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航空向葛优致歉:莫拿侵权当儿戏
发布日期:2023-03-19 11:45:58 来源:红网 作者:任利红 编辑:藤井树

  近日,#昆明航空向葛优致歉#登上热搜。因7年前未经授权用葛优照片做文章“感觉身体被掏空”配图,昆明航空3月16日向葛优公开致歉:接到葛优律师团队反馈的第一时间,已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图片文章。

  在昆明航空公司侵权到向葛优先生公开致歉后,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葛优维权。“未经许可商用肖像权就是要公开道歉”“为什么七年前的事情,现在才出来道歉”等等言论铺天盖地。对此,笔者认为昆明航空公司未经葛优先生许可使用他的肖像照片,有损他的个人形象,该航空公司立即删除照片并且公开道歉是对的。违法侵权,本来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下,正是由于葛优先生的表情包“葛优躺”红遍网络,所以不少企业为了吸引用户的眼球,使用“葛优躺”进行炒作。北京互联网法院数据显示,涉及“葛优”的网络纠纷文书都有上千起。并且葛优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打了上百场官司,大部分也都胜诉了。这充分可以说明葛优先生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做出了很多努力。某些企业想要钻法律的空子就应该考虑承担相应的后果。

  在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规定未经肖像权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即构成肖像权侵权。不仅如此,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也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不仅如此,我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此项犯罪中,利用他人的肖像,损害他人人格和名声,属于“情节严重”的也属于诽谤罪。不难看出,昆明航空公司未经葛优先生许可侵犯了葛优先生的肖像权明显缺乏法律意识,拿法律当儿戏。

  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的文明素养和法律意识,无论是营销宣传还是个人使用,都应该坚守法律的底线。在此,给大家一个警醒,莫拿法律当儿戏,一旦造成了侵权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守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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