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需突破三大障碍
发布日期:2015-01-30 16:39:43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谢国明 编辑:陈峥

  时间又过去了30多年,中国的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相伴而行,共同成长,其成就之大有目共睹,举世罕见。但是,由于传统的惯性和法治建设的不够完备科学,没有把权力完全关进制度的笼子,有的甚至一旦权力在手,就把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当作自己的私家后院,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戏弄法律,擅权妄为。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的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却集中并且极端地表现了权大于法的恶劣封建传统。

  有的领导干部,虽然对于党纪国法有所敬畏,行事处世知所分寸,但是,思想深处没有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决策办事很少考虑于法有据、法定程序。有的竟然在政府机关大院内让人冒充警察,维护秩序;有的用所谓领导批示对抗依法清理整顿;有的信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无视法规,暴力拆迁,甚至利用人们的恐惧组建“艾滋病拆迁队”,进行强拆;有的公然干预司法,从用单位公函为职工说情,要求法院免于处罚,到用“红头文件”否决生效的司法裁定,完全是“什么法不法,老子就是法”。

  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对法律没有敬畏,人民群众对法律就难有信任。有人编了一个段子: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笔头(批示),笔头不如口头。这种说法虽然过于片面,但确实道破了权大于法的尴尬局面。有人批评一些领导干部缺少法治意识,“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

  权力大于法律的主要原因是权力过于膨胀、过于集中,缺乏制约,缺乏监督。而权力膨胀集中的过程,又往往打着加强党的领导的旗号。在这个旗号下,一切权力被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书记,什么事都由书记拍板。党的领导因而变成了个人领导。这是对党的领导的严重曲解。建构法治传统,关键在于破除权力迷信,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

  十八届四中全会不仅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原则、目标和路径,而且做出了依法治国的制度性规定,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到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的方方面面,为确保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形成法治传统构建制度保障。

  2.中国社会缺乏法治需求,关系大于公正

  调查发现,我国县一级法院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有人“打招呼”。不论对裁判结果有无实质性影响,当事人不找关系不放心,不打招呼不踏实。

  需求引导供给,供给刺激需求。在关系大于公正,人情面子压倒一切的社会现实中,法治需求长期不足,导致法治供给萎缩;法治供给萎缩,反过来又不能有效刺激法治需求,形成恶性循环。

  中国社会对法治需求不足,有其客观原因。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明,形成了以家族为中心的“圈子文化”和安土重迁的“熟人社会”。有什么纠纷,首先寻求在圈子之内、熟人之间调解说和,只有万不得已,才会不顾“丢面子”、“伤人情”的后果,走上司法途径。这种历史的积习,虽然经过新文化的冲击荡涤,共产党人的革故鼎新,已经大为弱化,但树倒根存,一旦遇到合适的土壤气候就会生发出来。

  有一家名为智客网的网站,提供“悬赏找关系”业务,即为有“找关系”需求的网友提供人脉关系信息的中介服务,如“10000元,寻求南京市某小学报名关系”“车被扣,悬赏8000元找运管处的人”“介绍认识工商局的人,付2000元酬金”……经媒体曝光后,智客网曾“严正声明”,清理帖子。然而,曝光似乎并未影响该网站的“生意”,一些悬赏找关系以及自称可提供某些人脉资源的帖子仍时有更新。

  智客网上的供需状况只是现实生活的一个缩影。在现实生活中,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有关系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关系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长此以往,遇事找关系,正在成为人们的条件反射,体现出人情社会的“公正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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