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理念不合使法国蒙难?
发布日期:2015-06-30 15:20:06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徐之凯 编辑:胡擎银

  对于移民问题,法国的左右翼分别有着不同的解决设想。以勒旁父女(LePen)为代表的极右翼民族阵线(LaFrontièreNationale)主张“法国人优先”,驱逐移民,近来呼声甚高。然而由于法国多元化的人口结构中移民后代比例甚高,极右翼最终往往难以取得选举胜利,其激进主张也不可能得到广泛认同。而在中左翼看来,吸纳移民,使之归化于法国的共和国理念才是最终解决之道,然而这又谈何容易。

  理念之争:共和国理念对于伊斯兰宗教观念的“零容忍”

  如果说法国国内外恐怖袭击风险的提升只是表象,那么深层次的矛盾正处于法国共和国理念与恐怖分子宗教信条的根本区别之中。事实上,除了我们所熟知的“自由、平等、共和”的口号之外,法国人民同样把“正义(Justice)、尊重(Respect)、政教分离(La?cité)、和平(Paix)”奉为共和国精神圭臬,推崇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对于摆脱欧洲中世纪黑暗,体现法国共和革命精神尤为重要的“政教分离”原则,更是法国共和传统长期以来的制度骄傲所在。然而对于伊斯兰国、基地组织等恐怖组织而言,伊斯兰信仰下的政教合一正是其首要目标所在,这就决定了双方在基本理念上便水火不容。

  “政教分离”原则作为现代国家标志之一,为当代世界民主国家所公认,为何在法国却会直接引起种种纷争,使得恐怖分子屡屡发起报复性的袭击?这就不得不提到法国对于与“共和国理念”相悖价值观的“零容忍”态度。在许多潜藏有宗教极端思潮的国家,当局和民众往往会尽量避免直接的宗教冲突,以期通过各种途径引导软化宗教极端分子,磨灭其进行暴力袭击的斗志,消除思想冲突的火种。深受极端思想之害的美英等国近年来对于国内外伊斯兰各教派的积极联络与管制沟通正体现了这一潜移默化的改造尝试。而对自己的思想制度传统有着历史自豪感的法兰西则不然,无论是法国政府官方还是民间社会,都不愿回避这种价值观上的直接碰撞,而观念碰撞的火花,往往也会被视为“挑衅”,成为极端分子发动暴力袭击的导火索。

  与有着深厚哲学传统,主张真理在争锋相对的讨论中越辩越明的法兰西民族不同,在社会舆论和制度层面处于弱势的极端分子更倾向于通过暴力手段终结论争。多次直白讥讽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查理周刊》遇袭,正体现了这一情况,而因《查理周刊》事件而起的法国社会对于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对浪潮,使得这一对抗局势更为剑拔弩张,从而导致恐怖袭击事件的继续与扩大。同时,法国政府也在政策法律上一再挑战极端分子的底线,2011年法国在欧洲首先通过法令,禁止妇女在公开场合头戴面纱,违者要交付150欧元的罚款或参与课程学习法国公民价值观,强迫他人戴面纱者更是要受3万欧元大额罚款和一年监禁。这一明显针对伊斯兰教徒的政策遭到伊斯兰保守派谴责,约旦穆斯林兄弟会领袖哈马德?赛义德(HamadSayed)斥之为:“违反法国引以为荣的人权原则之举”,认为是“危险战争的开始”。此举不但激怒了伊斯兰极端势力,且招致了更大范围的伊斯兰保守派的反感。

  随着法国国内对于伊斯兰保守观念的排斥加强,法国极端分子开始大量流向海外,直接参与ISIS等恐怖组织的“圣战”行动或接受培训以待回法组织袭击。2014年8月13日,法国内政部长伯纳德?卡泽纳夫(BernardCazeneuve)承认,已有近900法国公民前往中东参加恐怖组织。为了限制这一趋势,2014年9月18日,法国国民议会曾表决通过《反恐怖主义法》,强化了对公民涉恐行为的约束,尤其是禁止法国人前往中东参加“圣战”。然而2015年爆发的一系列恐怖事件已然证明,纯粹的堵截并不能阻止极端分子在法国国内进行袭击,这些发动袭击的暴徒,往往并非经过境外极端思想洗脑归来的专业恐怖分子,而正是对伊斯兰信仰只有懵懂认识,将自己行为视为反抗宗教压迫的本土法国公民。为此,法国参议院和国民公会在2015年6月23、24日分别通过类似美国911事件后《爱国者法案》的大规模情报监听法案(LaLoiRenseignement),以对在法国本土发动的恐怖袭击作出预防。然而此法案本身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欧洲议会议员、前法国情报局分析员阿赫穆德?东让(ArnaudDanjean)在《费加罗报》记者6月26日的访谈中,从专业角度指出“每监视4000个恐怖分子嫌疑人,就需要40000名警察”,认为在法国这样一个有着欧洲最大穆斯林族群的国家,实现完全的监控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再者在法治国家之中,嫌疑并不能成为司法证据,该法案并不能有效应对恐怖威胁,反有侵犯个人自由之嫌。因该法案而起的社会争论与舆论压力,奥朗德首开共和国总统先例,依照法国宪法第61条第2款赋予的总统权利,于6月25日将尚未颁布的法案文本提交宪法委员会(LeConseilconstitutionnel)审核仲裁,以确保:“其尊重隐私权、自由交流权及诉诸司法权……保证其自颁布之时起,部署全然足以应对维护自由及宪法稳固之需要”。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