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属于选举监管方,理应规范选举程序,严察贿选行为,协调派性竞争。不过,国家权力上移及村民自治实践,使村庄利益的独立性凸显,村庄公权力的内生性增强,乡镇政府即使有心监督村庄选举,也难以控制选举全过程,改变村庄权力结构。如果行政介入协调不当,还会引发派性调动资源,反对乡镇行政的问题。另外,当前的乡镇政府权小责重,其运作逻辑是不得罪不出事,本着“民不告官不咎”原则,多会对违规选举睁只眼闭只眼,富人凭借雄厚的资源优势顺利当政。
2、富人治村的策略及类型
富人主政并不意味着其高枕无忧的实施威权型治理。普通村民的政治能量小、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村组织因此可脱嵌化运转,汲取各类村庄经济资源,除开特殊情况下迫不得已,富人不会直接侵害村民利益,对村民的意见一般也置之不理。富人村干部的要务是笼络住精英,建立起连带式的利益分享机制,村庄权力结构和秩序会因此稳定。笔者依据富人在精英群中的权力地位,将富人治村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富人主导型。富人无论是向上跑资源包工程,还是向下攫取村庄发展成果,都不可能单枪匹马的运作资源。除开协调好与其他精英的利益矛盾,他还要寻找一些愿为其效劳的精英,富人村干部的回报是建构利益共同体关系。有学者将该类关系体称之为“精英系”,意指成员变动较小,内部较为紧密团结,有较强的利益边界,别人很难进入的治理精英群体[24]。精英系以核心精英为中心建立起来,各司其职、各就其位、各取所需,核心精英即为富人村干部。精英系与派性不同,派性是非正式组织,具有低烈度性、间歇性、地域性特点,成员结盟基础不稳固,组织体系极容易被分化瓦解[17]。精英系强调村庄政治庇护,富人村平顺的利益俘获能力较强,组织内利益分配结构相对稳定,只要核心精英不倒,精英系便不会解散,支配动员能力便强大。二者的相似之处是,都以获取利益为目标,都有较强利益捕获能力,组织结构都是核心-中间-边缘三层,利益追逐不只限于经济利益,还包括建立关系网络、获取上级庇护,进入上流社会等。要注意的是,精英系的内部依然是资源交换关系,与单一的富人村干部俘获精英相比,多了纵向层级性和横向竞争性色彩。要确保精英系内部交换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核心精英须再生产出依赖性和庇护性的关系,多数富人村干部为此不懈努力。
富人主导型的村庄治理,区分体制和非体制精英意义不大,因为其他精英都要受富人支配,富人心理偏好及求富逻辑决定精英是否再生产。体制精英出于依附关系及现实问题计,也会与富人谈判并作出适当的让步。笔者出于分析的方便,将精英分为经济和社会精英。所谓经济精英,主要指依靠村庄资源来积累资本的建筑老板、房地产商、超市老板、农资销售主、餐馆老板等。所谓社会精英,主要指依靠人际交往获取广泛社会影响,又以社会资本换取经济资本的小组长、党组长、钉子户、混混、排场人、不在职村干部等。两类精英擅长的领域有所差异,与富人村干部的合作方式也不同,富人村干部的谋利特点决定了其结盟方式。
税费改革后,为弥补组织瓦解、农民弱势带来的相关问题,国家大力实施农村转移支付,包括撒胡椒面似的发放农业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通过项目制向农村输入以供给公共品为主的资金。有学者依据项目获取方式的不同,将项目资源的村庄实践分为接受型、争取型、捆绑型三类[25]。无论哪种类型的资源进村,村干部都要配合利益的分配,有时甚至主导项目投入方向,这为富人村干部谋利提供了空间。富人当然不会独吞资源或少配置资源,那样会引起精英系成员不满,引发村庄不稳定及政治意外后果。常见的资源进村方式是,富人村干部竞争并获得项目工程[⑤],其他精英无法竞争项目,但有组织人员的能力,有承包工程的资质。为了减少成本、加快进度,富人村干部分解小项目给其他精英。经济精英会进行资金垫付、施工安排、质量监督、资源调度等。社会精英一方面不能自己带头阻工闹事,另一方面要积极行动,说服群众,阻挡外来势力。对于那些不合作的少数村民,灰黑势力会站出来摆平理顺。
无论是社会精英还是经济精英,都是富人治村的重要依靠力量,富人从自己的囊中抽出资源俘获两类精英,一是促成其支持和服务富人的谋利行为,二是希望其支持常态化的村治工作,三是希望其在下届选举中站在自己这一边。即使两类会精英不在前两项上有积极表现,也要保证其不倒向另一边重新联盟反对自己,村民自治制度是富人村干部俘获精英的基础考虑。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