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锐:富人治村的逻辑与后果
发布日期:2015-11-03 17:16:43 来源:刘锐 作者: 编辑:胡擎银

  总体说来,村民自治在限制村干部权力的同时,带来了村庄公权力运作空间的被束缚。不过,富人拥有较强的经济和社会资源,不运用公共资源,不依靠公共权力,他也能摆平各种矛盾,办成事、办好事,为村庄谋利、为百姓造福,而民主选举又为精英竞争和主导民意提供了条件,富人因此可以堂而皇之的入村主政并赢得较高民望。

  3、民众对富人村干部的期待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渗透及大众传媒的冲击,权力的文化网络荡然无存,人际关系变得理性而功利,宗族血亲情谊越发的世俗化,共同体瓦解带来村民面对强权时的脆弱。为保卫村庄密集的利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民对“高大危猛型”[16]精英有特别的心理期待,富人当村干部因此有较高的民意基础,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能防止集体资金被贪污挪用掉。为避免“选来选去还是那几个人,跑个饿狼,来个饿虎”的村治尴尬,村民都乐意选富人当村干部。富人财大气粗,当干部贪占村财,会被人看不起,也不是富人作风。有些富人为彰显自己的清廉和品德,不仅用私人资金贴补公益事业,甚至主动扶危解困,资助村庄弱者,以此赢得村民的好感。

  二是能避免地方政府或社会力量的权益侵害。有些政府为节省地方发展开支,单方决定征地拆迁价格,且动用行政力量强拆,农民尽管心有不满,实在难以组织起来。富人的能力强、路子多、视野广,出于树立威信及捞取利益的考虑,富人村干部不会轻易屈从地方政府,偶尔还会主动维护村庄和村民的利益。另外,在利益密集的村庄,“国权退”不一定带来“民权进”,而是灰色势力的跟进。他们活跃在村庄周围,以捞取公共资源为目标,有时以暴力手段相威胁,侵害百姓权益。而多数富人黑白两道通吃,只要有基本的当家人意识,就会挺身而出,用自身的能力维护村庄权益。

  三是能克服派性成员争夺利益带来的村庄不稳定。部分农村的经济分化在带来农民异质性增大的同时,也使得部分村民基于共同利益聚合在一起形成派性[17]。派性本身并无严格的团体界限,个人自愿加入、自愿结盟,利益的多元及易变带来派性的松散联结。从村庄政治的角度看,派性是非正式组织,派性政治排斥公共规则和公共理性,派性力量对比的变化及博弈策略的改变,容易导致村庄权力结构的不稳定。村民自治视阈下的派性政治主要表现为,村书记与村主任的博弈及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的博弈。富人当村干部,可用私利俘获体制外精英,可凭借私人能力稳定村组织,从而保证村庄社会稳定有序。

  国家权力的上移及村民自治的推行,使村庄的社会单元和治理单元地位凸显。限于村民自治在法律建设和制度配套上的不到位,及农村社会尚未发育出公民意识和正式的社会组织,使村民在面对外来侵犯和内在无序时难以实行有效反击。富人因影响的广泛性及能力的卓越性易得到认可,为后来的治村实践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心理条件。

  三、富人治村:逻辑与类型

  富人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由原来的村干部转换而来,他们手中积累了大量社会资源、政治资源,有敏锐的经济嗅觉,国家输入资源过程中,他们抓住机遇、混迹其中、迅速致富;二是由于其特殊的经济才干,瞄准市场机遇努力工作,很快拥有巨量财富,在村庄成为有影响的人[18]。乡村治理困境为富人治村提供外在条件,意愿与能力构成富人治村的内在条件。

  当前多数村庄治理属于权威性自治,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代表性自治[19]。精英主导的治理不是铁板一块的,富人要成功治村要处理好四对关系:一是与普通村民的关系,二是与其他体制精英的关系,三是与非体制精英的关系,四是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笔者依据村治逻辑的演变,对这四种关系进行分别讨论。

  1、富人参政的动力与机制

  人是政治动物,富人作为村庄精英,追求政治利益无可厚非。我们将富人参政的动机分为三种类型:经济利益、政治地位、精神报酬,以下分别说明。

  一是经济利益。外在地看,富人村干部既处于国家与社会的接点上,也处于资源下乡与村庄发展的枢纽上,富人村干部受到乡镇与农民的双重监督。实际情况是,村干部身处“第三领域”[20],具有施展拳脚、谋求利益的巨大空间。富人村干部俘获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凭借自己的政治影响参与国家资源分配,将权力资本转化为经济竞争力;二是掌管村庄的政治经济活动,源源不断的汲取村庄资源,实现政治权力对经济谋取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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