按日计罚的措施,镇江一废物治理公司就曾因没有在要求整改的9天里采取举措,被启动了连续处罚的程序;于经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其中包括“对屡禁不止的金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和“双罚制”这两条措施。这几点也很值得食品行业参考。

  按次累计处罚,可以狠狠地打击不法商家的侥幸心理;屡禁不止从重处罚,可以击碎企业将违法成本计算在生产成本里的屏障;严格追究涉事企业责任的同时,或许也可以扩大问责范围,追究相关监督部门连带责任,使其主动担当作为、严抓严打;甚至可以依法对食品安全不合格企业按下“禁入”键,取消“进入”权,做到一步到位地打击,让这些屡教不改的企业甚至不再有道歉和反思的机会,“狠”有必要。

  还要注意,3·15不能只顾事前揭发不顾事后监管,不能让违规企业在这一天后就杳无音信,甚至是“转世投胎”“死而复活”。曝光问题不代表解决问题,消费者联盟也应和监督部门制定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若有关部门的“合力”无力,那就应该让问责发力,对不力的监管问责“有力”。前面发现问题、后面解决问题,在事前、事中、事后打造严密的监督闭环,不能失守;形成周密的管理闭环,不能断层;合成完美地处理闭环,不能烂尾,让3·15这一天揭露的问题,在事后都能有反馈的最新消息。

  3·15维护消费者的这一天,应该逐渐成为“365”维护消费者的每一天,让食品行业不再涉足3·15的“大雅之堂”,这才是照亮消费之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健康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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