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明:替莫言“言”——莫言的作品及略感
发布日期:2013-03-13 21:31:50 来源:共识网 作者:刘亚明 编辑:

  高羊的父母由于是地主成分而被批斗致死,尤其是母亲,至死都不得安宁。当高羊被告知不能私自埋葬母亲,得经过上面的批准而到城里去火化时,高羊才明白偷偷把母亲埋在河边的那片旷地上是个错误。但一切入土为安,在这个大雨滂沱的天气里怎么忍心惊扰母亲呢?一顿皮肉之苦过后,增大的雨势转移了领导们的注意力,此事不了了之。高羊先是被铐在书上,与方四娘和一个脑袋有点像西瓜的青年人一起。最后进入监狱,受同室狱霸的逼迫而喝尿的过程中,在虱子遍布的被褥的覆盖下,高羊期盼着“政府”的最后判决,因为他相信“政府”,“政府”做得事情怎么会错呢?也是在这样的心态中,长相俊俏的狱医的一次碰触,甚至是浑身散发的香皂味都让高羊激动的涕泗横流,感谢“政府”对自己的优待!

  高马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与高羊的软弱顺命不同,高马耿直了脖子和境遇和命运对着干。自己可以携带不满于换亲的金菊私奔而不感到丝毫不妥,这样的勇敢激励着高马穿过天堂县的高粱林而进入苍山先浩浩汤汤的黄麻林和红彤彤的辣椒海,正是在这黄马林和辣椒海中,金菊感受到了爱的冲动与刺激。逃离与私奔终归失败,金菊的两个哥哥终于发了狠心、下了狠手,打的高马半死。品质低劣的哥两卷走高马的财物:身上的和家里的,当然除了那口大铁锅……

  得知生米煮成熟饭,金菊已经怀上了高马的种,全家人商议着让高马花一万块钱把金菊“买”走,养活金菊也不容易,不能白养。可惜,由于避开逮捕,高马狂奔而逃,而此时得知母亲(方四娘)被捕、高马逃亡,刚刚丧父的金菊再也无法承受,选择了悬梁自尽。潜回家中的高马即刻被捕。

  也就是和方四叔卖蒜薹未遂的返程中,方四叔不幸遭遇车祸,牛人双亡。而肇事者竟然是酒驾的县长。本来准备大闹一场,方四娘终于经不住稍有关系的人的公关,领取了点丧葬费而了事。方家二佬也开始了分家的闹剧,父亲死后,谁也不愿意照看守寡的母亲,巴不得赶紧分家,父亲的死对于他们而言之意味着财产分割的时候到了。就连父亲遗留下的一件棉袄,二人都不愿意让对方独吞,二哥爽快,用斧头一劈为二,至此谁也不欠谁的。

  方四娘也掺和进打砸县政府的动乱中,被捕后她一阵嚎啕,最后也归于平静,等待着“政府”的开恩放人。

  在法庭的审判中,当过兵的一小伙子的说法,让一切参与审判的官员涔涔冒汗。也是在他的口中,“政府”的外衣被剥离的一干二净显现出本来面目。

  张扣是一位说唱能手,他的鼓动也为他带来了牢狱之灾,无论是威胁还是拷打,这都无法堵住他那张为民伸冤的自由之口,直到死亡的来临才为“天堂蒜薹之歌”画上了句号。

  七、《会唱歌的墙》

  要了解莫言,《会唱歌的墙》是一部很好的集子,这部近乎自传性质的著作向读者大致地介绍了一位农民如何成长为一名作家的过程。

  “我”自幼好吃懒做,长得又丑,食量又大,村里人普遍认为“我”没有什么希望了。无论是在东北乡还是现在的大北京城,“吃”的问题都是一个及其重要的问题。从抢堂姐的干薯片到部队里放开吃馒头,再到宴席上风卷残云般的进食,再到惺惺作态的故作矜持,最后又是甩开膀子大吃的童年相,这才使“我”觉得舒心和爽快,“我”又重新回到了“我”。从此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别人嘲笑为了“捞本”而大快朵颐了。天灾人难和大饥饿让孕妇断了奶水、绝了例假、长出了胡茬;让男人丧失了性欲,让野狗沾足了荤味儿,村子里的池塘里布满密密麻麻的青蛙,“我们”的事物也开始花样百出:成串地烤吃蚂蚱、棉花籽儿压成的薄饼、榆树皮、槐树皮乃至观音土。好不容易等到上面发下来的救济粮:豆饼,也成成了作者现在历久弥新的回忆,尽管这样的食物今天牲口都不怎么愿意吃,这样的美味在“我”在部队里喂牲口的时候偷着吃过。邻居家的大伯领了豆饼,还没有回到家就吃完了,结果被孩子和妻子围住大骂,幸亏忍受愤懑的时间不是很久,晚上大伯就死了,豆饼吃的太多,口渴难耐,喝了太多的凉水,豆饼膨胀,胀死了。直到现在,大伯的妻子提及此事都愤愤不平,骂道丈夫死有余辜。

  那些年,村子里不知死了多少人,一句句死尸养肥了一群群野狗,吃惯人肉的狗频频向活着的人进攻。一方面手里没有枪支,人抵不过想吃人肉的狗,另一方面拥有枪支的是政府干部,他们衣食无忧,完全用不着周折着去打狗,再说,吃了野狗的肉由人头催肥,吃狗肉就相当于间接地吃人肉,这也就是在那么困难的情况下,人们始终没有吃狗肉的原因。由于偷食胡萝卜而被抓住,在广场上向高大的毛主席相忏悔的事给“我”带来了一顿皮肉之苦,连往常很少打“我”的母亲也给了几巴掌,哥哥当兵的愿望也泡了汤,护着“我”的爷爷大骂父亲下手太狠。最重要的意义是,这样的经历直接为作家日后的创作提供了素材,产生了《透明的红萝卜》。

  后来的部队生涯也给作家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除了能吃饱外,还能吃上雪花大白馒头和猪肉,部队的热水澡让“回忆”起了家乡:大热的天,一个猛扎子钻进河里。多年后的“我”故地重游,物是人非,当看到当年画在墙上的数学公式还在的时候,不禁唏嘘万千!

  稍微大点,字还不能认识几个,就开是借着看书,哥哥更是爱看。先是鲁迅,后是香港言情派,最后又是海派。当自己真正成为一名所谓的“作家”,常年居住在北京的“我”始终有种自卑感,甚至外出之时都没有抬起头仰望过天空。北京是个势利的城市,自己好心喂狗一块肉的举动让狗的主人大骂不止,这就是明证。“我”的好心有可能导致如此名贵的狗生病。这次事件之后,狗时一个不怎么让人欣赏的动物,儿时的狗更是加重了这样的想法。建立了家庭,有了妻、子,养狗防盗,对狗的敌意也慢慢消褪……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开始看福克纳的书,译者的简介点燃了我心中的明灯:福克纳专门写自己小若邮票的故乡——约克纳帕塔法县,这让“我”兴奋异常。“我”也开始了构建自己的文学王国,而“我”是这个文学世界里的专断群主,掌握诸人诸物的生死大权。“我”的高密东北乡成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要地:“我”的东北乡一如鲁迅笔下的鲁镇、沈存文笔下的边城、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紧接着就有了《红高粱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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