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中国何时已变成一个风险社会?
发布日期:2015-07-14 13:33:47 来源:商业见地网 作者:郑永年 黄彦杰 编辑:胡擎银

  管理中国式高风险社会,最直接的方式当然是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将分散在社会底层的风险重新由国家承担起来。但这样做也许还远远不够。这是因为中国式的高风险社会其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的许多地方不尽合理。

  在这种体制下,对抗风险最有力的权力和资本过度集中于中央和国家,而风险却分散到体系外成员,特别是底层社会和子孙后代。因此,管理这种高风险社会的核心是改革当前的风险分配体系。

  首先,必须改革当前的决策过程,利益相关方尤其风险承担方应该参与决策。任何政策都必须有一个专业详尽的风险分析报告,并且做到信息公开。

  例如企业改制,医疗改革,教育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甚至是地方投资计划等,都必须让民众有完全的知情权,让民意参与到决策过程。

  其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一般成员的基本福利,特别是医疗、住房和养老,即使不能做到均等化,也必须要货币化和市场化,让市场化的福利风险在体系内外共同承担。在收入方面,公务员收入标准也必须要以社会平均为依据。

  在当前的福利制度下,公务员热还会不断升温,官民矛盾和心理落差必然进一步拉大。相反,如果公务员和社会大众能够共同面对市场风险,就会大大提高整个社会控制风险的能力。

  最后,国家财政应该加强社会保障的力度,尤其是在教育、医疗、住房、失业、养老这些基本生活领域。这也许是当今社会改革最紧急的一项任务。当前社会保障支出虽然有所提高,但还远远无法弥补社会风险对底层的伤害。国家社会保险不仅要做到全面覆盖,还应当尽量均等化。

  例如现在有些农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如果只是区区十几块钱甚至更少,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此外,国有经济体系的改革和财政体系有待全面改革,这才是全面改变风险分配格局的关键。这方面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中央放权于地方,地方让权于社会,国有企业的进一步企业化。

  同时还要加强社会对于国家重大决策的监督和参与能力,完善各个层次上的责任制,保证决策者对各种社会经济决策长期后果负责。这样才能改变“高层决策,基层承担风险;国家行为,社会承担风险”的尴尬局面。

  英国政治哲学家柏克曾将社会描述成这样一种契约:“这种契约不只有活在世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在世的、已死去的、尚未出生的人们间的关系”。

  我想,柏克如果活在当下,一定会在这个定义中专门加上一个关于风险分担的条款。

  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模式,一味追求短期经济成长,无视长期结构性问题,将结构风险留给社会、传给后代,这完全是一种竭泽而渔的发展模式。这样一种模式,不会导致新的契约的建立,反而会摧毁原来默认的社会契约。

  从一个历史的眼光看,只有从现在开始逐步改革滋生机会主义的社会经济体制,改变这种风险无限转移的趋势,才能担负起中华复兴的历史责任。

       作者:新加坡国立大学郑永年、黄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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